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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5 08:35:45瀏覽1141|回應1|推薦2 | |
引用文章街友乞食,看守所擺「滿漢全席」 司法牢飯因人而異,不同吃法 辜仲諒返台 陳聰明:沒有條件交換
【中央社╱台北24日電】 2008.11.25 02:43 am
因涉插旗兆豐金案被通緝的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今天返台配合特偵組調查疑洗錢案;檢察總長陳聰明表示,特偵組與辜仲諒並無交換條件,但法界對此事卻看法不一。 陳聰明兩週前邀集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與北檢檢察長林玲玉召開會議,決定將辜仲諒所涉案件由北檢移轉到特偵組偵辦,加上今天辜仲諒返台,引發外界特偵組與辜仲諒有「條件交換」的質疑。 陳聰明說,中信金董事長辜濂松10月間應訊時曾透露辜仲諒願意返台說明案情,辜仲諒也曾透過律師遞交陳報狀,表達同樣說法,檢察官事前不會知道辜仲諒要說什麼,不可能和他交換條件,至於案子集中交特偵組,純粹是方便辦案,並非承諾不聲押換取返台。 承辦過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的檢調人員認為,全案是重大金融弊案,所涉均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當初前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等辜仲諒部下均遭羈押,主導全案的辜仲諒不但重罪涉嫌重大,更兼有「逃亡之實」,若只為求突破扁案而不羈押辜仲諒,對其他被告而言,說不過去,「難道為辦『世紀大案』,就可以犧牲其他案件嗎」。 但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李傳侯則認為,檢察機關為求案情突破,在合法範圍內與被告協商條件,是很正常的事,像是犯罪被告坦白犯行協助檢方查獲共犯、追回犯罪所得,以換取減輕刑責等,都是被告與檢察官條件交換的具體事例。 李傳侯表示,即便特偵組不聲押辜仲諒,並且援引證人保護法給予減刑,但辜仲諒所涉的中信金案日後仍將被起訴,如果辜仲諒真的能夠成為補齊洗錢案的「最後一塊拼圖」,衡量中信金案與扁案輕重,就算特偵組與辜仲諒達成某種協議,也無可厚非。 【 引用文章台灣稅制是不公不義: 劫貧濟富!! 20080615 官商勾結,涉賄賂…但政府還弄個假合議制的白手套賦改會,金控公司少繳稅甚至還退稅! 犯了罪逃亡,坐專機回來後一億元交保,不知這一億元取於何處?民脂民膏! 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 社會正義何在? 有人貧窮找不到工作,寧可坐牢吃免費的牢飯,有人平常貪污吃山珍海味,坐牢反而自己禁食來抗議司法不公! 有人雖官商勾結逃亡,但人脈雄厚,坐專機回國輕而易舉一億元交保免吃牢飯、免限制出境。 牢飯,有人想吃吃不到,有人不想吃但偏自己禁食,有人更厲害透過人脈錢砸下不用吃! 司法牢飯因人而異,不同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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