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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4 00:19:03瀏覽548|回應0|推薦6 | |
以前的大人為了避免上述六個問題發生,採取的方法就是禁絕談戀愛,但這招今日不管用了,所以應付之道是必須做好調適、有萬全的準備以及因應的辦法,否則對戀愛這碼事,並不需要這麼急進,因為這樣只是在賀爾蒙的刺激下行事,後果不會太樂觀! 根據衛生主管單位公布的資料指出,台灣地區十五到十九歲少女的生育率,為千分之十九,比日本的千分之四,新加坡的千分之九,以及南韓的千分之十一都高;而墮胎女性裡,有一成是未成年少女。這在在顯示,如果在性心理與性知識都尚成熟前就對愛(性?)暈了頭,就好像沒通過駕照測試就酒醉上路,後果絕對是禍不是福! 真正有益的兩性相處 我們常說,現代是個開放社會,兩性有充分的交流空間和機會,而兩性交流的經驗有助日後兩性相處,尤其是在擇偶和婚姻方面,所以對未來的家庭生活很有助益。這個邏輯聽似有理,但弔詭的是,台灣的離婚率卻節節高升,去(2011)年的離婚率是7.32%,為十年前的兩倍,而且是亞洲國家之冠、全球第四高。 當然,離婚有很多理由,「家庭」的價值在現代人眼中也不如從前重要,面對不恰當的人,勉強在一起也沒有必要,但理論中預期透過兩性提早交流以增進日後兩性和諧相處的說法卻似乎破滅了,所以兔爸爸不得不質疑,在開放的年代,年輕人的兩性相處動機到底正確嗎?那高中生的戀愛應該採取甚麼態度? 兔爸爸最質疑的,還是戀愛的原因是珍愛對方,還是賀爾蒙衝動?很遺憾,我看到的很多是後者。根據一份保守統計,40%的高中生已經談過戀愛,而有性行為的高中生是19%,從這可以推論,談戀愛的高中發生性行為的比率將近一半;而另一份研究指出,有性行為的高中生,從認識到發生關係不到兩個月。這些數據可以說明,高中生戀愛的動機大部分是性,而不是愛,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個年齡確實充滿性衝動,但對愛的認知卻很模糊。 而這麼早就發生性關係就真的比較容易認清異性嗎?答案又剛好是相反的,威斯康辛大學蕭特博士的研究就指出:少女發生婚前性行為,容易跟男朋友分手、婚後問題多、易發生婚外情、離婚率較高,而且,次數越多的,情況越嚴重。蕭特博士解釋說:「事實上使她和男友結合在一起的力量是性而不是愛。」 所以真正有益兩性相處的態度是出於珍愛對方,而非性衝動,這時,你會顧及他(她)的感受,體諒他的處境,保護他,了解他,為他著想,為日後長久相處做準備,而不是急著佔有他,這樣的相處,雖然不夠乾材烈火(之後一拍兩散),卻能夠走得既恩愛又長久。 總之,兔爸爸並不反對高中生交往,但順序應該修正一下:先學習如何與異性正常互動、與有感覺的人真誠對待,等到彼此相互瞭解,並產生保護他、為他著想的意識,有了這樣的真愛再來談戀愛,會比較正確的。至於偷嚐果,真的就先不要了,蕭特博士不是研究得很清楚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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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文學賞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