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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4 12:36:24瀏覽3025|回應3|推薦12 | |
引用文章救經濟 劉揆:給我們子彈 弱化的大委員
曹爾忠就像「國王的新衣」裡的孩子,大聲嚷出真相,可惜結局卻不是如故事裡的眾人覺醒,而是充耳不聞。 九十八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一兆八千億,執政黨立委看得到卻動不了,刪減、凍結提案也曾多達數百案,可是卻「不得不」自動撤案,因為「上面交代的,能怎樣?」 立法、行政兩權失衡,扼殺掉的是認真問政的立法委員,因為砍了的預算、修正的法案,到了最後關頭,行政部門透過黨務系統大反攻,一切又成空,還落得「橡皮圖章」的罵名。 完全執政也讓立法院朝野協商更有「效率」,因為院會前,大黨鞭林益世已經和行政部門一一「溝通」,匡定「安全範圍」,立委一進場,就被告知「超出範圍」的一律不接受。現在的國會,一百多席立委都是「B咖」,真正的「A咖」只有王院長和大黨鞭。國民黨完全執政,府院黨國會一條鞭,立委權力也一路溜滑梯,成了名符其實的「小立委」。 個人淺見: 多年來 參考: 協商政治之毒!? 錯誤思維!? 2008/03/28 http://blog.udn.com/glee/1734350 雖然少數人的協商是非常好的私下溝通,但不應變成了正式會議,否則容易變成違反民主「少數否決多數」的獨裁協商密室會議。 協商政治: 少數人的協商來管理眾人的事,它所做的決定最符合全民利益嗎? 是民主政治的表現嗎? 立法院是最壞的錯誤示範! 我國立院會議是 黨團獨裁協商密室會議!!?? 更不對的是,它已法令化! 立法院有禍國殃民、違反民主之法令!!!!!!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二章 黨團協商、第二章 議案審議: 第十條 之一 (不須協商之議案處理)、第九章 委員會公聽會之舉行: 第五十五條 (舉行公聽會之要件)、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之一 (議程之議決) 、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十條之一 (議案協商) 、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二十七條 (紀律委員會處理事項)等,違反了立法院合議制會議原則。最嚴重的錯誤,是黨團協商此種私下溝通會議,變成了正式會議,嚴重影響代表人民依法行使立法權的所有立法委員應有的權力!! 多年來談改善,現在變成 多了黨團獨裁協商"密室"會議的錄影存證...而且還不知是否全多錄!? 立法院早已非常不民主,立法院多年來只進步了一點點,少及薄到幾乎感覺不到有任何進步! 不變的是: 1. 民主國家「少數服從多數」的合議制國會會議,在我國,可透過暴力脅迫及會議無能主席的配合,被少數人控制,輕易變成「少數否決多數」的黨團獨裁協商"密室"會議。http://blog.udn.com/glee/1458876 少數人控制、不做好立法、預算監督、沉淪的立法院,是杜絕台灣貪及腐的控制閥,可惜它已失去應有的功能!? 控制閥只由「A咖」立委等少數即可代表多數的協商者做最後決定!? 我國是民主國家,本人強烈懷疑!!!!!!!!!!!!!!!!!! 誰有能力改變它? 政黨、政治人物、媒體嗎? 沒有人民的力量可能嗎? >>>>>>>>> 解決之道是環環相扣! 貪腐集團的龐大組織及人員也是環環相扣! 破解了主要的環(上游環)(阻力最大),所有隱藏的問題(貪腐環)會排山倒海浮現出來! ,只要每次若能解決"當時"最主要的環,其他問題(下游環)也會因阻力大減,一一被解決!? 貪腐集團也會先想守住最主要的貪腐環(上游環).... 個人認為政府有兩大主要的貪腐環, 一在控制預算的立法院、另一在行政院。 1. 控制預算的立法院,必須棄「少數否決多數」的黨團獨裁協商密室會議,才有可能破解此環!? 2. 行政院裏,總統、行政院長、經濟部長皆會隨選舉結果而變,不變的是影響經濟最嚴重的科技智庫利益不迴避的影子式掌實權影響國家科技政策。不停止資策會擔任政府科技智庫是無法解開此環! 李家同先生一直呼籲政府要掌握關鍵性技術! 李家同喊破喉嚨也沒有用!? 就算李家同新任總統府無給職資政,只憑諫言能打敗貪腐嗎? http://blog.udn.com/glee/2560362 在人民力量薄弱、少有政治家及無改革決心的政治風氣下,媒體應在此時發揮第四權! 呼籲破解此兩主要的貪腐環! 及呼籲政府讓人民可以集會來集結力量的自由,否則媒體若選擇性地 呼籲去破解不重要的環,就好像監委只忙著"小屁屁"的事!? 引用文章立院議事 今起網路直播 包括網路直播黨團獨裁協商"密室"會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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