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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藝璉提出高雄市單身市民權益保障相關政見(2026.11.8)
2026/11/08 20:04:05瀏覽26|回應0|推薦1

一、單身獨居人口增加,已是當代趨勢

隨著社會觀念改變,我國單身戶(一人家庭)的比率逐漸增加,無論青壯年或是高齡人口,皆有此現象。

單身獨居雖然自由,但亦伴隨著若干風險,例如獨居者驟然罹病無人照料,或是遭宵小盯哨騷擾而不能自救,或有心事而無法傾訴終致心理疾患......等,不一而足。

單身是自由選擇,不是罪惡,照顧單身者並非個人應獨自面對的議題,高雄市政府有義務制定相關法律與政策,照顧單身獨居者。


二、高雄市新建社會住宅,在鼓勵婚育宅的同時,也應該保障單身戶,且考量職業與社會貢獻

如前所述,單身戶的增加,既為時代的趨勢,政府亦有責任照顧單身者。

目前,高雄市政府為鼓勵婚育,對於社會住宅優先保留予婚育家庭(婚育宅),然而,單身的青壯年或獨居長者,同樣為市民,在高房價與高消費的環境下,也應該同樣地享有政府為居住正義而提供的優惠政策。

政府在招租社會住宅時,其優先順序,不應該只考慮是否結婚與生育,亦應考慮其品性與職業,是否為社會帶來貢獻。如單身醫護人員,對社會貢獻良多,依張藝璉主張,亦應予優先承租。


三、單身者的食品安全

我國目前單身獨居者的比例,既屬不低,單身者要面臨的生活議題,首先以食為主。

高雄市政府除可鼓勵轄內餐飲業者,研究單身友善套餐,使單身者也有營養均衡且價格合理的餐飲,另可鼓勵里辦公室成立社區共餐廚房,以當日新鮮食材入菜,低價供應予社區民眾與長者,鼓勵單身獨居者親自出門用餐(不依賴外送平台),且與鄰里適當互動,照顧單身獨居者的食品安全,協助建立社會支持系統。


四、鼓勵單身者建立良好的形象與添置合適衣著

部分單身獨居者,由於長久獨居,容易忽略自身的形象經營,或因缺乏可諮詢且可信任的親友與顧問,而無法建立妥適的外在形象。政府如若關懷單身獨居者,應由公部門設置,或公私協力,提供形象管理顧問服務,專為有需要之民眾,提供免費或廉價諮詢,使其可以形象管理。

人要衣裝,為建立良好形象管理,可輔導設置專屬衣物市集或小店,鼓勵民眾添置適當的衣著,為自己的形象加分。


五、居住環境的清潔與維護

單身獨居者,由於缺乏共居家人即時意見回饋,可能不自覺忽略環境打掃。

所謂環境清潔,不僅是擦塵與保持乾淨,對於囤積雜物的清理,亦屬必要。建議政府設置專屬顧問,提供有意申請之單身者,提供專業諮詢與實際協助,例如與民間清潔公司或居家整理師合作,協助有意申請此項服務之單身者,經常維持居家環境之清潔,並在乾淨整潔且舒適的環境中,調整腳步重新出發。


六、單身者行的安全

單身者可能習慣獨自往來,政府可鼓勵但不能勉強其與群體同行,因而對落單者在特定時間(如深夜)與空間(如偏鄉)的關照,仍屬必要。

單身者可能沒有緊急聯絡人,建請市政府研議相關辦法,例如正式文件如須填寫緊急聯絡人時,如民眾並無同居家人,一律填寫里長或學校校長/機關首長/公司老闆姓名,並確保聯絡方式為正確有效。

偏鄉地區,應於明顯處立牌注明緊急連絡方式,並確保在網路失去連結時,獨行者仍可有效求援。


七、鼓勵單身者接受教育進修及從事正當休閒活動

單身者由於獨居,可能有充分的時間與精力,可往自己的目標前進,且因無家累,可投入相當多的精神,專注從事。

人若閒閒無事,容易胡思亂想或胡作非為,建議政府,

政府鼓勵單身男女,多從事教育進修及正當休閒活動,

使自己學問與道德日增,不致空過歲月,且善加把握單身時光。


八、鼓勵單身者以社會貢獻換取稅負減免或社會優惠

目前政府為鼓勵婚育,提供生育津貼或婚育宅等多項政策,然而現代年青人重視自由,追求工作與生活平衡,保持單身或成為頂客家族(Double income no kids)者,不在少數。

對於單身者,應可鼓勵以具體的社會貢獻,換取減稅或社會優惠,要點在於尊重及肯定單身者的價值,不令其因未婚育而減少應受到的重視。


九、單身者的醫療照護與保險理賠政策

人生於世,皆將面臨老病與死亡。單身者罹患疾病時,如何照顧?高雄市政府應對此有妥善的規劃,從呼救/送醫/急診/住院/看護,乃至醫療可能無效時,應如何協助其在病床上簽立有關文件,及輔導其思索生命最後關卡的處置(醫療決定/安寧療護)等,並輔導其規劃自身的保險事宜,必要時協助其申請有關理賠。


十、單身善後處理

單身者亡故,後續事務處理,可能因無人出面而困難重重。單身者如具有榮民身份,依法固可由退輔會榮民服務處出面協處殯葬,並協助遺產管理,然而一般民眾則無專責單位進行相關事務的安排。如單身者及其親友為經濟弱勢,後事可能極其從簡。

建議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比照臺南市民政局平民殯葬專戶,設立高雄市單身亡故市民善後專戶,鼓勵具有經濟能力的市民,捐款行善,為單身且經濟弱勢的市民預做準備。


十一、對獨居老病宗教師的照顧

按我國憲法保障宗教信仰的自由,各宗教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政府不應獨厚與特意針對某宗教,乃屬必然。

惟在此前提下,信仰宗教而入山修行的宗教師,法律上仍為我國國民與高雄市民。

獨居老病的宗教師,不見得能獲得宗教團體的支持與照顧,目前社會福利政策對其關照亦有限,建請高雄市政府率全國之先,關照獨居宗教師的社會照顧與長照議題,使其晚年亦同樣享有安全與尊嚴。


高雄市議員候選人(前鎮、小港的5號)張藝璉

與您一起關心單身者的生活百事

( 在地生活|高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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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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