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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話何必要大聲?
2016/07/03 02:47:15瀏覽4023|回應5|推薦24

在某地的調解會現場,有件車禍糾紛經過一番溝通協商後,終於調解成立....

調解會秘書打好筆錄,請雙方當事人過目,張三很仔細地一字一句看著筆錄的內容

突然張三質問調解會秘書說:為什麼調解筆錄上有一句李四不追究張三的刑事責任

接著又拉高分貝說:

整起車禍都是李四的錯!是李四自己闖紅燈撞到才受傷,為什麼筆錄上寫這一句?好像受傷是我張三造成的一樣!

調解秘書解釋道:

筆錄加上這一句話是在保護你的,意思就是李四不能再針對車禍受傷這部分來告

張三聽到秘書說 "這一句話是在保護你的",聲調才稍稍和緩,但仍自以為是的說:

也不怕告啦!反正是李四他自己的錯,憑什麼告

秘書平心靜氣地答道:

憲法保障人民有訴訟的權利,如果不寫上「李四不追究張三的刑事責任」,有的人可能還是會去提刑事告訴,想碰碰運氣~看檢察官會不會有不一樣的看法,就算檢察官最後給你不起訴,還你清白,那你還不是要跑警局做筆錄、去地檢察署開偵查庭,這樣疲於奔命對你也沒什麼好處,不如現在就白紙黑字寫在筆錄裡頭,省得你將來還要花時間、精神請假。

張三半信半疑道:真是這樣嗎?那好~是你說的,我記住你了。

經過一番解釋後,張三才同意在調解筆錄上簽名,但也沒有為自己剛才的失態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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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有糾紛,大多會透過私下和解或鄉鎮市公所調解會的調解來解決,而和解或調解的本質便是一種談判,在談判的過程中,難免會有情緒,講話就會比較大聲。

甲:你講話可不可以不要這麼大聲?

乙:我講話就是這麼大聲啦!

事實上,人與人的對話,如果不是雙方距離很遠或是周遭環境吵雜,講話何必要特別大聲?

面對面的談判,不就是隔張桌子的距離而已嗎?

理直可以氣和,理直不一定要氣壯

此外,對於自己所不知、不了解的事物或是涉及法律專業的部分,或許我們可以謙虛的請教。畢竟調解會是在幫大家解決糾紛,不是製造對立。

當事人有求於調解會協助解決糾紛,對於達成共識的調解內容還有意見的話,都可以透過解釋說明,只要簽名確認前,筆錄要修要改都不是問題,沒必要過度反應而對調解委員秘書其他工作人員頤指氣使。

你到調解會調解,調解會並不收取任何費用,調解委員是義工,也不領政府的薪水;調解秘書更是執行調解公務的公務員,好不容易終於幫大家把問題解決了,感謝調解會的幫忙都來不及了,若講話還那麼大聲,那也只是突顯個人的修養德行而已。

特此為文,替這一群默默付出、犧牲奉獻的鄉、鎮、市、區公所調解會的調解義工們說幾句公道話。

法蘭客 新作

《出車禍了!然後咧?》2017年8月出版

如何處理車禍糾紛?

法律保護誰?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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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betty&aid=64265668

 回應文章

易易
2016/07/14 13:33
原告台南人與真正詐騙者購買的是定價14500但對方答應13000賣給他的note5,而我售出的是定價12900的iphone6(警方在作筆錄時告訴我原告台南人是向一個拍賣帳號為h×××的賣家購買note5)那並不是我的拍賣帳號,我的拍賣帳號是1weiyi,且交易出的手機是iphone6,(yvonne85927@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7-18 00:42 回覆:

你所稱的原告是否就是買你手機的人?如果原告不是買你手機的人,為什麼會告你?而又扯上涉嫌詐騙的第三人?

我不是很清楚本案的來龍去脈,如果你有合理的懷疑與合理的推論,手上也有相關事證的話,那就建議你寫份陳報狀,請檢察官將你懷疑涉嫌詐騙的第三人找出來對質,或是你可考慮將所收集到的事證資料備妥,再針對涉嫌詐騙的人提告涉嫌詐欺,似無不可。

當然~若無確切事證,貿然提告,也可能涉嫌誣告罪名,請自行斟酌相關事實憑判。


易易
2016/07/14 13:22
法蘭克你好,朋友有交出手機,我懷疑是第三方詐騙,因網路上有人有相同情形發生,我收到了款項因此將手機交出,但是拿走手機的人(真正詐騙者)冒用我給他的戶頭假裝是他的戶頭請原告匯款,目的是為了拿走不用錢的手機,想請問我該準備些什麼證據,目前已有與對方通聯紀錄與交易對話,謝謝(yvonne85927@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7-18 00:37 回覆:
已回覆如上

易易
2016/07/11 00:52
不好意思,我最近遭遇到了一些事情希望得到一些意見。本身我有在從事網路拍賣二手機,有一個人說想購買一台定價為一萬兩千九的iPhone6並且向我詢問了購買方式,因對方稱是桃園人,所以決定先匯款後寄貨的方式,並向我要了匯款資訊。之後傳了匯款收據的照片給我,但隔沒多久卻說他是晚點會上台北拜拜希望改為面交方式,但當時我人並不在台北,故在查帳之後請朋友代為替我面交,但奇怪的是對方匯了一萬三。隔了三、四天之後我發現自己的戶頭無法提款,並向銀行詢問才得知自己被鎖為警示帳戶,原因是4/30號有一筆一萬三的款項匯入但對方並無收到手機,因此告我詐欺。想請問我該怎麼做?因為我已收到款項並將手機交出了(原告是台南人,我沒有跟對方有過任何的聯繫或是交易記錄,金額部分也差了100元,我懷疑是三方詐騙,猜想真正詐騙者的目的是要拿到不用錢的手機,目前已經進入偵查 階段7/19要到偵查庭報到,想請問我該搜集哪些相關證據以證明自己的清白) 謝謝(yvonne85927@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7-14 00:43 回覆:

你朋友為什麼沒把你委託交付的手機交到買家手上?

現在對方要買的手機在哪?

如果開偵查庭時,檢察官也有傳喚告訴人到案,那你們就當庭對質,最好把話說明清楚便是。


建議你趕僅找回手機,並把尚未交付對方已匯款購買的手機也一併帶去,當庭面交給對方,總不會有什麼差錯吧!


如果你要賣給對方的手機不帶去當庭向檢察官說明,那誰能相信你留言所述的情形,是真是假?


以上說明~請參酌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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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這樣還蠻正常的
2016/07/03 22:35

通常調解筆錄上,有些字句當事人不清楚用意,於是委屈地認為在場委員調解立場偏頗不中立,而產生誤會,還蠻常見的喔?大笑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7-04 01:13 回覆:

確實如此~只不過態度應該還可以再婉轉一點。(對方心裡會急是可以理解,但講話可以不必那麼衝!)


優天使-【老師,我能愛你嗎?】第十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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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3 20:16

有空來我那裡坐坐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7-04 01:10 回覆:

好滴... 笑 (有偷偷去按讚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