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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1/07 07:40:50瀏覽82|回應0|推薦5 | |
張藝璉提出護理師勞動權益政見 2026.11.7 一、 擴大市立醫院「夜班與特殊高壓單位」的津貼補助 要求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編列專案預算,針對高雄市立聯合、民生、小港、鳳山、大同等市立(含公辦民營)醫院,提供額外的市府夜班津貼與急重症/特殊單位補助,弭平公私立醫療院所的薪資落差,吸引並留住護理人才: (二)特殊津貼:特殊高壓單位(ICU、急診、精神科、燒燙傷病房)日班也承受高壓,應以特殊單位津貼(或稱為急重症高壓津貼)來留住護理人才。 二、 推動高雄市立醫院落實「三班護病比」,並建立「高雄市醫療院所護理人力透明化平台」,定期公開護病比數據與勞動檢查結果,公開表揚合乎規定的醫療院所。 (一)資訊公開:建置透明化資訊平台,「按月」公開三班護病比的資料,要求高雄市衛生局建立線上公開平台,強制市立(含公辦民營)醫院,必須「按月」且「區分病房」公開三個班別(大夜、小夜及白班)的「真實護病比」數據與護理人員離退率,消除黑箱,讓高雄市民與護理從業人員共同監督其合理性。 (二)勞檢執法:由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與衛生局成立「高雄市醫療院所護理勞動專案稽查小組」,針對可能過勞的機構與病房,進行不定期檢查,查明是否有「刷下班卡後繼續無薪加班」、「假排休/積休無法請領」、「人頭掛名假護病比」等違規行為,依法重罰並公開黑名單。 (三)正向獎勵:設立高雄市府留才與護病比達標獎勵金,針對連續四季達成三班護病比優良標準、且無勞動違規紀錄的公私立醫院,由市府編列專款頒發「護理友善職場獎勵金」,並規定該筆獎金須有一定比例直接轉為護理人員的年終或留任獎勵,以實質獎勵代替口頭嘉許。 三、 設「高雄市護理人員托育與托老專案服務」,針對輪班護理師的特殊作息,整合市府社會局資源,在主要醫療聚落(如高醫、榮總、長庚及市立醫院周邊)設立「夜間與彈性定點臨託中心」及護理眷屬優先托老服務,減輕護理師輪班的後顧之憂。 (一)醫療聚落「全時段與夜間彈性定點臨託」:整合市府社會局資源,在小港醫院、民生醫院等重要醫療院所周邊 1.5 公里內,輔導設立專為輪班醫護人員打造的「夜間與假日彈性定點臨託中心」,配合小夜班與大夜班交接時間,提供全時段安全托育與緊急延托服務。 (二)建置「護理眷屬優先托老與長照喘息綠色通道」 護理師高壓輪班,反而未必能夠長時間照顧自己家中長輩,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應開闢「護理人員眷屬長照綠色通道」,優先提供市立長照機構、日間照顧中心的登記權,並專案補助高壓輪班護理師家庭每年額外的「長照喘息服務時數」,減輕護理人員照顧長者的壓力。 (三)加碼「輪班托育特約補助」與企業托兒合作督導 針對因跨區或特殊班表無法使用公辦臨託者,市府提供「護理人員夜間/假日托育特別津貼」;同時運用地方行政監督權,要求高雄市各大型醫療機構與市立醫院,必須落實《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的意旨,設立職場托兒設施,或與周邊優質幼兒園簽訂特約合作,打造真正友善護理師的育兒環境。 四、 成立「高雄市護理人員勞動權益獨立申訴與法律支援專區」 由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與衛生局聯合成立專案小組,處理護理人員「刷卡後加班」、「花班排班」、「積休未給付」及「違約金過高」等不合理契約,並引導其善用既有的市府法律諮詢與勞資爭議調解服務: 光靠臨時性津貼並不足以真正留住護理師。市府應運用對市立醫院的薪資核定權與評鑑機制,推動全面調高經常性薪資(底薪),以實質薪資反映護理師高專業、高勞力與高風險的工作價值與地位。 (二)交班與準備時間為正規工時,依法計薪 明確規範護理師在交班準備、 點藥、更換制服及撰寫未完結護理紀錄等事務所花費的時間,均屬於雇主指揮監督下的工作時間。衛生局及勞工局應聯合監督各醫療院所將此納入正規的工作時間,依法給付薪資或加班費。 (三)加強聯合勞檢,打擊隱形加班與積休吃單 由勞工局、勞檢處與衛生局成立「護理勞檢專案小組」,針對醫療院所突襲稽查,督促醫院落實勞基法規定,嚴懲「刷下班卡後繼續無薪加班」、「積休無法排完被強制歸零」等職場積弊,建立合理的輪值與退休機制。 五、 對於護理師遭遇的職場暴力,落實零容忍,推動高雄市立醫院安全防護設備升級 監督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與衛生局建立「醫療暴力即時連線與零容忍機制」,將醫院急診與病房暴力案件列為優先處理治安重點;同時要求市立醫院全面配置安檢設施、安全警報與專職保全,維護護理人員人身安全。 (一)警醫即時連線與零容忍:急診案件列優先治安重點 ,監督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與衛生局建立連線,將急診室與急性病房暴力案件列為「優先派員處理」之治安事件。對於言語恐嚇、肢體暴力或騷擾護理人員者,市府應提供法律支援,依《醫療法》第24條及第106條相關規定,堅持醫療暴力零容忍。 (二)高雄市立醫院需持續精進或維護門禁安檢、緊急求救與智慧監視設備:要求高雄市政府以專案預算推動高雄市立醫院安全防護設施升級。包含於急診室與高風險病房設置門禁管制、金屬安檢設備、隨身/護理站緊急求救警報鈕,以及無死角監視系統,建立實體防護屏障。 (三)增派專職保全與「職業創傷/心理諮商專案支持」 要求高雄市立醫院,於急診與高風險區域,需配置充足且受過防暴訓練的專職保全人員,不得由一般行政人員兼任;同時針對曾遭受職場暴力或霸凌事件的護理人員,由衛生局整合心衛資源,提供「全額補助之心理諮商與職務彈性調整支持」,守護護理師的身心健康。 六、 釋出社會住宅,提供「護理師租屋與交通補貼」 爭取高雄市新建的社會住宅,保留一定比例,優先出租予在高雄市執業的醫護人員;對於跨區支援或居住於較偏遠行政區的護理人員,提供每月租屋補助或交通費補助: (一)爭取護理人員專案配額,降低離鄉與在地租房負擔 參考現行社會住宅設有「關懷戶」與「婚育宅」等優先機制,要求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與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在市府自建及國家住都中心興辦之社會住宅(如亞灣社宅、大寮社宅、前鎮/小港周邊社宅)中,保留一定比例(如 5~10%)專案配額,優先提供給在高雄市醫療院所執業的護理師申租,旨在為高雄留住護理人才。 (二)提供「跨區支援與偏鄉護理師租屋特別補助」 針對從外縣市或本市偏遠行政區(如旗美九區、原民區)遠至前鎮、小港及高雄市各大醫療院所執業者,或需定期跨院區支援的護理人員,應由市府運用稅收或專案基金,增加發放「護理人員租屋特別補貼」,降低護理師在遠距通勤與租房的壓力。 (三)首創「護理輪班通勤綠色支持:高雄MeNGo交通月票/乘車金全額補助」 因應護理師小夜班(12點下班)與大夜班交班時,可能已無大眾運輸工具可搭乘之問題,市府應針對夜班與偏遠通勤護理師,提供專屬的「MeNGo 交通月票全額補助」,鼓勵護理師休假時善加使用,以為交通面的補償。 另外,張藝璉主張,高雄市政府可透過專約,率先推出「深夜的公車式小黃」,為本市公私立醫療院所的護理師及公部門夜間執勤女性(如女性軍警人員),建立夜間安全通勤保障,解決輪班護理師「夜間返家不便」的困境。 七、 強化基層長照與社區護理「開照與開業輔導補助」
臺灣已於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占人口總數的20%以上),衛生福利部積極推動「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高雄市政府也持續推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巷弄長照站(C級長照站)」。 另外,依據<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資深護理人員,得設置私立護理機構並擔任負責人。 張藝璉認為:
(二)交通補貼:對於偏遠地區,提高護理人員留任與投入意願,對居家巡迴服務者,提供充裕的「車資與交通補貼」,降低護理師自身的負擔,保障其合理的自主報酬與職業的吸引力。 (三)護理專業深耕社區,構築在地的高齡照護網 支持護理人員在地深耕,包括久任受僱或獨立開業。使護理人員,能發揮護理專業價值。政府也應該設法推廣「社區護理所」與「居家照護團隊」,實現就地老化與即時醫療照護,因應高雄超高齡社會衝擊。 八、支持護理師帶職進修:籲請高雄市政府設立「市立醫院護理進修與臨床帶教獎勵」 張藝璉籲請高雄市政府擬定辦法,支持市立醫院護理師的在職進修,並針對承擔「新進護理師帶教(Preceptor)」職責的臨床資深護理師,由市府發放每月專責帶教津貼,減輕「舊帶新」的負擔與壓力,並彰顯身為指導者的辛勞與尊榮,詳言之: (一)獎勵在職進修,打造終身學習職場 要求高雄市政府擬定辦法,鼓勵高雄市立醫院護理人員「在職進修」,使其無後顧之憂地提升醫療專業技能,深化照護品質或自身知能。
針對承擔新進護理師臨床指導(Preceptor)職責的資深護理人員,由市府每月發放「專責帶教津貼」,公平肯定其教學付出與專業經驗傳承。 (三)優化新舊傳承機制,雙向減壓穩定人力 透過合理補償減輕資深護理師帶教的沉重壓力,同時建立友善的新人培育環境,降低新進人員離職率,健全市立醫院護理團隊。 九、建立「職場心理健康專案」與諮商費用全額補助 結合本市現有的心理衛生中心資源,提供執業護理人員,每年至少 4 次的免費高品質特約心理諮商服務,並將「高壓職場心理輔導機制」納入高雄市醫院評鑑與優良選拔的評核項目。 (一)引進衛政資源,提供定額免費諮商 整合高雄市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資源,由市府全額補助,提供高雄市執業護理人員每年 4 次免費高品質特約心理諮商服務,建立即時且無後顧之憂的心理支持體系。 (二)納入市評指標,強制落實高壓輔導
將「高壓職場心理輔導機制」與支持措施,直接納入高雄市醫院評鑑及優良醫院選拔的必評項目,促使醫療機構主動打造重視員工心理健康的職場環境。
(三)預防職場創傷,穩定護理人力留任 透過專業心理諮商與制度化輔導,即時紓解第一線護理人員的高壓與情緒勞務,減緩職業倦怠,進而降低離職率、穩定醫療體系量能。 十、 提升護理界在市府醫療衛生決策中的發言權 張藝璉主張:積極推動修法或行政命令,要求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醫療審議委員會」、「長照推動委員會」等重大決策組織中,保留基層護理團體(如護理工會、護理師公會)代表之席次,確保政策制定不脫離第一線現況。 (一)法制化席次保障,落實基層參與 推動修法或頒布行政命令,要求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之「高雄市政府醫事審議委員會」、「高雄市政府長期照顧推動小組」等組織,必須保留席次予基層護理團體(如護師工會、護理師公會成員)。 (二)翻轉由上而下決策,反應第一線現況 改變過往由醫師或行政官員主導的單一視角,讓每日陪伴病患的時間最長、對臨床運作最敏銳的基層護理人員參與決策,確保衛生政策貼近臨床實務與實際需求。 (三)健全溝通機制,提升護理權益與政策可行性
建立市府與護理專業之間常態、公開的對話管道,使護理勞動權益、人力配置與照護品質等議題能在政策研擬初期即納入考量,提升市府醫療衛生政策的執行效率與永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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