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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志新甲區第三屆管理委員會第10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2011/05/04 16:00:54瀏覽1583|回應0|推薦4
勵志新甲區第三屆管理委員會第10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民國一00年三月十一日19時30分
會議地點:管理委員會會議室
主 席:屈 竹 林 記 錄:蘇龍水
出席委員:鄭寶聰(1)戚振雄(2)李永珍(3)陶家瑞(4)陳安麟(5)陳妍君(6) 張忠孝(7)陳金壽(8缺席)屈竹林(9)曹延福(10缺席)衡登雲(11缺席) (12缺額)廖秀春(13代理)彭耀文(14請假)羅綺萍(15代理)唐意康(16缺席)李長清(17)孫雪昌(18)朱家敏(19)孫長瑞(20缺席)袁振新(21缺席)江國華(22請假)黃祉春(23)王雙勇(24)胡大源(25)凌潤山(26缺席)張雲弟(27)黃世堯(28請假)歐桂琼(29代理)唐棣(店舖缺席)。
應到29人(缺額1人)、缺席8人、請假3人,實到:18人。
壹、主席致詞:今天是第三屆管委會第10次委員會議,應到29人(缺額1人)、目前已到15員,
合於法定開會人數,本主席宣布開會(後續有委員陸續到場、計缺席8人、請假3人,實
到:18人)。
貳、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決議事項:排定時間並公告辦理第12棟棟委補選。
辦理情形:
一、第12棟棟委補選於2月21日公告,請12棟非區權人之住戶有意擔任棟委者,
於2月25日16時前至辦公室報名,並排定於3月1日上午9時至11時止,至
管委會辦公室投票。
二、第12棟住戶除了無人報名外,3月1日上午9時至11時止亦無人前來辦公室投
票。
主席:因4月23日就要召開社區100年度區權會並改選棟委,所以第12棟棟委暫時
缺額不再辦理補選。
參、工作報告:
永大張組長:
一、書面資料附表一的工作內容,是本公司例行性的保養工作。
二、3月份排定做電梯載重調整測試,3月7日調整第1、2、9棟,3月8日調整第3、4、5棟,
其 餘日程詳如附表二
三、3月2日第25棟主電梯鋼索有一條斷絲斷股,其餘五條尚合於法規標準(12mm以上),所
以只更換哪條有問題的鋼索即可,另外會截取一小段斷股送工廠檢驗看是否為當初施工時弄傷造
成的。哪天有向副主委、總幹事說明,如果經檢測係當初施工所造成的問題,則此次費用由永大
自行吸收。
副主委:
一、電梯做載重調整前、後請通知棟委,貴公司常常有做保養但住戶沒有感覺,請將保養紀錄影印
乙份公布在電梯內,讓住戶都能瞭解。
二、第1棟的電梯多人乘坐時還是會有頓一下的現像,是不是還要再做載重調整?
永大張組長:會再排時間前往第1棟做載重調整。
萬安蔡襄理:
一、按時實施保全人員教育訓練。
二、本月份管理費經催收,已收回欠繳管理費計20萬0,531元整,其餘部份將持續進行法律程序;
100年1月累計至今49萬4,088元整。
三、管理費欠繳6期(含)以上之住戶99年12月份向法院送起訴狀,共計有3戶,其中一戶法院判
決左姓住戶敗訴,另外2戶於2月24日再次開庭;3月3日收到法院判決書、判決其中乙戶陳姓
住戶敗訴,另外乙戶崔姓住戶尚未收到判決書。敗訴的住戶如果20天內沒有提出上訴即判決確
定,後續再做強制執行的法律程序。
四、2月份發生兩次住戶爐火空燒,組長通報消防隊前來處理,有住戶認為小題大作,但在保全的
立場寧可多做,否則等火災發生時就來不及了。
五、地下室消防管路被撞壞幾次,車道口限高2.1M,但地下室有些地方可能只有2.0M或1.9M,請
管委會考量是否調整高度限制。
六、上個月委員會議主委有講到,總幹事及清潔員林秀芬、惠鳳華、陸青梅等三員的獎勵,本公司
各予以記嘉獎乙次、頒發獎金500元整。
七、最近接到委員會反映好像車道管制較差,已要求督察去查看保全員的執勤狀況,如果執勤狀況
不好者會調整職務。
2棟戚委員:
一、請問現在社區管理費欠繳六期以上的住戶一共有多少戶?你們只催了三戶,有住戶反映管委會
處理不公平,選軟柿子吃。昨天我看了公布欄公告這個月欠繳超過半年的至少4、50戶,請你
們下個月把這4、50戶做一個處理分析;超過二個月的你們怎麼處理?超過六個月的你們怎麼處
理?是不是全部都按規定處理?
萬安蔡襄理:下個月會將所有的資料統計出來,看到底有沒有寄存證信函或支付命令?
二、車道出入口的限高,這一個月已經撞壞好幾次了,巨星馬上就修復了,到底這個經費是由撞壞
的住戶出或由管委會出?有沒有處理?
總幹事:這個經費是要求撞壞的住戶賠償。
三、既然這個高度已經發生了好幾次撞壞,為什麼至今沒有處理,有沒有反映給管委會?我覺得你
們的工作報告都是在應付,2/8日南門公布欄的玻璃破了,結果如何呢?看不出來,以前我就
有講過,工作報告一定要有處理結果。2/3日有人放鞭炮還是主委告知,你們的組長到底在幹什
麼?2/20日14棟旁車道上方消防泡沫管遭小貨車撞壞,巨星也是當天修復。2/26日1棟B2F大
門前上方消防管頭遭破壞,也是我連同車號告訴組長,到現在如何處理沒有消息。
四、2/28日西二門、前門旁為求車輛好管制,請里長拜託交通單位來劃紅線,因裝路燈時割掉了。
請里長拜託,這是你們應該寫的嗎?你們的工作就是這樣寫的嗎?
五、大家翻開下月預定工作,我們委員看看這五項,第5項、組長巡邏社區時加強對地下室各處死角查看。現在督察也在、襄理也在,可不可以告訴我地下室的死角情況怎麼樣?你們知不知道你們的工作報告這五個月來都是一樣的,下月工作重點、每個月都一樣。地下一、二樓你看看有多少死角?裡面堆的紙箱、裡面放的酒瓶、裡面存的酒,如果一但引燃了不得了,有沒有人去管?還有地下停車場很多連車牌都沒有、以前都提過,我請萬安下個月詳細做工作報告,把這些查看的死角資料報告給我們委員聽聽看。
萬安蔡襄理:下次委員會我們會針對戚委員所提的意見做完整的檢討報告。
主席:請蔡襄理於下個月針對戚委員所提意見逐條做完整的報告。
6棟陳委員:我2/22日因為忘了帶鑰匙無法進入,請管理員幫我開門,他竟然說晚上不幫忙開門,我說我是這裡的住戶他也不幫忙開門,最後是我到北門去請組長來幫我開門。是上面交代不清楚呢?還是不認識我、不幫我開門呢?
萬安蔡襄理:下去後我會瞭解詳細狀況再向陳委員回報。
主席:查完是多久?三天、五天,陳委員都已經到管理室請他開門了,他還是不開。
上次有講過進出者按電鈴,守衛要查詢身分才可以開門,可是她已經告訴說她是棟委,他仍然不開門就不對了,什麼時間可以給委員交代?
萬安蔡襄理:明天。
4棟陶委員:我有一點疑慮,就是3棟前面有一台車子上面一層灰,也沒有車牌不知道是哪一家的,也沒有看到萬安有做反映,這要去處理也是很棘手,但到底是管委會該處理的或是萬安該處理的?我們應該要有個解決之道啊!哪是誰家的車子也不知道,可能有好幾部車上面都是一層灰,而這一台車顯然已經不能開了,可以討論一下該誰去處理?還是管委會辦報廢、拖離算了。
副主委:基本上地下停車場的管理,是各個管委會的難題。因為依法哪是他的車位,他只要是放車不是放雜物,放雜物我們一定會去處理、要求他移除,他不移除我們可以請市政府來處罰。如果是他的車就算是報廢的車,我們也不能處理,哪有法律上的一些問題,即使違規停車我們去鎖車、拖車都有困難。但是上次我們有修過規約的停車場管理辦法,規定是『經通報佔用他人之車位或未劃定車位之公共空間且經管委會貼單7日內未主動開走,則管委會可報警以侵權行為將車輛主動拖離』;接下來請總幹事去貼單、照相並公告,只要是無主的或違停的,我們就按照這個規定來執行。
25棟胡委員:針對也下停車場的管理,個人認為你只要稍有鬆懈,馬上就車亂停或堆放雜物,他亂停亂放好像也沒有什麼問題,因為路蠻寬的,但對整個是有影響。剛剛副主委講的是1.拖走。問題是怎麼拖?跟哪一家簽契約啊。2.如果他停在公共地方,在法律上他是竊佔我們的位置,管委會可以告他的。所以我建議跟廠商簽約專責拖吊;拖吊個幾次才能嚇止亂停車的現像,可能要先弄清楚拖吊的錢應該誰出?該花錢的就要花,或者是跟處理欠繳管理費的方式一樣,該上法院的就上法院。
主席:請總幹事依法處理,該通知的、公告的一切按規約的規定來做。
27棟張委員:
一、剛剛講的組長巡邏社區時加強對地下室各處死角查看,這一點戚委員既然提出
來了,萬安公司確實要加強,竟然五個月的下月預定工作完全一樣,這實在是
敷衍了事。我記得前陣子的新聞,台北有一棟大樓車子停在哪邊半年,上面一
層灰裡面死了一個人,屍體都變乾屍了才被發現,當然我是不希望在我們社區
發生這種事情,對灰塵一堆的車子去查看一下,下個月將各個死角及該改進的
統統弄清楚,到時候在車子上面真的發現一具乾屍的話,哪問題就很大了,當
然我只是說加強一下,五個月了資料一字不改,哪我們每個人交的管理費請保
全不知道是要幹什麼?形同虛設。
二、二月份時我從外面回來,看到地下室一片都是水,剛好彭委員、總幹事也在,
我問他到底是怎麼回事?總幹事說消防管被撞壞了,到現在連續好幾起跟本沒
改進還是一樣,當然不知道是保全的事或是管委會的事,問題是我們總要想辦
法改進,剛剛提的布滿灰塵的車、贓車等也都是死角。
主席:蔡襄理有很多問題請你回去後好好研究一下、寫清楚,下次會議我們要看你有沒有整個改正。
巨星小魏:
一、2/1日保養檢查發現3TB2F揚水泵浦右車墊片破損、有異聲發生,於2/2日完
成更換。
二、2/7日B1F233車位上方排風管支架脫落,2/8日當天購料已重新固定。
三、2/10日第9棟B1F車位旁消防測試管遭擊噴灑,當天緊急關閉一齊開放閥並通知組長請清潔人員處理積水。
四、2/10日組長反映5TB2F污水泵浦一直在運轉,2/10日檢查為浮球遭蟲類咬蝕,
已重新接線。
五、2/12日西一門區域14-19棟住戶反映廣播皆聽不見聲音,2/12日當天播放音
樂測試該區域正常,2/15日檢查線路及設備發現全區域線路因廠商未接線,已
重新線後恢復正常。
六、2/15日第24棟住戶反映B1F梯廳燈會自動熄滅,經檢查為燈具故障,當天已
替換未使用之燈具。
七、2/20日星期日14TB1F轉角處消防管路遭撞壞,當天先行將泵浦關閉,該人員
承諾賠償,已請管委會追蹤賠償事宜。
八、2/22日今日開始拆除大公聖誕燈飾,2/23日早上已全部拆除。
九、2/26日第1棟B2F消防管路遭撞壞,當天已購料重新固定管路。
十、二月份有三次防管路被撞壞,與總幹事、晨翊消防討論在不違反消防法規下一
併改善。
19棟朱委員:巨星機電是維護社區機電、消防設備的第一線,有什麼狀況萬安保全
要跟巨星講,在寫工作報告時兩家要彼此互相協調,資料才會更週延完整。
24棟王委員:各棟每一個樓層的消防箱要貼封條,到底什麼時候貼?
巨星小魏:消防箱的封條這幾天已從第1棟開始貼,目前已貼至第5棟,後續會持續進行。
啟元王老闆:
一、2/8日放流抽水槽內右側馬達無法抽水,經本公司工程師檢查為電磁開關組異常所導致,報告總幹事後經機電小魏確認,總幹事備料後於2/9日請小魏更換完成,已經正常運轉。
二、2/15日除臭滅菌設備其中一支ORP偵測棒故障(數字呈現負值)影響漂白水自動添加,已報告總幹事採購,目前以人工方式添加漂白水。
三、2/21日放流抽水槽的高液位警報器(設於東門管理室)共警報2次,經查為浮球電線固定帶斷落使浮球高度下降所致,已重新固定浮球電線恢復正常。
副主委:
一、目前啟元在污水廠操作上都很不錯,在此提出。
二、上次跟你討論過,我們現在跟國防部在討論公設缺失要如何解決?污水廠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我們也講了2棟前面的排氣墩一定要改善,這個改善你要幫我們規劃,怎樣裝一部鼓風機接管送至外面,鼓風機要多大?需不需要架水泥台子?怎樣接管?你要幫我們好好的規劃,需要多少費用?我們才能跟國防部協調,所以資料一定要儘快給我們,不然我們沒有法做後續的討論,我們已表達改善的構想,國防部表示可能會以補償的方式給經費,由我們自行改善。
啟元王老闆:有些地方計畫移配電盤,廢氣排氣是否全部規劃在一起?
副主委:全部都一起規劃,我們曾經做過的像空調、紫外線殺菌、不鏽鋼濾網、欠缺加藥機、有乙台陸上型鼓風機是為了改善沈水式鼓風機只要有乙台故障其它三台都不能使用的問題,這一台要讓他負責,後面保固期過了才故障的鼓風機就不包括在內,另外PLC將它移到上面來都包含在規劃,經費要多少錢?這樣我們才能告訴國防部要改善這些缺失要多少錢?
光宙陳主任:
一、書面資料請參閱。
二、東門外對著馬路之攝影機是東原裝設的,白天畫面是彩色的、晚上變黑白的,我們經過多次測試,發現其使用自動光圈適用光線穩定的地方,像地下停車場就是,否則就會有這個現像。因為攝影機是他裝設的,我們也不敢將它拆掉,做過很多測試也換過紅外線的,然後將攝影機交給東原去做測試,他也說測試是正常,所以我們會再跟東原協調請他換一部紅外線的給我們,屆時再拿來裝。因為東門外晚上都沒有光源,路燈是在很遠的地方,如果用紅外線攝影機晚上看起來是黑白的,但白天看來就是彩色的、這樣是正常現像。
副主委:弱電方面包括監控電腦、主機、緊急押扣這方面,現在很多是沒辦法使用,這部份應該屬於貴公司的保養範圍,看如何幫我們做改善。各管理室的電腦也是很久都沒有做清潔保養整理,可能基板也比較容易燒燬,請做一個固定保養維護計畫,至少做一些清灰塵的簡單保養,讓其不會很快就造成損壞。據我瞭解緊急押扣或弱電可能有些問題,整個幫我們看一看。
光宙陳主任:一般我們會交代工程師保養的重點是監控系統、門禁刷卡、住戶對講機方面,因為地下室的CO偵測器、緊急押扣、水位偵測等當初我們承接下來時,就都有問題在了;因為一時沒有辦法得到解決,只能夠在可以控制的範圍下去維護,所以就沒有再跟工程師講這方面的問題,一般工程師在做清潔只會擦鍵盤、螢幕,主機的部份儘量避免拆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故障。如果要拆主機也是可以但必需專案予以排定時間輪流處理,因為同時處理時萬一主機故障我們沒有軟體備份的資料,只能用拷貝的方式。所以我們可能用專案的方式一個月做一個,在半年內把五個管理室的電腦做保養。
副主委:緊急押扣關係到安全的問題,社區內有獨居老人或是在地下室發生緊急事件,結果緊急押扣這個系統不能用。當初你們應該要提供這個系統問題到底在哪裡?我們現在跟國防部在談公設缺失改善問題,結果這個問題跟本沒列入其中,你趕快跟邢總報告一下這個問題到底在哪裡?將資料儘速提供給我們好跟國防部協調,當然我們最原始的資料有這方面有些地方有問題,但到底問題點在哪裡?我們怎樣跟國防部和新亞公司來談,他要怎樣把它修復?他如果不能修復,把這一套系統交給你們要多少費用才可以將它修復?我們不能夠說這一套系統不能用了,請趕快提供這一方面的資料我們好跟國防部討論。因為在下週三、四國防部的處長會來,我們就要去談這方面的問題。
光宙陳主任:這方面我們在去年的二、三月有做一個表,哪個就是說有住戶他家的緊急押扣是呈現發報的情況,哪我就會按門鈴到他家去查一下,這部份很多都是不在家,因為我們都是白天來社區,我們就會請管理員通知住戶進去卧室內將緊急押扣再按一下,因為緊急押扣是你按下去它就一直發報,不會自己彈回來、必須再按一下才能解除管理室的發報。二、三年前為什麼會將電源關掉,就是它一直發報,有一些年長者都不清楚你在講什麼?你必須到樓上去做這個動作才能解除發報,重點我們來的時候都是白天很多住戶不在家,哪時候我們才會規劃一張表,把有問題的住戶都寫在上面,請管理員有遇到的時候就通知一下,請其到樓上去做復歸的動作。在哪時候就發現地下室的緊急押扣它都是線沒有接,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線沒有接?這部份如果要做一個重新規劃是可以的,我們會派工程師利用二個禮拜的時間做清查,因為這部份在去年只是做一個電腦檢測,是還有這個功能,但還沒有做正常的使用。
副主委:這方面我們會後再研究。
25棟胡委員:
一、緊急押扣的使用方法你應該是請管委會公布,慢慢教育住戶才對而不是將啦叭關掉。
二、新亞公司在住戶家門口裝一個裝飾品我從來沒用過,我也去問清楚了哪可以設定,但你跟本看不出來你設定了沒?麻煩你跟我們弄清楚哪到底要幹什麼?哪可不可以改裝?否則當裝飾品但LED燈一直亮浪費我們的電,請光宙告訴我們哪到底是什麼?
光宙陳主任:哪是新亞公司當初安裝的東西,它的作用是當做一般住戶的門鎖,如果在外面有住過大樓的都會碰到下面有一個錀匙孔,你要出去把鑰匙插進去轉一下就可以設定,他是以哪個來代替。為什麼要這樣做?因為是高科技房子比較好賣,但是他在交接時並沒有把它啟用,沒有啟用的狀況下你通電了它只是會閃而已,它完全沒有作用。目前是門裡面會有個磁磺你感應了就設定中,設定中是看的出來的,因為平常解除就是綠燈在閃、設定中就是紅燈常亮,它是控制大門的磁磺,只要是設定中大門被打開它就會發報,發報不是在你家而是在管理室發報,一樣是在管理室哪一台電腦的啦叭發報。因為當初並沒有啟用,所以卡機內並沒有任何資料輸入,你怎麼讀都讀不到資料,哪為什麼不啟用?有很多考量,今天這張卡有沒有可能不見?有可能;有沒有可能被拷貝?有可能;所以我就不能用這張卡來設定我家的安全系統,他不啟用是有他的考量在,我們為什麼不把它復用也是有我們的考量在,所以現在是有問題的我們就把它拆掉。
25棟胡委員:你講這個我根本聽不懂,什麼卡片會掉、鑰匙也會掉?你現在沒啟用是因為管理室發報的關係,哪請問可不可以改裝呢?或者是有第二方案?
光宙陳主任:可以改裝為單戶控制。
25棟胡委員:改裝為單戶控制也可以,哪要怎麼做呢?
光宙陳主任:在住戶家中加裝啦叭就可以了,可以個案處理有需要的住戶我向他報價裝一個啦叭多少錢、接到好多少錢而已?
主席:各位委員對合約維護廠商如果沒有其它意見,就請合約維護廠商先行離場,我們繼續委員的工作報告。
副主委:因為財務彭委員女兒手機掉了他在警察局報案做筆錄,由我代為報告,
100年3月份財務報表如后:
一、財務結算至100年2月28日止結餘:1,690萬0,700元(含定存金額1,350萬元整)。
二、結算至100年2月28日止,預繳管理費金額:422萬4,105元整。這裡可能有人會說預繳管理費就422萬加上定存1,350萬,怎麼結餘才1,690萬,因為在這中間有二佰多萬是消防安全設備改善工程得標商已經有進材料、裝了一些東西,按照合約規定有陸續支付二佰多萬,所以結餘才會是這個數字、在此向大家做一個報告。
三、結算至100年2月28日止,環保回收金結餘:19萬6,956元整。
27棟張委員:我們社區不是經常發生竊案嗎?有一點我覺得應該要改進。今天我在27棟11樓看到有一個人穿黑夾克不曉得是不是來裝消防設施的?我剛好出來看到他在哪邊,我問他幹什麼的?他說我來裝消防設施,我看看他以前沒見過,等我下樓一上來這個人不見了,但是我不曉得他有沒有動過手腳?因為我對消防是外行的,我建議社區內不管是來做消防、機電都一樣,進來的工人給他一個工作證。
總幹事:有要求做消防安全設備改善工程的施工人員佩戴廠商通行證。
27棟張委員:我今天看到的哪個人沒有掛,他穿黑夾克、黑長褲,我看哪個人覺得很奇怪。
副主委:我們目前的消防安全設備改善工程的施工人員都有掛廠商通行證。
27棟張委員:我是說以後不管廠商進來做什麼工程都要佩戴工作證,可以宣布一下為了社區安全凡是看到陌生人沒有戴工作證的住戶,都要上前問清楚這也是為了社區安全考量,尤其是倒垃圾的時間外面的人很容易混進來。
主席:這個問題請總幹事跟保全組長講一下,以後棟委或住戶看到沒有掛工作證的陌生人趕快跟組長講或通知管委會,我們請組長去看到底他是幹什麼的?好保障我們自已的安全。
24棟王委員:消防器材安檢現在正在進行,我們哪一棟當然已經去了,希望他明天開始工作時將工作證戴著,去住戶家先表明我是某某公司來做消防安檢並出示工作證,讓住戶比較確定他是做什麼的?
主席:剛剛已經講了對晨翊消防做消防安檢人員都會要求其佩戴工作證,進來的水泥工等也都有規定要換證,如果發現沒有證件的就請他出去,如果有發現沒有佩證的陌生人請大家幫幫忙通知組長或管委會請他出去。
副主委:建議出一個公告,近期在做工程的所有工作人員,只要是管委會核准的都有掛工作證,看到陌生人未戴工作證者,為了防止小偷侵入社區請住戶除了查問還要通報。
27棟張委員:除了工作人員外,進來搬家的、修電視等工人也要換證。
副主委:只要是進來社區的工作人員都要換證並佩戴。
4棟陶委員:工作證是辦公室換發或是管理室換發?
總幹事:辦公室都有給每個管理室住戶的訪客證、施工廠商的廠商通行證供辦理換證用。
主席:請總幹事發文公告一下。
23棟黃委員:選議將「訪客證」、「廠商通行證」的樣本一併公告讓住戶瞭解、認識。
主席:一併公告。
伍、議案討論:
議案一、為召開100年度區權會添購攝影機案(提案人:副主任委員鄭寶聰)。
說明:
一、於多次區權會時皆有住戶對會議合法性存疑,且99年臨時區權會有住戶
向高雄地檢署提起偽造文書之刑事告訴。
二、為避免爭議及還原事情真相,刑事偵察員亦建議本會自行錄影存證;且此
舉亦可讓意圖擾亂會場秩序之住戶有所節制。
三、由辦公室行政人員前往購買並檢據結報。
四、本案請討論並決議。
討論:(略)。
決議:16票同意並通過購買攝影機乙部。

議案二、購買100年度區權會出席人員禮品案(提案人:主任委員屈竹林)。
說明:
一、社區預定於100年4月23日召開100年度區權會,循往例購買出席人
員禮品(預計:650份)。
二、經初步挑選8項禮品(詳如附圖)提供各位委員參考。
三、本案請討論並決議。
主席:我們先從8項禮品中挑選3項、每人有2票,然後再從挑選出來的3項禮品中投票表決、每人一票,以得票數最高者做為100年度區權會出席人員禮品。
討論:(略)。
表決結果:
1.6件式修容組:2票。
2.米奇鋁合金運動瓶:4票。
3.精選超亮九燈手電筒:3票。
4.三合一手電筒:9票。
5.健康五榖皂:0票。
6.麻辣將軍臭臭鍋:6票。
7.竹炭沐浴禮盒:3票。
8.櫻花洗髮沐浴組:1票。
主席:現在票數前三高的項目是米奇鋁合金運動瓶、三合一手電筒、麻辣將軍臭臭鍋,我們再從新表決乙次、每人乙票,以得票數最高者做為100年度區權會出席人員禮品。
1.米奇鋁合金運動瓶:1票。
2.三合一手電筒:9票。
3.麻辣將軍臭臭鍋:4票。
決議:購買三合一手電筒做為100年度區權會出席人員禮品。
25棟胡委員:購買時要先講好,如果是瑕疵品幾天內可以更換。
主席:胡委員的建議屆時請總幹事跟廠商講清楚。
議案三、增設東門及南門管理室紗門一面(提案人:第19棟棟委朱家敏)。
說明:
一、岡山一年四季蚊蟲特別多,進出家門不僅造成住戶困擾,更影響到保管理室執勤人員工作效率,為改善東門與南門執勤環境,宜在其管理室加設紗門一面,俾能改善工作環境品質,增加工作效率。
二、請討論並決議。
討論:(略)。
主席:同意在東門及南門管理室增設紗門一面的請舉手。
表決結果:1票。
決議:增設東門及南門管理室紗門一面案,沒通過。

議案四、審查100年度區權會提案
主席、以下我們審查100年度區權會提案。
議案一、於第四屆區權會中列入討論議題,增訂「住戶規約」附件八管理服務人員聘任條件、工作職掌與權責之內容(提案人:主任委員屈竹林)
說明:
一、現在辦公室行政人員之薪資為臨時管委會時期訂定,僅於樓管公司(保全)招標時將薪資列入合約內容,但無詳細管理辦法。
二、辦公室行政人員工作性質與保全人員不同,其對業務之熟悉與否影響工作效率與成本甚大,為長遠考量宜列入「住戶規約」內容管理。
三、增訂「住戶規約」附件八:四、管理服務人員之薪資與工作時間及休假:(一)辦公室行政人員以二周工作84小時為準,周六上午應自行排定輪值人員,以便住戶繳交管理費用。(二)為激勵工作士氣,其特別休假悉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辦理。(三)辦公室行政人員之薪資:1、起薪以現行人員薪資為標準,遇公務人員薪資調整時,則以當時調幅為標準調整。2、辦公室行政人員於年終時,經管委會之委員會議中以不記名投票,其服務績效獲1/2委員肯定通過後,可獲得年終獎金1個月(不足一年則按月比例發給)。3、若辦公室行政人員為樓管公司承攬派任時,薪資之調整及年終工作獎金由管委會於招標公告及合約書中載明,統由樓管公司依合約辦理給付。
四、 本案建請列入區權會討論並決議。
討論:(略)。
副主委:建議在規約附件八增列一條:本管理辦法施行後如有不合時宜之條款需修訂時,授權管委會增、修、刪條款內容,經委員(代理人、受託人)總額達2/3議決通過,並公告十日後施行:因為其它的管理辦法都有這一個條款。
主席:在規約附件八增列一條:本管理辦法施行後如有不合時宜之條款需修訂時,授權管委會增、修、刪條款內容,經委員(代理人、受託人)總額達2/3議決通過,並公告十日後施行;贊成將這個提案送區權會決議的請舉手。
決議:15票同意並通過將增訂「住戶規約」附件八管理服務人員聘任條件、工作職掌與權責之內容送區權會討論並決議。

議案二、擔任棟委工作且每月出席委員會會議可領取出席費(第27棟委員:張雲弟)。
說明:
一、本社區已經進住四年餘,在管委會及各棟棟委共同努力下,各項作業及生活品質已有顯著改善及進步。
二、依規約棟委為無給職,須認真負責執行各棟生活設施改善之建議,並監督及協助管委會執行各項作業,承擔管委會與住戶間溝通橋樑,故棟委之良窳直接影響住戶權益甚巨。
三、目前有部份棟委出缺而無人願意遞補擔任棟委工作,將影響該棟住戶權益,為鼓勵更多熱心住戶參與擔任棟委及承擔責任,共同監督管委會公開透明執行作業。
四、建議每月按時參與或代理出席委員會會議,給予500元出席費,以茲鼓勵。
五、本案建請列入區權會討論並決議。
討論:(略)。
決議:15票同意並通過將「擔任棟委工作且每月出席委員會會議可領取出席費」案
送區權會討論並決議。

議案三、為增加管理費用收入,建議訂定5間儲藏室、地面公共停車場使用及店舖戶使用公共區域營業之管理辦法(提案人:主任委員屈竹林)。
說明:
一、本社區現行管理費用為住戶23元/坪、店舖戶16元/坪,現收入扣除應付之固定費用外,每月僅餘約20萬元可供周轉,但社區設備(施)已經日趨老舊,各項維護費用都在增加,若不調整管理費收入,則另闢財源為當務之急。
二、5間儲藏室、公共停車場使用及店舖戶使用之公共區域,皆為所有區權人共同分攤土地及房屋稅,若閒置將造成浪費。
三、茲將5間儲藏室、公共停車場使用及店舖戶使用之公共區域營業之管理辦法(草案)訂定如下,並列入「住戶規約」之附件九。
四、本案建請列入區權會討論並決議。
討論:
2棟戚委員:根據住戶規約有講的很清楚,屬本社區約定共用部份之公用停車場、五間儲藏室、及仍未使用之空餘車位、店舖戶前之公用空間…等,在合法範圍內,授權管委會訂定管理辦法並經委員會討論、決議後,可以公開招標或議價方式出租租金做為管理費收入項目。我認為這個案子委員會通過就可以了,不需要送區權會討論、決議,按照規約的制度走,規約已經寫的很清楚這是委員會的權責。
主席:剛剛戚委員已經講的很清楚了,這是委員會的權責不需要送區權會;我們現在就來討論這些問題。
2棟戚委員:5間儲藏室、地面公共停車場使用及店舖戶使用公共區域營業之管理辦法店舖,蠻複雜也蠻多的是不是先跳過,先討論議案四等一下有時間再討論或下次委員會再討論也可以,因為這是委員會的權責嘛!我建議這個案子先不討論先從議案四開始。(※委員們附議)
主席:哪我們先從議四開始討論。

議案四、西一門管理室進門走道右半空間,借為里長辦公室(提案人:主任委員屈竹林)
說明:
一、為平日能夠服務本社區住戶及忠孝里里民,需設置里長辦公室。
二、經觀察以西一門管理室現有空間可裡外兼顧最為適宜。
三、依據本社區「住戶規約」第十六條第三款第四目規定,本人任期內依法向
管委會提出借用西一門管理室進門走道右半空間做為里長辦公室,此期間
本人願意每月繳交新台幣壹仟元整清潔費。
四、本案建請列入區權會討論並決議。
副主委:這個案子上次會議已經決議送區權會討論、決議了不需再表決,各位委員針對本案的說明看有無需要修訂即可。
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沒有修訂意見,本案就送區權會討論、決議。

議案五、第四屆管理委員會委員任期延長半年案(提案人:主任委員屈竹林)
說明:
一、前三屆管理委員會委員任期均由當年的6月1日至隔年5月31日止、任期一年,為配合委員任期改選,每一年度的區分所有人會議均安排在五月初召開。
二、因為每年五月份召開區權會時,搭帳棚雖然可以遮太陽但天氣非常炎熱,社區住戶老人家很多、在這邊開會感覺非常上火,到十一月份開會、帳棚的錢也可以省下來。
三、於99年9月26日召開之99年度第1次臨時區權會,雖已通過第三屆管委會任期延長半年,但因係臨時動議時所提出,會後爭議頗多。故重新提案建議於第四屆管委會實施,任期延長半年至明年十一月底止(自100年6月1日至101年11月30日止);第五屆(含)以後的管委會任期仍然維持一年。
四、本案建請列入區權會討論並決議。
討論:(略)。
決議:15票同意並通過將「第四屆管理委員會委員任期延長半年案」送區權會討論、決議

議案六、但願大家平安快樂(提案人:20棟住戶陳周漢)。
說明:
一、本人進住本社區之後,不久就把浴缸拆除、夷為平地,以策安全。
二、因浴缸設計不良,使用時暗藏危機、危機四伏,尤其以小朋友及老人家特別危險。
三、聽說本社區有些住戶成員,因使用浴缸不慎而受重傷。
四、主動拆除浴缸,可以防患未然、未雨綢繆,大家平安康快樂。
辦法:
一、建議管委會每年調查住戶意願後,統一辦理本社區住戶拆除浴缸工程乙次。
二、建議管委會將本案轉知乙區管委會參考。
討論:(略)。
主席:贊成本案不送區權會的請舉手。
決議:15票同意並通過本案不送區權會討論、決議。

議案七、大家一起來省錢(提案人:20棟住戶陳周漢)。
說明:
一、本人於中華民國99年11月14日,發現電鈴按下按鈕卻不會發出鈴聲。經卸下電鈴,在其活動栓加兩滴潤滑油之後、安裝回去,一切功能皆恢復正常,至今仍可正常使用。本人推測本方法可適用於本社區全體住戶的電鈴。
二、聽說有些住戶也曾經發生相同的情況,卻花錢請廠商把舊電鈴卸除丟掉後更新。
辦法:
一、建議管委會將以上省錢信息告知全體住戶。
二、建議管委會將本案轉知乙區管委會參考。
討論:(略)。
主席:贊成本案不送區權會的請舉手。
決議:15票同意並通過本案不送區權會討論、決議。
主席:還有時間我們繼續討論議案三。
副主委:這個管理辦法是我擬的,經過有些委員看過以後覺得哪些地方需要修改,我們有稍為修訂一下內容,其實管理辦法真的很難訂的,基本上都要站在整個社區的利益來看這些問題,所以擬訂了「5間儲藏室、公共停車場使用及店舖戶使用之公共區域營業之管理辦法」,他是可以增加我們管理費的財源,前面沒有去針對這方面是因為有些地方不週延,你訂了可能會有些異議的聲音,你不訂接下來就是管委會資源不斷的浪費,就像地面停車場有人表達意願要租,但是我們就是空在哪個地方也雜亂、髒亂,還被人家佔用,我們訂出辦法後也比較好管理。相同的我們訂出辦法後,這些店舖戶將桌子擺出來營業,既然是我們住戶大家在繳這個地價稅,我們當然希望他繳一些費用來充當管理費,我們訂這些管理辦法是看到將來財源會越來越困難,早一點訂出來運用了可以增加我們管理費的收入,這些收入積少成多、不無小補。這裡面的文字我們也是很週延,適法性應該沒有問題,我們做過一些推敲內容也沒有問題,大家看一看如果覺得沒有問題我們今天就把它通過了,如果有問題我們就下一次召集更多委員大家回去研究以後再做表決。在此建議二個方案:1.今天就表決了,大家就再花一點時間來討論。2.如果要下一次表決,哪我們就等下一次會議再討論。
主席:我是建議今天就表決,因為再拖下去很麻煩。
2棟戚委員:這個案子我是認為下個月表決比較好,因為三月份我們要跟店舖戶召開座談會,有些內容可以先跟店舖戶溝通一下、更完滿的話下個月再做表決比較恰當一點。
主席:同意戚委員建議本案先跟店舖戶討論再移到下個月委員會做表決的,請舉手。
表決結果:15票同意。
決議:15票同意並通過「5間儲藏室、公共停車場使用及店舖戶使用之公共區域營業之管理辦法」移至下次委員會議討論、決議。
陸、臨時動議:無。
柒、住戶發言:無。
捌、主席結論:今天會議到此結束,散會。
玖、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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