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在世時,都是用民主方式(當然,當時還沒這個名詞)經營教團,教團的各種事務,都是交由教團會議決議,成員之間如有什麼糾紛、調停、仲裁、決議,也是由教團會議決定。而佛陀本身並不以教團領袖自居,而認為自己只是一個導師。
當時,迦葉強烈建議教團應該有明確、完整的戒律來維持秩序,但佛陀並不同意,後來,因為教團人越來越多,管理越來越困難,所以佛陀教團不得不制訂一些規矩,但也是「隨犯隨制」,所以陀佛始終不贊成用戒律來維護秩序,甚至遺囑就是「小小戒可捨」。
依現代觀點來說,佛陀是講究民主、人性、自覺的,而非威權、法治、約束的,而事實也很顯然,人如果沒有前者的德行,而必須靠後者來約束,要成道,恐難矣!
所以,很多人認為「民主」的概念起於洛克、盧騷等人,我卻認為,應該是起於佛陀,而佛門弟子也應該支持民主才能見性的真諦。
很多人認為,美國之所以能維持兩百多年民主制度,是因為「法治」,這種言論一看、一聽就知道是漢人說的,因為英文根本沒有「法治」這個單字。
漢族一直都是專制與封建國家,縱使到了現在民主成為普世價值的時候,還是有很多人說「中國人不適合民主制度」這樣的話(最近一次公開說的,是去年時的成龍),因為在共產黨的無神論裡,根本沒有人性、佛性、民主的概念。而在台灣,很多人則受了國民黨六十年黨國教育後深刻認為:「自由必須建立在法治之上。」亦即沒有法治就沒有自由,還是隱喻著,法治優於民主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