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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志新甲區第三屆管理委員會第6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2011/02/27 16:42:36瀏覽419|回應0|推薦0

勵志新甲區第三屆管理委員會第6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日19時30分

 會議地點:管理委員會會議室

主 席:屈 竹 林

記 錄:蘇龍水

出席委員:鄭寶聰(1)戚振雄(2)李永珍(3)陶家瑞(4)陳安麟(5)陳妍君(6) 張忠孝(7)郭文瑜(8代理)屈竹林(9)曹延福(10缺席)衡登雲(11缺席)吳文台(12)林享伯(13)胡 斌(14代理)梁有華(15)唐意康 (16缺席)李長清(17)孫雪昌(18)朱家敏(19)孫長瑞(20缺席)袁振新(21請假)江國華(22缺席)黃祉春(23)王雙勇(24)胡大源 (25缺席)凌潤山(26)郭開明(27代理)黃世堯(28缺席)李大程(29缺席)唐棣(店舖缺席)。

 應到30人、缺席9人、請假1人,實到:20人。

壹、

主席致詞: 一、今天是第三屆管委會第6次委員會議,應到30人、目前已到15員,合於法定開會人數,本主席宣布開會(後續有委員陸續到場、計缺席9人、請假1人,實到:20人)。

二、今天的會議開議前,先進行「修復本社區第25、26、29棟發電機緊急供電線路案」開標。

三、請副主委、財委、監委先至辦公室訂定底價。 主席:在訂定底價的同時我們先按議程進行會議。

貳、

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決議事項:六間發電機機房,購買3,000公升柴油予以補充。

 辦理情形: 一、本案經向鴻億油行購買柴油3,000公升。 二、鴻億油行於10月22日上午載運1,800公升、下午載運1,200公升分別加入六間 發電機機房的儲油箱中;添加柴油的過程中均請財、監委在旁監督。

參、

工作報告:

 萬安蔡襄理:各位委員手上都有書面資料請參閱,擇要報告如后: (一)10/13、10/14、10/15日完成本月保全警衛在職教育訓練,並感謝委員會提供上課之場地及副主委的指導,在職教育已加強案例宣導及管理員對安全巡邏、住戶服務之技能訓練。

(二)本月份管理費經催收,已收回欠繳管理費計17萬7,408元整,其餘部份將持續進行法律程序;自99年1月份累計至今已收回175萬7,167元整。

(三)管理費欠繳6期(含)以上之住戶10月份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共計有4戶;其中1戶11月份查封另1戶預計12月查封,2戶申請從戶頭扣款。

(四)對於表現不佳之北門、南車道管理員,本月已陸續更換。

(五)委員會提到的清潔員莫嘉梅,公司已給予嘉獎並發獎金伍佰元整。這個月前幾 天有西二門的保全員王元芳同仁,執勤時非常認真負責,從監視器有發現偷竊 狀況並協助警方破案,這方面也會按照規定予以獎勵。

26棟凌委員:請教襄理,剛剛我提的電纜線被偷該怎麼處理呢?

萬安蔡襄理:上次電纜被偷時,我們有派員來查看、有一部份公司會負責賠償。但有一部份牽涉到是不是都應該由我們公司管理員負全部責任,這是有斟酌的餘地。這方面下去以後再跟委員會協調,我們公司負責的比例是100%、60%或50%等,這要從責任上、工作上去釐清、瞭解,如果說確屬公司要負百分之百的責任,我們當然負責到底。

 26棟凌委員:乙區避雷針接地線失竊,全部由保全公司買線材請維修廠商修復。

萬安蔡襄理:發生案件是要去判定責任,是不是兩方面都有責任,還是哪一方面要負責多少比例?不是說大車、小車互撞就一定要由大車全部負責,還是要經過責任的判定。如果委員去現場勘察,判定我們公司要負百分之百的責任,哪本公司就負責百分之百,如果不是百分之百,我們就按照委員會的決議或是大家現場勘驗來釐清責任,也不能說所有掉的柬西就一定要我們公司全部賠償,這可能跟我們的工作上還是有斟酌的餘地。

26棟凌委員:哪你下一次委員會提出來報告。

萬安蔡襄理:ok。但這個責任的釐清,大家要先協調一下。

 26棟凌委員:因為聯總時候,外面的鐵板子管委會也是要求其全部賠償,我想在座很多委員都知道、都有參與。

7棟張委員:上週日傍晚約倒垃圾時,我想請公司注意一下如果有人載著安全帽、穿反光背心、拿指揮棒在哪邊指揮交通,哪個地方很多車都在走,請車道管理員不要讓其他人在哪指揮,如果發生事情這責任是在誰呢?如果他是義務幫忙可以請他離開。因為哪不是他的責任,他是義務的話也要有系統,而不是只來個一天,今天高興就來、不是天天都來,請車道保全跟組長都要注意一下,因為發生事故時、公司就比較理虧,住戶就會責怪你們,哪個人是誰你也搞不清楚。

 萬安蔡襄理:這方面我們特別注意要求,順便向各位委員報告,以前社區的保全組長張金明,從10月份開始調升公司的督察並負責社區的服務狀況,請張督察根據剛剛委員提報的狀況與組長去現場瞭解一下並針對狀況做改進。

 主席: 一、蔡襄理剛剛所提的保全員王元芳,哪天我剛好到哪邊去,他有跟我報告,我覺 得他把整個事情做得非常好,我希望公司有一個書面資料通報各管理室,讓所 有保全員瞭解他怎麼處理這件事情,以後應該怎麼去做?因為他做的非常好, 他按程序把人員、警察都找來,最後交由警察去處理,人、車通通找到了,也 請你們嘉獎他一下。 二、清潔員楊有金,有很多住戶都反映她做的非常好、清掃的很乾淨,也請公司嘉獎一下。

 4棟陶委員:貴公司在社區地下停車場設了很多巡查點,多久巡查一下?

萬安張督察:不定時,但至少二個小時一定要巡查一次。

 4棟陶委員:地下室設了幾個點?點跟點之間有沒有規定多久時間要感應?

 萬安張督察:地下一樓有九個點。沒有規定點跟點之間的感應時間,因為每個組長 行進的路線不一定一樣。

 4棟陶委員:你們有設感應點是很好,但是也會造成組長為了趕時間,我常常看到 組長騎機車去感應,至於機電室的門有沒有鎖?鼓風機有沒有關?都很少去看、 去巡。我認為你們至少一天、二天要去巡查一次,騎腳踏車去把每個門開一開, 看有沒有上鎖?如果發現沒上鎖就要去查看東西有沒有掉?這個你們可能要要 求一下。我記得以前全方衛在乙區的時候甚至於每棟樓都有人去巡的,你們好像 很少看到到各棟每一層樓去巡查,這是你們可以去改進的。

巨星小魏:書面資料部份請各位委員參閱,我報告比較重要事項。 一、10/15日24棟B2F揚水泵浦控制系統異常,經檢查係線路鬆動,當天已修復完 畢。 二、10/22日發電機依照管委會的決議柴油已添加3,000公升,其中1區:400公升、 2區:400公升、3區:400公升、4區:400公升、5區:800公升、6區:600 公升。 三、10/28日組長反映1號污水坑泵浦異常,經檢查係線路鬆動,當天已修復完畢。 四、10/25日(三)區A.C.B.斷路器異常,採強制做動以維持正常供電,目前廠商 還沒有報價過來,我們還會跟廠商催一下。

 啟元楊先生:除了每日正常操作外,有五點比較特殊的在此報告。 一、10/14日報告總幹事需購買消毒水及氯碇這些是常態性的使用量,10/18日台灣氯化送3.5噸消毒水及60公斤(共3桶)進污水廠。 二、10/20日前處理室攔污柵控制箱啟動按鈕無動作,經報告總幹事後,由巨星小魏檢查為切換開關接觸不良,經總幹事採購,已於10/28日由操作人員會同巨星小魏完成更換,經測試後已能正常動作。 三、10/21日高雄縣環保局第三科(共3人)前來檢查,由鄭副主委陪同勘查是否正常運作,經檢視污水場皆操作正常,僅填寫工作紀錄未採樣。 四、10/23日過濾機馬達(前台)潤滑油低液位,已更新機油。 五、10/27日曝氣槽鼓風機(內側)機油混濁低液位,10/28日機油已更換完畢。

 光宙陳主任:書面資料請參閱,僅擇要報告如下: 一、本月份有發現24棟12樓、19棟5樓這二棟的這二層樓對講機的分配器,可能是使用年限已到了,所以有故障的情形,在當天均已處理完畢。 二、西二門監視器螢幕已變色係CRT映像管故障,我們當下有放乙台備品在哪裡,所以就把它更換掉。 三、有做日常DVR監控主機的資料校對及每個月做乙次時間的校正。

副主委:現在地下停車場CO偵測器的電池我們購買後更新有超過一年了,感覺有很多地方CO偵測器在鳴叫,請陳主任幫我們檢查一下,看需要更換多少電池,請辦公室去採購將電池更換一下,因為嗶嗶聲不知道的人聽到會比較緊張,現在感覺常常有叫聲、不是這一區就是哪一區。

光宙陳主任:在此對CO偵測器補充說明一下,之前在弘燿哪時候,部份CO偵測器沒有迴路的交流電完全靠電池在供電,後來恢復供電之後CO偵測器已恢復正常,有時候機車騎過去就會嗶嗶叫這是正常的現象,因為它是在偵測廢氣的濃度會叫是正常,如果是一直叫不停哪就不正常。因為我有好幾次跑到會叫的哪顆CO偵測器下面去看,它顯示的是數字(表示CO濃度)並不是Lb(電池低電量),鳴叫的時間大約一分鐘半它才會停止,如果機車又通過它可能又會鳴叫,我也有發現部份住戶停車後還會繼續發動車子不熄火,這樣子廢氣就會往上飄累積在不通風的地方,造成CO偵測器的鳴叫,我們也有試過其在鳴叫時爬梯子上去吹一吹它就不叫了,有發現顯示Lb時就會一直鳴叫不會停,哪就需要更換電池。

主席:各位委員如果對合約廠商沒有其它提問意見的話,就請合約維護廠商先行離場。剛剛「修復本社區第25、26、29棟發電機緊急供電線路案」的底價已經訂好了,以下我們就先請投標廠商進來議場、進行開標作業。

開標作業:

(一)請監察朱委員拆封「修復本社區第25、26、29棟發電機緊急供電線路案」四 家廠商的報價單: 1.保家消防報價:17萬8,248元整(含稅)。 2.巨星機電報價:14萬4,378元整(含稅)。 3.民益行報價:14萬0,690元整(含稅)。 4.晨翊消防報價:19萬5,917元整(含稅)。

(二)四家廠商報價以民益行報價:14萬0,690元整(含稅)最低,並未進入底價,因民益行並未派員至現場,按照招標公告民益行放棄優先議價權,由次低報價廠商巨星機電取得優先議價權。

主席:巨星機電價錢還可以再降嗎?

巨星林老闆: 第一次減價為:13萬9,000元整(含稅)。 第二次減價為:13萬7,000元整(含稅)。 第三次減價為:13萬5,000元整(含稅),已無法再減價。

主席:巨星的報價已非常接近低價但尚未進入底價,你是社區合約維護商再勉為其難的降一點。

 巨星林老闆:本標案幾乎只賺一點工錢而已,最後減價為13萬3,000元整(含稅), 不再減價。

主席:13萬3,000元整(含稅)已進入底價,由巨星機電得標。

開標結果:由巨星機電以13萬3,000元整(含稅)得標。

 主席:以下我們進行委員的工作報告。

財務李委員:書面資料如下請參閱:

(一)財務結算至99年10月31日結餘:1,627萬0,122元。 (

二)結算至99年10月31日,預繳管理費金額:302萬6,262元。

(三)結算至99年10月31日,環保回收金餘額:18萬4,821元。 副主委:從書面資料我們看到環保回收金30%撥發社區內低收入戶這一部份有7萬2,405元整;其實我們每年在冬天都有做對低收入戶的補助,前面二年都是買米,建議此次先決議是不是也是買米來補助低收入戶。

主席:各位委員對副主委提的建議有無附議。(*有委員附議)

主席:哪我們就對買米補助低收入戶的案子來做表決,贊成的請舉手。

表決結果:18票贊成並通過。

 監察朱委員:希望管委會重新公告選舉期間候選人至社區拜票規範,我朗讀一遍因為有些委員明知故犯,不得不在此再宣達一下。因為上週四江委員綁選舉布條,管委會請他拆下來,陶組長也好心去徵求江委員的同意,江委員不同意他說不符合規約,晚上一回來我發現還掛著,就請組長拆下來,結果晚上12點多江委員打電話把我吵醒,說我憑什麼拆他的布條,我說請他去看公告、規約規定,我就去睡覺了。第二天一起來發現他又將布條掛在各處,我跟陶組長講,陶組長說他去翻了規約、公告沒錯是不允許掛選舉布條。一個保全組長都找得到規約規定,江委員曾經是行政委員你竟然說不曉得有此規定,說不曉得來選擇對他違規有利的事情。另外今天晚上里長未經我們住戶同意,到我們棟裡面拉票,是誰讓他進來的?我趕他出來,我說請你離開、按管委會公告的規範來做。掛紅布條按住戶規約第十八條第十四款:「本社區地面空間均屬社區住戶所共有,不許占用公有土地或搭蓋違章建築、任意停放車輛或懸掛、張貼廣告物及設立攤販」。9/10日公告的拜票規範是,拜票就在中庭不得進入各棟拜票,除非是經過棟委帶領,當然我們並沒有嚴格執行,像袁委員到本棟來拜票,他也很客氣所以我們並沒有不允許他進入拜票。哪今天你里長來拜票有二戶住戶向我反映說他怎麼進來的,我當然請他離開、他不以為然,我拿公告給孫委員看、孫伯伯說他不識字,他說他是忠孝里長,社區屬忠孝里為什麼不能進來?我這樣說是希望重申前令,希望管委會再發個公告(9/10日的公告)嚴禁隨意張貼紅布條,嚴禁未經住戶、棟委允許進入各棟去拜票。

 26棟凌委員:我想請教個問題請朱監委答覆,李蕙蕙的選舉看板有合於規定嗎?規約是怎麼寫的,把規約拿出來唸看看,上面規定長、寬是多少?唸出來看看,你棟委決定的、你住戶不一定同意。

 2棟戚委員:爭吵、拍桌子都不是辦法,李蕙蕙的看板我先說明一下,委員會召開臨時會討論這是合議制的,經過委員會同意的,而且她只是為了選舉的時候臨時的看板,選舉一完就馬上恢復跟社區規約規定一樣的。上次凌委員可能沒有參加臨時會,既然是大家委員決定的、我想應尊重委員會決議。規約寫的很清楚如果違背委員會決議當然去職,我希望大家留意這個規定不要在此爭吵,經過委員會決議的事情大家都應該遵守,不要為了個人的恩怨、個人的私人見解在這邊爭吵,實在沒什麼意義。

 26棟凌委員:我想請教一下、要哪本規約是要幹什麼的?哪是要區權會來同意的,你開了委員會就能同意,哪就不要規約啊!你要規約幹什麼呢?規約上寫的很清楚,你們幾個人難道就能把規約修改嗎?

27棟代理郭委員:請問一下外圍算不算我們的社區?我認為是屬社區的範圍,因為其路燈都用我們的電。

 副主委:郭哥,其實我們上次開會就有考量過,從進住之初的選舉就有候選人在社區外圍掛布條,請問你敢不敢去拆這些候選人的布條?你拆了就違反選罷法。

27棟代理郭委員:現在話講回來,社區要出來選里長的人在社區內是不是可以拉紅布條?情理法說得過,不能嗎?

 24棟王委員:上次會議通過,社區內不能夠。

27棟代理郭委員:哪社區外圍也不能掛啊!不能以少部份人的意見來做決定。 因為社區內有四個人出來競選里長,有這個權利掛紅布條、只是選舉期間嘛!

主席:外圍也是屬於社區沒錯,但上次會議有講不可以掛在裡面,另外住戶都有反映裡面掛選舉布條跟萬國旗一樣,住戶是不同意的。

27棟代理郭委員:我沒有說外面不能掛,我只是說裡面參選里長的競選期間可以在社區內掛紅布條。

主席:這些我們都有考量過,所以開會時才訂這個規範。

27棟代理郭委員:哪那一天第一棟有人結婚跑進來放沖天炮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副主委:我們第一棟最近沒有住戶結婚啊!

 27棟代理郭委員:哪不知道第一棟或是哪一棟,大約是一個禮拜前,從東門進來。

副主委:住戶家中辦喜事,在辦理申請禮車進入社區時,申請單都有註明、辦公室也會特別提醒,在社區內不要放鞭炮、車速要放慢;如果發現住戶未遵守規範,保全組長會上前勸導並非沒有規範也不會放任不管。

 27棟代理郭委員:我只是以這個為例而已,希望社區內出來參選里長的人在選舉期間應該可以在裡面掛紅布條,只要不妨害人家應該都沒有問題。

 副主委:這個大家都不滿意嘛!就像上次發展協會以關懷老人的名義去拜訪住戶,我們都沒有去禁止,結果有住戶打電話到辦公室抗議說:他為什麼到我家來按電鈴?社區內有很多老先生、老太太,有些在家可能只穿條內褲,聽到電鈴聲打開門一看不認識就馬上關了並向辦公室反映,所以我們上次就講了,你除非棟委帶領,不然不要挨家挨戶去拜訪,你要拜票在中庭每天去轉嘛!你一天要轉多少次又沒有人管你,但是這種規定請大家要遵守。不要因為一個選舉影響到大家的生活,今天一個選舉你講說只讓社區內的人掛,接下來有其他的人要進來社區內掛你能制止嗎?你影響選罷法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所以請大家要想到,管委會哪麼多委員,他都是經過開會考量、思考過才做成的決議,大家要共同遵守。

 主席:今天我們有邀請三家廠商來向各位委員簡報適合本社區現況的受信總機廠牌、機型及其功能等,以下我們就請廠商進場簡報。

 肆、

廠商簡報消防受信總機廠牌、機型、功能概況:

一、華隆消防簡報:清谷R型受信總機(略)。

 二、巨星機電簡報:德川改良式P型受信總機(略)。

 三、晨翊消防簡報:1. 清谷R型受信總機。2.宏力R型智慧型受信總機(略)。

主席:謝謝三家廠商的簡報,廠商都有準備書面資料發給委員,請各位委員將書面資料帶回去參閱並考量適合社區的消防受信總機廠牌、機型,我們再另外召開臨時會來決定。

伍、住戶發言:無。

陸、議案討論:

議案一、辦理各棟浴室管道間沼氣改善工程。(提案人:26棟委員凌潤山)

說明: 一、有許多住戶反映浴室沼氣、煙味非常重,經查係各棟之浴廁管道間共通且 排氣不良所造成。 二、管委會於99年3月底召商在14棟頂樓排氣墩頂安裝自然排風機藉由24小 時不停排氣將沼氣抽出,以改善該棟沼氣在浴室管道間無法排出之臭味問 題。

辦法:建議在各棟頂樓排氣墩頂安裝自然排風機,以改善各棟浴室管道間沼氣排氣 不良問題。

 討論:

2棟戚委員:本案係重大修繕需區權會才能決議且提案人不在,建議本案保留。(*有委員附議)。

主席:本案保留。

 議案二、

審查漢揚生技申請至社區辦理義診案。(申請人:漢揚科技經理劉秀梅)

 說明: 一、漢揚科技申請至社區辦理義診:治酸痛、美容、黑斑、清血。 二、時間:為期一個月,週一至週四,每次二小時。 三、地點:社區活動中心一樓。 四、請討論並決議。

 討論:(略)。

 表決結果:0票同意。

 決議:漢揚生技申請至社區辦理義診案,沒有通過。

 柒、住戶發言:無。

 捌、主席結論:今天會議到此結束,散會。

 玖、散會。

 張貼時間:99/11/29至9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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