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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4 06:02:29瀏覽23054|回應2|推薦55 | |
(101年9月第681期主計月刊)
蘇軾16歲博覽經史,21歲參加禮部考試,一篇「刑賞忠厚論」令主考官歐陽修大為激賞,但以為是自己的門下曾鞏所作,為了避嫌,而將他列為第二名。蘇軾考取後,依慣例拜訪主考官歐陽修,兩人相談甚歡,十分投契,歐陽修由衷賞識蘇軾,對旁人言:「老夫當避路,放他出一頭地」。
母親是蘇軾少年時期的生活與生命導師,當他進士及第,正要開始做官時,母親卻無法分享兒子為官的喜悅,撒手人寰離他而去。根據古時儒家規矩,父母亡故,即使貴為宰相也要辭官,守喪二十七個月才能復職。母親去世了,兩兄弟在蜀守喪。
孝期結束,25歲蘇軾經歐陽修推薦被任命為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三年任期滿後,在史館任職,輪流在皇家圖書館工作,有機會看看皇家收藏的珍本、手稿和名畫,蘇軾心裡非常高興。可是,29歲那一年五月,他年方26的妻子死了,留下一個六歲的兒子;次年四月,父親又去世,蘇軾歸鄉服喪。直到他33歲還朝任職,正是王安石推行新法時期,蘇軾反對驟變,意見與王安石不合而未被採納,於是他請求外調。從35歲起,蘇東坡先後任杭州通判,密州、徐州、湖州知州,每到一處,多有政績。
湖州到任還不到三個月,43歲的蘇軾因「文字譭謗君相」的罪名,被捕而送往御史臺獄,這場文字冤獄史稱「烏台詩案」,主要出自他人蓄意抹黑,將蘇軾所寫詩句百般扭曲並大作文章。被關進牢獄的蘇軾,身心俱受挫折,卻沒有被擊倒!獄中百餘日,他從挫折中磨練自己的心志,年少時刺人的鋒芒與嬉笑怒罵,以及動輒得罪人的銳氣,從此消失不見了。這場危及生命的文字獄,促使蘇軾人生思想的成熟,讓他深切體會到人生很多事非人力所能掌握,更加珍視自我生命的價值,形成豁達的人生觀與心無罣礙的境界,其作品風格也有了不同轉變!羈押四月餘,蘇軾得免一死,被貶至黃州為團練副使。
從此於黃州的東邊坡地開墾過日,自號東坡居士。
春風料峭的時節,有一天,蘇東坡和友人及隨從在黃州遊覽,回程途中遇著大雨,被雨淋得狼狽!人算不如天算,這場意料之外的大雨,如同蘇東坡的人生寫照,忠心耿耿卻以叛臣之罪入獄,甚至差點遭致殺身之禍。不久,風雨停了,東坡表面上寫景,實際上譬喻人生景況,寫下這闕流傳千古的 《定風波》。
「穿」林「打」葉聲形容風雨甚大,也比喻現實中的打擊非比尋常,蘇東坡激勵自己「莫聽」,只要心靈不為外境所影響,也就能吟詠詩歌輕鬆慢行。竹杖芒鞋象徵平凡的生活,東坡仕途雖不順,但只要不留戀名利官位,貶謫又有何懼?而官場的現實、黑暗,雖令人心寒,一旦能跳脫,不僅「無官一身輕」,山頭斜照的陽光也迎接著自己!回首人生所走過的路,雖遇無數晴天,也難免遇有風雨,無論晴天也好,風雨也罷,一切都是老天最好的安排。
年輕時自己喜愛詩詞,不一定完全懂得箇中意涵,可是很喜歡它優美的詞藻與意境,對於失意情境無解,往往躲進詩詞文字中;常以這闋詞惕勵自己,尤愛「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的樂觀與超越,以及心無罣礙的境界。從喜讀古人詩詞中,潛移默化成為人生觀,學習如此生命態度。
幸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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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