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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幫統治美國14年
2014/09/12 10:00:55瀏覽4153|回應15|推薦46

人文曆書 17

 

116  黑幫統治美國14

 

發生在美國20世紀初的〈禁酒令〉,法律文書上稱之為〈憲法第18條修正案〉。這是由「禁酒黨」催生,聯手共和黨,在國會通過的一項法案。當時情況,類似現在的茶黨綁架共和黨。

 

1919116,民主黨威爾遜總統在簽署這項規定一年後生效的修正案之際,肯定不會想到他的那隻「歷史之筆」,讓黑道從此接管美國1310個月又19天,讓來自義大利的黑手黨趁機坐大,更讓艾爾‧卡彭這樣的私酒販子,先是榮登「酒國教皇」地位,繼而成為美國近代史呼風喚雨的傳奇人物。

 

「美國不是國家,只是一樁生意」的民間口碑,也從這個年代開始不逕而走。

 

不可否認,當時的美國女性,特別是因為男人酗酒而慘遭家暴的婦女,無不為這項法案的通過而歡欣鼓舞,咸認是美國開國以來的最大德政。

 

「總算可以把各種酒瓶趕出我們家的廚房和餐廳了。」

 

1920年這一天清晨,美國國稅局偵騎四出,嚴格禁止酒類的製造、運輸和銷售,大力取締各州製酒工廠和通路管道。與此同時,頂著酷寒天氣,一批批渴望出頭天的婦女,有的來到波多馬克河,有的聚集在哈得遜河,或者舊金山港灣,把她們帶來的一瓶瓶威士忌、白蘭地、伏特加、琴酒和啤酒,又笑又跳、眾聲喧嘩的全給扔進河裡去。

 

眼看著「美國夢」實現在即,不含酒精的純美國天堂近在咫尺,所有的清教徒民眾都在讚頌禁酒黨,所有的長老會、浸信會牧師都在歌頌威爾遜總統的英明、共和黨沃倫‧哈定參議員的開明,日後證實他們只能高興到116的午夜115959秒。

 

只能雀躍一天。

 

美國的婦女發現,以前因為丈夫酗酒而被打得鼻青眼腫的處境,此後變成男人沒得酒喝了,照樣對她們拳打腳踢。更糟糕的情況是,以前的男人即使夜間在外面喝酒,都有固定的酒吧;容或喝醉了,也會有朋友送他們回家。如今她們的丈夫卻夜不歸營,彷彿從地表上消失,沒人知道他們的去處。

 

此後多年美國政府察悉,由於私酒猖獗,圍繞著私酒無所不在的地下經濟,竟使得國庫在稅收上每年平均損失5億美元,這還不包括因此衍生的各種犯罪行為,諸如來自黑幫人士所幹的官員納賄、敲詐勒索、槍擊殺人,都在嚴重損害美國的國力,動搖立國根基。

 

最終,當年在參議員任內投票支持〈禁酒令〉的沃倫‧哈定總統坦承,主政白宮期間,他個人的地下酒庫永遠裝得滿滿。

 

然則由於教會的壓力,禁酒變成政治正確的壓力,即便接替哈定的柯立芝也不敢倡言廢除。甚至到得1930年,總統都已換成胡佛在當了,國會照樣通過著名的〈海斯法典〉,用以規範好來塢電影業,要求製作內容必須遵守〈禁酒令〉,哪怕討論喝酒行為也不行,一概視為違法而禁映。

 

從此全美國民眾即便把電影當成娛樂休閒活動,也看不到含有謀殺、搶劫罪行的推理偵探片,看不到涉及婚前懷孕或外遇的愛情片,乃至連情人、夫妻相互接吻的鏡頭通通不准出現在觀眾前。

 

他們唯一可以欣賞到的,只能是女人不准裸露,連睡覺都要盛妝打扮的劇情、柏拉圖式的歌舞電影,以及強調印第安人邪惡、白人騎兵隊既愛國又彰顯男子氣概的影片。

 

所有這一切,都始於〈禁酒令〉的實施。

 

他們赫然驚覺以往十多年來,美國人民的舌頭全都服膺於艾爾‧卡彭的一聲令下。這段期間美國的真正統治者,既不是威爾遜、哈定、柯立芝,當然也不是1929年開始主掌白宮的胡佛總統,而是趁機崛起的美國黑道老大。

 

到頭來,最終得以廢除這項〈憲法第18條修正案〉的,必須感謝出現在美國社會的經濟大蕭條。美國政客終於明白,再不容許人民合法賣酒,合法喝酒,政府只能宣布破產,畢竟從販賣酒類所得利潤,最迅速也最龐大,恰可挽救國家。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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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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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2 12:26
禁了「服貿」,「貨貿」,才能在地下貿易中大賺其錢,此之謂乎。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4-09-12 12:58 回覆:
呵呵。

frank0606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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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2 12:24

富邦要玩SBL?

請先澈底要求政府完全禁核再說

然後攤在全民面前,沒有核電SBL燈光應音響空調不受影響,上班開冷氣也不受影響~~~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4-09-12 12:57 回覆:

富邦一直享受核電,利用核電撈錢後,再反核電賺名利。


iamjamesbond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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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2 11:26
問題在於這個世界蠢才比較多!

蘇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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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2 11:11

 連老共這種社會主義的國家『輸送電』都要另外計費,

我看大概只有台灣連斯馬庫斯這種開四輪驅動車都要一個多小時才能到的地方,

用電費用和平地完全一樣,

前幾天看到一件新聞,民進黨籍北市議員竟然抨擊說路中安全島上設置了幾個變電箱?

其實我贊成台電和中華電信一樣的民營化,

可以避免掉這些人渣民意代表的干擾,

而且收費也可以比較合理,

如這種不讓設置變電箱或變電所的輸電費用增加就由住戶負擔,

因為輸電損失我可不想和你們一起出!

PS:電壓越高電流越小,電流越小則電磁越小,電磁越小就磁阻損失越小!

所以電廠一次輸出一定是33萬伏超高壓,

送到一次變電所再降壓到二次變電,

如果大家還一直受那些假環保恐嚇說會有電磁傷害而拒絕變電所的設立,

那請附近的人增加輸電費用來做為『使用者付費』的最好註解!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4-09-12 11:17 回覆:
謝謝分享。

筱 蒨-Lucif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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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2 10:32

看到這篇故事,就想到反核的那些蠢才們。還有人蠢到要出來選市長,以為台北市民全都是沒知識常識,崇拜沒學問的偶像、隨著偶像一起反核耍蠢而已。

銀正雄(ganghu999) 於 2014-09-12 10:33 回覆:
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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