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12/23 23:56:35瀏覽1145|回應4|推薦125 | |
我是個喜歡孤獨的人! 撇開小時候跟幾個小玩伴玩家家酒、跳橡皮筋之外,我好像都是自得其樂,一次頂多跟一個玩伴玩,而這個玩伴一定跟我一樣不多話。但大部分的時間都是跟妹妹一塊兒玩,與其說是玩兒吧,不如說是做家事之後,忙裡偷閒,邊做邊玩。 我小時候總是一副驚嚇過度的長相,哪裡有大人,我就趕快閃開,眷村那些媽媽們喜歡對人品頭論足,那對我的威脅太大了,真要躲不掉了,得坐在媽媽身旁一邊幹活挑揀菜葉,我也絕對是個隱形人,順便聽完大人們的八卦,他們都說台語,我也不知我怎麼聽得懂,我母親在我很小的時候根本不跟我說台語,我估計我是跟外婆比手畫腳久了,漸漸摸索出來一些頭緒,再加上歌仔戲、布袋戲的觀賞,慢慢琢磨出來的。 我喜歡獨來獨往,多半跟我要做很多家事有關,小一點的時候,常常貪玩誤事,挨得揍不少,稍微大一點之後,就需要計畫做家事與讀書之間的時間安排,我沒有考第一名就被母親打得半死,當然出去玩個大半天的這種作法是行不通的,不斷的計畫安排,就形成我這種個性。 我的個性有某些程度上的退縮自閉,從小到大,我的朋友少的可憐,小學同學只有一個還在連絡的,因為她父親是我父親的長官,兩家世交,不聯絡是不可能的,但是也好些年沒見面了,她唸清大,嫁到新竹,我這種懶人是不會去找人的,尤其見了面的話題都很尷尬。 國中要好的同學也是只有一個,她比我還悶葫蘆,我們去逛書店,一路上可能加加減減只有三句話,可是我們心靈相通,我的吉他是她教我彈的,樂譜是她送我的生日禮物,至今還留著,她是我這輩子最在意的朋友。她的命不好,很早結婚卻遇人不淑,被家暴,後來離婚,無論她搬到那兒,我都能透過她母親找到她,可惜921震散了我們,他們的眷村正好改建,我與她母親失聯,她再嫁搬到花蓮,而我那一陣子又重回校園進修,晚上老不在家,就這樣失去聯絡。 高中有兩個好友都遠嫁,一個甚至嫁到美國,雖然還連繫,但一年也難得碰一次面。 回顧高中以前的交友情況,變成好友都是因為教室座位坐在我旁邊,我的觸角伸不了太遠,其他的同學我都是陌生的,有同學甚至喊不出我的名字,或者沒聽過我的聲音,只有在音樂課期末考時,我才會一鳴驚人。 大學剛開始時,我仍是一副自閉模樣,讓一些同學質疑系上怎麼收了聾啞生?半個學期過去了,要演英語話劇,我很盡責的演了被分配的角色,是一個搞笑的角色,讓同學跌破眼鏡,才終於有人跟我說話,整個大一看似好朋友一堆,多半都是男同學,可是我知道那只是表面的熱鬧,我還在尋覓真正的好友。 我們大一時都要住校,有一天我剛洗完澡,準備要出去吃晚餐,隔壁寢室的一個女生哭喪著臉過來,那時候才開學沒多久,我認出她是自己的同班同學,她跟我說她去洗澡,洗完要回寢室,才發現室友都出去了,明明知道她去洗澡,卻故意鎖上門,我邊安慰她邊說可能室友不知她沒帶鑰匙,她卻哭著說他們一定故意整她,我聽了不免覺得她疑心病很重,我問她是不是要出去吃飯,她說是,但是沒有外套,外頭起風,而且又穿著短褲拖鞋,很不像樣,我拿出運動服與涼鞋借她,並且借給她一些錢,我等她離去後,我才出去吃飯,我沒法隨便跟陌生人一塊兒吃飯。 因為曾經施了這麼點恩惠給她,這個同學就認定我是她最要好的同學。使我未來的日子著實有些困擾。 我唸大學時,總是縮衣節食的,還要打工,哪有閒工夫跟同學聚會吃喝,差不多的時間都窩在圖書館裡,我許多書都買不起,都在圖書館裡唸,尤其那種大部頭的書不能外借,我最開心了,免得我沒得看。 自從我幫了那個女同學的忙之後,她每天中午都和我一起吃中飯,剛開始我還覺得無所謂,可是後來我受不了了,她每天都固定吃同一家自助餐,而那家是我最討厭的一家,她不但邀我一起吃飯,還會吆喝一堆同學,好大的陣仗,等大家到齊了,不知費多少時間,我開始不耐煩了,因為她浪費我很多時間,可是我不知該如何拒絕她,於是我一下課就快速溜走,先到圖書館裡躲起來,唸一會兒書,再出去買個饅頭來啃,下午上課時,她還會抱怨找不到我,害她花了好些時間,我躲了她一陣子之後,她也生氣了,就不太搭理我了。多年後,我回想這一段往事,只覺得自己不成熟,講清楚不就好了嗎?一直逃避做甚麼? 老實說,她對我很好,如果我是個男人,可能會挑她做老婆,她長相甜美又勤儉,可是我就是受不了她黏著我,讓我沒法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且我覺得她很奇怪的是不太愛念書,考試老是抄我的答案,還嫌我寫得太快,使她來不及抄完,這是甚麼奇怪的論點啊! 我後來心軟,偶爾還是跟她一塊吃飯,很奇怪的是她沒有記恨,很高興的又接納我,班上很多女同學都被她批評過,唯獨對我「死心塌地」。可能跟我總是對她和顏悅色有關吧!而且只要有點爭執,我都不多說,總是讓她。我們就這樣若即若離的混過了大一歲月。 大二我們都搬出宿舍,在外租房子,其實我家在台北縣,學校在台北市,根本無需租房子,可是我不想住家裡,而她家在南部,不租房子怎麼可能?我找了一間離我打工的地點比較近的破爛房子,老舊的公務員宿舍,那種睡到半夜,貓就會從天花板掉下來的可怕住所,離學校有點距離,差不多有兩三站公車遠,她很不解我為何要跑得那麼遠,還住在那麼糟的房子,濕氣那麼重,夏天又悶。而她以為我會跟她住一起,挑了間大房間,平白的多付了租金,我們找房子都沒有跟對方說,我覺得那是我自己的事,而她習慣發號施令,她覺得她是照顧我,房子找好了再跟我說就好。這件事我對她毫無歉意,只想逃。她對我越好,我的壓力越大,夏天時,她不知從那兒弄來一架舊電扇,還拉了一個正在追求她的外系男生幫我運了過來,說是怕我熱壞了。 我住的地方畢竟是遠了點,她來的次數後來漸漸少了,我們只能在學校碰頭,干擾的就有限了。有些課程我也故意沒跟她選相同的。所以多數時候,我仍然獨來獨往,不久我找到真正的好友了。 那是一個沒住校的女生,她的學號是我的前一號,所以我們常常有機會坐在一塊兒,只是不常交談,有一天不知誰起了頭,談了一些哲學與宗教的話題,突然的對盤起來,我就邀她到我的住處去閒聊,之後每週有一天課少的那天下午,她都會帶著高山茶去我那兒泡,我們品茗閒聊,頗有竹林七賢的閒情逸致。我們平日在學校也不互相牽絆,想一塊吃飯就吃,不想說一聲就各自散開,有話直說,絕不勉強對方,我跟她交往完全沒有壓力,而且她所懂得事物可以使我精進。我們一直保持連絡,她結婚時,婚紗是我掌鏡的,相片是我在暗房裡一張一張洗出來的(我妹妹是美術系,家裡有設備。),我們至今感情仍然很好。 大學時纏著我的那位女同學的婚紗也是我拍的,她參加集團結婚時,我的脖子上吊著兩台單眼相機,一台還裝著黑白底片,左手拿著V8,那天我破例穿了一襲白色洋裝,順便當伴娘。我們大學畢業後反而感情比在學校還好,因為距離拉開了,我沒有被束縛的感覺,她只要來電話邀我南下去看她,我多半都答應,我們遊遍墾丁,她會在天沒亮就騎腳踏車帶我去看魚市場的交易,我不知去了他們家多少次了。她北上也來住我家,直到我到中部工作,她仍會來探望我,她結婚時,因為不是週六,所有的同學的賀禮都託我帶給她(不知為何?班上的同學都認為我跟她是死黨。),我身懷鉅款請假去喝喜酒。她生孩子我也去探望。拉開距離以後,我才能看到她的好,以前我只想躲她。 人跟人的相處之道實在沒甚麼絕對的道理,只有相對的,有的人喜歡黏,而我喜歡有些距離,有的人喜歡熱鬧,而我喜歡安靜,但我的個性並不陰沉負面,如果環境需要我活潑,我也可以配合,但是那跟被束縛是兩回事。熱鬧的場面偶爾點綴一下生命可以,如果要我天天熱鬧,天天送往迎來,我會有「人去樓空」的失落感,那樣很不踏實。子曰:三日不讀書,則面目可憎。我很怕自己面目可憎,讀書又需要時間,哪能跟人時時沒距離的黏在一塊呢?所以,我會繼續過我的自閉生活,繼續的悠哉過日子,繼續的徜徉在我的文字堆裡! |
|
(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