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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報教育文摘【轉貼】社論:台灣專業教育的偏失
2005/12/19 22:51:36瀏覽570|回應1|推薦1

台灣大學法學院最近決定加強品德教育,原因出於考試院的律師考試試題內容有向當權者拍馬屁的嫌疑。此外,檢察官、法官等等法律從業人員的操守不良亦時有所聞;甚至不少出身法學科系的國家政治領導人,其品德操守亦常引起物議。有鑑於此,培育大量法律與政治領導人才的台大法學院做出加強品德教育的決定,是非常及時而必要的。

但是台灣法律人才培育的偏失,還不僅限於品德教育的不足而已。台灣許多律師辯才無礙,善於為委託人爭取最大的權益;但是卻往往缺乏對問題全盤的認識,對弱勢者少有同情性的理解。他們對委託人的忠心遠高於對社會正義的維護,對訟案的勝負關懷遠超越事實真相的追求。這些都還算屬於正派的律師,不涉及品德操守問題。其他法律從業人員,如檢察官,法官等,品德操守問題固然更形突出重要,這方面的缺失也常常成為媒體報導討論的熱門話題;但是,還有比品德操守更嚴重的面向:對維護社會正義的堅持以及對於現代社會複雜結構的知識,法律從業人員都呈現普遍的不足。許多涉及當事人乃至社會廣大成員的權益、自由、甚至生命的重大案件,常常由對社會認識不深的人來判決是非,決定生死。其造成傷害,絕不下於品德操守的缺失。因此,我們認為,這部分教育的強化,其重要性絕不亞於品德教育。

如果我們檢視台灣的專業教育,並且參考比較他國的做法,就會發現問題的嚴重性。台灣的法學教育幾乎都專注於專業知識的傳授,各種法律的解說、法條的敘述、判例的介紹等等記誦式的教學,佔了法學院教育的主要內容;對社會複雜機制的學習、對於法律如何體現社會正義的體認與堅持等方面的教育,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因此,我們的法律畢業生也許腦中裝滿了法律條文與判例,對社會運作機制的認知卻嚴重無知;辯才能力也許遊刃有餘,對社會的不公不義卻冷漠無比。

法律教育並非特例。台灣所有的專業教育,如醫師,會計師,工程師等等,都有類似的問題。專業人士是社會的中堅力量,普遍受到社會的重視與尊敬;但是各專業的特殊知識與社會大眾有關,卻又不易為一般人所理解,容易形成知識特權,宰制社會的運行。另方面,專業知識的工具性強,工具理性常常凌駕價值理性。為避免專業教育的過分工具化,專業教育需要特別加強通識教育。教育先進國家甚至有將專業教育放在大學教育之後,亦即設在碩士研究所上。我們期待台大法學院的教學改革能擴大視野,全盤檢討專業教育的內容與位階。

【摘自2004.9.20705期,台灣立報】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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蛙伯特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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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課程
2005/12/25 21:32

好像只要職業跟「師」字扯上關係的,舉凡醫師、律師、會計師等,除了要修習本科專業外,還要念相關法規才夠資格執業。

在修習教程之前,跟「法」最近的距離是收看法律影集、電影或是閱讀法律個案常識書籍。修了課以後,驚覺「教師」也是個容易被告的行業,倘若不懂相關法條,恐難執教杏壇。

隨著教育理念逐年進展,教師修習法規不只是為了求自保,熟悉法規更可以促進學生的利益,而這是每一位當教師者必須注意的一個重點。

讓學生守法,更可提升道德指標,當人們心裏的那把尺不一樣長短時,幸好我們還有法律。


與其受制環境,不如開創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