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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2 23:09:58瀏覽1119|回應3|推薦2 | |
王金平的特別費也有假發票... 自88年2月至90年11月間, 平均每月去三、四次... ******** 特偵組偵辦立法院長王金平特別費案,查出立法院職員以他人發票核銷特別費。特偵組今天指出,相關被告證稱王金平並不知情,且所有款項用於公務,並未私用。 特偵組偵辦王金平特別費案,今天以查無犯罪事實,將案件簽結。檢方另查出立法院職員李美珠、莊美華及機要參事吳桂華等人,涉嫌以他人發票核銷王金平的特別費,金額高達新台幣701萬餘元。特偵組已將案件發交台北地檢署,由檢肅黑金檢察官林漢強偵辦。 特偵組表示,李美珠等人到案後,證稱他們是依照過去慣例,以他人發票核銷單據不足的部分,這些款項均用於因公招待、餽贈及獎賞等公務支出,並無私用,相關核銷過程並未向王金平報告,王金平也未過問。 特偵組查出,王金平的特別費明細中,自88年2月至90年11月間,共有111筆到台北市喜來登飯店從事指壓、足按摩及餐飲費用。王金平向檢方表示,他過去在立法院會期內進行朝野協商後,有到喜來登按摩的習慣,有時也會請參與協商者一起去。 檢方開會討論後,認定這筆費用是王金平執行立法院長職務的花費,因此歸類在因公支用的範圍內。990512 引用文章不要懷疑: 司法有顏色的辦案? 引用文章司法牢飯因人而異,不同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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