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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2 10:07:30瀏覽3782|回應11|推薦36 | |
人文曆書 6 湯瑪斯‧伍德羅‧威爾遜,美國第28任總統,國際聯盟創建者,《凡爾賽條約》推動者,第一次世界大戰終結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第二次世界大戰肇始者,女權運動先驅者,種族歧視者,實施種族隔離者。 最後,他一邊借錢給你,一邊卻要你的命。 反對這位縱橫1920年代的美國政客者,以為他是個流氓惡棍。但他外表光鮮,學問淵博,未從政前當過普林斯頓大學校長、美國學界領袖。可要說他悲天憫人,住在美國後院的鄰居立馬會跳起來告訴你,這個老傢伙擅長趁火打劫,把我們給害慘了,威爾遜是個欺世盜名之輩。 合理的說法是,這位法律學者威爾遜在8年總統任期,掌管美國就像在開地下錢莊。美國對他而言,宛若一筆生意,公司開門就是要賺錢,要吸血的。 1913年,威爾遜入主白宮,在談到後院的國際外交時,如是道:「嘗聞人言,拉美諸國給外國資本特許權,但你什麼時候聽見我們給過外國相同待遇的?這是因為我們不容許這件事。」 說到此處,仍覺意猶未盡,威爾遜索性倡言他的執政信條:「借錢或投資給任何一個國家的資金,到頭來一定要佔有並且統治那個國家才行。」 他的這一經濟和外交理念,此後成為美國歷任總統樂於追隨的《聖經》。 26年後,二次大戰爆發,被《凡爾賽條約》綁得喘不過氣來的德國,從病貓變成猛虎,不但佔領奧地利、波蘭、法國,更把英國打得頭都抬不起來。 這時的美國總統羅斯福在坐山觀虎鬥之餘,覺得不參戰,良心過不去,只怕也無法遏止希特勒和墨索里尼的全球霸主野心,終究對美國不利。可貿然加入歐洲戰場,讓美國青年去吃子彈,不說缺乏正當性,國會肯定會阻擋。 既然沒辦法出力,出錢總可以吧? 想辦法借錢給需款急切的英國、法國和中國,既可賣人情,解決友邦燃眉之急,又可在打贏戰爭後,把借款連本帶利收回來。最妙的是,凡被希特勒逼得走投無路的國家,都會對美國感激涕零,美國聲勢必扶搖直上,日益壯大。 其中第7條更規定,凡受美國借貸、資助者必須消除國際貿易中所有形式的不對等待遇,必須削減關稅和掃除不適當的貿易壁壘。 此議一出,遠在英國的經濟學家凱因斯立刻大為跳腳,雙手握拳,氣得大罵: 「美國佬不是東西,簡直在癡人說夢!」 但形勢比人強,即使邱吉爾知道一旦接受了《租借法案》,不啻飲鴆止渴,從此英磅不再是強勢貨幣,必被美元取而代之,從此英國必將被美國牽著鼻子走。饒是如此,總比被希特勒消滅好吧? 即便如此,在《租界法案》的受惠國中,當時隻手抵抗日本的中華民國政府,能夠吃到的,僅僅是羅斯福所給的一點肉邊湯,占不到租借總額的5%,但日後卻付出喪失整個大陸的龐大代價。這是因為戰爭一結束,向美國借的抗戰巨款,必須先行清償,利息一毛也不能少。結果在所謂的美援,以新債支付舊債下,只能越欠越多,終究害得蔣介石被美國政府勒著脖子,喘著氣抵抗有蘇聯撐腰的毛澤東紅軍部隊。 到頭來,杜魯門總統還在日記中反咬蔣介石一口,把失去大陸之責歸咎於蔣家人的貪污,絕對和美國從威爾遜以降的的地下錢莊作風無關。 時至2014年的今日,不但拉美仍深受其害,非洲深受其害,中亞深受其害,乃至8月初歐巴馬總統派出無人飛機轟炸的伊拉克,也一樣被美國政府喊著: 「不還借款,不聽老子的話,納命來!」 台灣人應當記住,美國充其量只是另類的東印度公司,總統只是CEO,石油公司和軍火商等財閥才是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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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