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前刑事小隊長林安順十三年前在警匪槍戰中殉職,檢察官起訴李得陽、陳達民共同殺人,李七年前改判無罪,因檢察官蔡瑞宗未上訴已確定;陳因槍傷林等三名刑警被依殺人未遂判處無期徒刑確定,判決卻認定殺林的是已被判決無罪確定的李得陽。 李得陽僅因無故持有手槍被判刑五年,早已服刑出獄,且行蹤不明。依刑事訴訟法規定,除非檢察官能找到新事實、新證據聲請再審,否則無法改變李無罪的結果。等待十多年,卻無被告為林安順的死負責,讓家屬難以接受。 前天一清晨看報紙,看到這條新聞,相信很多人都會大罵,「我們的司法怎麼了?」但此事對我來說,卻是最慘痛的一次採訪經驗。 事件主角林安順,事發時年僅卅七歲,而我則是在十七年前認識他,當時安順任職台北縣海山警察分局刑事組,正好是我的採訪轄區。 安順不像一般刑事小隊長,他平時很安靜,值班時也是乖乖地坐在辦公桌上,遇到像我這類比較熟的記者,才會起身到泡茶區聊兩句。 如果不是三哥,當時的海山刑事組長、現任台北縣少年隊副隊長林家倫,我不會和安順成為好朋友。和三哥相識於新店分局,到聯合報第一個採訪轄區就是新店,三哥是我遇到的第二任刑事組長,也因為三哥,我漸漸對跑警政新聞有興趣。 民國82年3月,海山分局成立,三哥是首任組長,6個月後,我接跑板 橋市警政,與三哥再續前緣。 初到海山分局報到,三哥自然熱情迎接,他旗下八個小隊長都很挺三哥,於是我跟他們很快就混熟,除了在刑事組的泡茶區,另一個常見面的地方就是唱歌的地方。 記憶裡,安順真的很不像小隊長,本來一直以為他只是隊員,但看他出門帶著黑金鋼大哥大,一個人走在前面、偵查員跟在後頭,還有他問筆錄時的威嚴,還真是有點像。 三哥後來調三重分局,把安順挖角過去,偶爾到三重找三哥敘舊時,安順大多會坐陪。安順出事時,是刑警隊二組的小隊長,一般來說,分局的小隊長會比刑警隊小隊長搶手,但安順因為績效不錯,他主動想調刑警隊,長官當然答應。 86年10月8日晚上發完稿,例行性的再到各警政、消防單位「巡邏」 ,海山消防分隊長李行生(己英年早逝)和另一位警官約我消夜,隨後到一家餐廳附設的KTV「檢查消防設備」,凌晨1點多,當我們還在檢測音響設備時,我接到一通電話,「中和有槍擊案」,但因為情況不明,於是請分隊長向消防隊勤務中心查證。 「不好了,是自己人。」分隊長告訴我,是刑警隊的人中彈,我二話不說衝到現場,並且通知當天負責中和轄區的同仁早點趕到。我是第二個到達現場的記者,第一個是聯晚同事王長鼎,他當時也因是在中和分局聽到無線電呼叫,因為距離近,拍到了員警、歹徒送上救護車的珍貴畫面。 那一夜一直採訪到天亮,過程中不斷與總社聯繫,我記得很清楚,3 點15分與當時值班的編輯組長王達民講最後一通電話,「確定了,我們就開印!」 回板橋家的途中,買了份報紙,一版斗大的標題 中和槍戰 格斃一匪 一警垂危 臨檢遭偶逆襲 北縣警隊員三人負傷 這是本報的獨家,心痛的是,獨家新聞的主角,竟是我的採訪對象,而且又有革命情感,這則獨家,最好不曾發生過。 12年後,看到安順的妻女為了荒謬的司法,再次見報,身為安順的好友,也只能在此為他祝福,在天上的日子,也過好好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