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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星夜的離別〉(星影のワルツ)試談與長者溝通之課題
2020/03/27 16:02:25瀏覽783|回應0|推薦7

    音樂是跨越時代、國界、語言的瑰寶,古云:「樂以和神」(典出《漢書‧藝文志》),至今,音樂促進祥和、紓解壓力等作用,仍廣受肯定。

    高三時,準備升學考試,難免有壓力,課餘喜歡聽音樂,偶爾也學唱幾首歌。在高雄某家卡拉OK店,遇上同學家長、街坊鄰居指導,學會唱幾首老歌,包括閩南語、國語及日語。當學習正勤時,也曾買幾片「老歌回味」主題唱片,聽到知名閩南語老歌,是洪一峰先生、洪第七先生、文夏先生的原唱作品,對樸實渾厚的歌聲聽得入心;當時,洪一峰先生〈舊情綿綿〉與〈思慕的人〉、洪第七先生〈懷念的播音員〉、文夏先生〈漂浪之女〉(與同曲異詞〈飄浪之女〉,都是筆者喜歡學唱的歌曲。

    因為越聽越有興趣,在學科上不是用功學生的我,也買了本筆記本,專門記錄各種老歌在點唱機的歌曲代碼,並且連結記憶同一首曲的不同語言版本。將一首歌的不同語言版本,多聽幾次、多唱幾次,自然會產生某些比較的觀察與樂趣。

    以〈星夜的離別〉之不同語言版本為例:

    台語版本〈星夜的離別〉,歌詞敘述一對有情男女,因為父母的反對而無法相守,雖然也想「提起勇氣」,面對困難,最終仍只能「珠淚掛目墘」,黯然離別;但對於心愛的人,猶原不忍怨恨,雙方在不得已中別離。

    國語版本〈星夜的離別〉,並未提到離別原因,但離別前夕,主人翁仍有「何必埋怨誰」、「趁著今夜星光明輝」的達觀,與「我心永相隨」的深情。

    本曲的日語原曲(星影のワルツ,歌名中譯:星影的華爾滋,成曲年代:西元1966年),歌詞開頭就寫:「別離雖是痛苦/為了你別無選擇」(別れることは つらいけど / 仕方がないんだ 君のため);能唱著〈星夜的華爾滋〉道別,口中卻說不出一句再見(さよならなんて どうしても);今後,只能在遙遠的地方,暗祝情人一生幸福(遠くで祈ろう 倖せを)。離別之際,滿天星斗也彷彿將為之傾落(今夜も星が 降るようだ)。

    一曲〈星夜的離別〉,三種語言的歌詞,有三種不完全相同的情境,但都道出了「別離」之苦。大學時在課堂上,老師寫在黑板的「三苦」,令筆者印象深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古典文學中有許多許多的作品,都是在描寫「別離」之苦;倒很少看到有文人專寫詩文責罵可惡的「怨憎會」對象,或者抱怨「求不得」的事物。所以說,文人大抵是「溫柔敦厚」的,無誤。

    在這三種語言的〈星夜的離別〉中,筆者最早接觸到的是閩南語版本。所以對其中某幾句歌詞,印象深刻:「忽然叫我原諒著伊,珠淚掛目墘;原來就是父母反對,阻礙咱做堆」。後來聽到另一首台語老歌:〈港邊惜別〉,也提到:「戀愛夢,被人來拆破;送君離別啊,港風對面寒;真情真愛,父母無開化;不知少年啊,熱情的心肝。」歌詞彼此連結,感受到上個世代,長輩年輕時,或許真的有不少人的戀情,是因為父母反對而無法結果。文人、歌手尚可以透過文字或音樂作品抒發心情,排解憂悶;然而,未有文字音樂興趣者,也應當要有適當抒發管道,逐漸療癒情感不如意所帶來的創傷,才能走好接下來的道路。與此同樣重要的是:學習如何在該事件後,仍與父母好好相處。

    東方人大多是溫柔敦厚的,情感表達,相較下也是含蓄內斂的。不單臺灣、中國如此,日本、韓國、越南、緬甸,大概也都可體會到這種含蓄的民情。傳統的東方家長,對孩子,可能比較難以主動「表達關愛」,所採取的方式,大多是比較威嚴的、保護的,對於孩子真正的心聲,或許就常有不察、不能理解、無法接受時。

    從古典文學作品中,我們也不難看見,為了自己的愛情,勇敢與父母親對抗的青年男女。司馬相如以〈鳳求凰〉琴挑文君,固然十分大膽;卓文君夜行相隨,在當時也不是普通女子;兩人的這一段,頗開紅拂女李靖的先聲;而後,夫婦回家門前,當壚賣酒,應是種「柔軟」而「有力」的抗議。但筆者相信,就算家大門始終不為年輕夫婦重開,即使卓王孫始終未能接受司馬相如這位女婿,相如仍可以靠著自己的文才,與文君一起經營生活,而不必然需要岳家物資贊助。

    司馬相如卓文君這一段,勉勉強強還能算得是溫和與長輩溝通。但在古代,有時「溫和」也不見得有效。像是〈孔雀東南飛〉裡,男主角仲卿先生,夾在母親與妻子蘭芝婆媳中為難痛苦,雖然曾經想為妻子說話:「女行無偏斜,何意致不厚?」(蘭芝也沒做錯什麼,媽媽為什麼不喜歡她?)在母親堅持己見下,也只能稍加強硬表達:「今若遣此婦,終老不復取!」(如果您一定要趕她走,兒子我今生就不再娶!)但面對捶床大怒的母親,基於孝道,他還是得讓步,只能先請妻子回娘家,離別前,與妻暗約:「不久當歸還,還必相迎取。(不久一定會回來的,我會再去接妳回來)」然而,這故事之悲劇結局,幾乎無人不曉。在那樣的時世,「理性溝通」或許未必有效,「溫和退讓」也可能只是使事態更難以回復。在那個時代的那種情況下,也許,真正的分手離別,才是避免傷口加深,也讓雙方都能繼續過生活的方式。

    如果,生命中必須遭遇某些無可奈何的「生離」,別離後,難道一定要懷著遺憾、怨懟、後悔、憤恨等負面心情,憂悶度過後來的歲月嗎?筆者不認為如此。台語老歌〈悲情的城市〉歌詞中的第三段:「心痛疼,無心晟,看月移花影;雖然是舊情難忘,暗叫你的名;到現在,只好是,祈禱你:一生過著心願的運命;啊~被人放捨的小城市,秋夜落葉聲」其中的「只好是,祈禱你:一生過著心願的運命」,雖在該首歌中,是「無可奈何」之語,但這種「祝你一生平安」的心情,或許,正是足以轉化離愁的關鍵。

    化悲情為祝福、為惜別、為感恩,雙方才能繼續把未來的人生路走好。我們從某些名人的事例中,看到一些例子:年輕也因為「父母的反對」,無法與許多珍視的人、事、物相守。但時間會淡化傷口,也會昇華心境,以昇華後的心境回顧過往,通常會有迥別當時的體悟與洞察。在他們的生命故事分享中,似乎也常提到,祝福、惜別與感恩一類離別時的正向態度,對雙方來說,確實都是比較好的。而且,依據健康養生的觀念,正面的心情,可以維護身心的健康,未來時機成熟時,誰知不能重新相逢、再續良緣呢?縱然舊情已逝,仍可以嶄新的心情重新成為朋友,又或者以健康的心態,與「新的」「對的人」建立良緣。

    至於,對於長者(以父母為代表,但不限於父母)對人生某些重要議題,例如:求學、工作、愛情、理財,基於關懷,所持的種種反對、阻撓、不看好等,晚輩應如何善加應對,可能還是要從本質探討。

    首先,或許要先釐清自己──是否已經明確要走這條路,且足以、也願意承擔一切後果;其次,當下與長者之間,有沒有「溝通見效」的可能,如果沒有,三年後呢?五年後呢?假如理想與親情,一時無法兼顧時,哪邊需要先退讓?文君選擇親情先退讓幾步,而仲卿選擇理想(婚姻幸福)先退讓幾步,沒有對錯或優劣,每個選擇在當下都會有相對應的效果,可是長遠來看,其實主人翁都還是希望兼顧周全的。

    最後,如果必不能兼顧周全時,仍須有所取捨。傳統觀念,孝道優先,忠愛為先,盡可能遵從長者意志,個人目標與理想是次要考量;可是,在現代觀念中,若個人理想不能達成,未能「自我實現」所帶來的痛苦、壓抑,將來未必不是增添長者憂愁、煩惱之原因。假如,確認自己的理想是能夠自利、利他的,乃至是為了利人,不為己的,則長者一時的無法理解,只要不至於傷及其健康與安全,是否仍可先堅持達成理想,邊在理想道上實踐與努力,邊嘗試與長者繼續溝通,使其能夠接受、認同,成為理想的支持者?年紀越長,越知事無絕對,答案無標準,仍要回歸個人思辨與選擇。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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