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後 一上國道就收費 聯合晚報 2009.11.16 高速公路最遲民國101年12月22日將全程改為計程電子收費,高速公路局表示,三年後改為計程收費後,「有走就要付費」,屆時短程的高速公路通勤族,通行費將增加,但長程車輛通行費會降低,高公局將在明年4月提出費率。 高公局官員表示,未來改為計程收費後,會在國道高速公路主線設置感應閘門,只要車輛行經高速公路,不管長途、短途都要收費,走多少收多少。 目前汐止收費站只有單邊收費,台北走二高到中和、板橋、土城等地,不會經過收費站也不必付通行費。高公局官員表示,未來改為計程收費後,這些短程高速公路通勤族,也要付費。 高公局預期,改為計程收費後,部分高速公路短程通勤族,可能因此不走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也會因為短程車輛減少,變得比較好走。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午審查國道建設基金,立委羅淑蕾質疑,未來國道全面改為計程收費後,只有農曆春節才回家過節,一年只上高速公路一、兩次的民眾,難道也要為了這一、兩次花錢裝OBU(車上機)嗎? 她表示,目前全台灣有600多萬輛大小汽車,改為計程收費後,如果不強制車主裝機,將來高速公路每個匝道都要裝攝影機,事後再一一核對相片、車號。羅淑蕾質疑,這樣要多花多少行政成本,發生糾紛又要如何處理? 高速公路局長李泰明表示,目前全台灣登記汽車數量有676 萬輛。未來改為計程收費後,高公局會有配套措施,讓低使用率的人不用買OBU也可以上高速公路。可能的方法,包括上高速公路前事先預約,或是租用OBU。 至於計程收費的費率高低,官員強調,明年4月提出的費率,除了考慮總收入不減少,還會把未來的國道建設經費、國道基金債務等納入,整體算下來,費用不一定比現在一次40 元多。但計程收費增加短途收入後,長途費用可能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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