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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9 23:57:18瀏覽1106|回應2|推薦31 | |
備受爭議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方案,在相關配套措施猶未妥善研擬下,便要倉促推行,且選在關鍵的參選時刻宣布,不禁使人對其背後的非教育目的大感狐疑。 十二年國教之建言: (1) 消除社會大眾對明星學校的迷思:在推動高中職社區化前,必須打破長久以來根深柢固在民眾心中對明星學校的迷思才行,否則一旦學生因學區劃分而就近入學,將會使得學生的素質參差不齊,而影響學校的升學率和社會評價,故首要之務,就是要設計一套合理的淘汰機制,讓辦學績效不佳的高中職自動退場,以拉齊各高中職間的師資、設備、經費的整體水平,讓所有學生在有同等的師資、經費及教學資源的環境下充份學習,因此家長便能逐漸破除其對明星或非明星學校之迷思,讓子女進入水準均等的學校就讀。 (2) 取消自願與非自願之區別:教育部提出將花三年時間,投入四百億經費補助非自願就讀私立高中職的學生,但自願和非自願並非單方認定即可成立,必須顧及學生的家庭背景、個人因素方可有效確認,因此為免問題衍生不斷,愚建議不如一視同仁,擴大經費補助對象,讓每一位就讀私立學校的學生獲得一定額度的補助,無須再以自願和非自願方式加以區分而引人非議。 (3) 確保學生入學後的競爭力:十二年國教全面推行後,必須優先考量到各校內部學生的學習適應情形和學習能力,針對學習進度落後的學生,由學校和教師共同擬妥補救教學計畫,讓每位學生不僅能接受同等的教育,且能擁有一致的程度水平,否則一味地追求就學機會的平等,而忽略了學生個別能力的差異,將使得學習不佳的學生畢業後喪失應有的能力而失去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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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