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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車禍問與答2
2016/04/11 02:40:07瀏覽12326|回應22|推薦0

網友:

您好~我有車禍法律問題想請教

我今年2月間開砂石車在濱海公路上,當時我行駛在內線車道,因車前方有台紅色自小客車也開在內線車道上,當下我決定切到外線超他車(這裡先補充一下,事後我有去調路口監視器~畫面證明該車駕駛原本直行,但突然右轉,但畫面我沒拍下,不知道那時請警方去錄監視器是否有錄下這一段)。

超車時,我已經是行駛在外線車道~此時發生狀況了~這位駕駛突然右轉也就算了(因為我已做好防衛性駕駛),但他突然右轉直接橫切到我車前方~這時我真的是嚇到!

我心想~怎麼有人這樣開車?

趁著路口停等紅燈時,我將車開到他車旁按他喇叭並搖下車窗:

XX!妳會不會開車

她回我:阿我就是沒看到啊!

(這時她頭伸出車窗,我才知道是女的)

但因為聽到她這樣回我~所以我更氣了...便接著說:

不會開車就不要開出來害人啦!

這位駕駛從頭到尾就是不斷重複著剛才那句話

此時路口紅燈已換成綠燈~此時我的車在前面,她的車在我後面,我心裡想既然妳連道歉都不肯說一聲,那就換我整你!

於是我把車速放慢,我承認我真的是要整她,所以慢慢開

不過當下旁邊明明沒車,她也不切外線車道超我車,而是在後面按了我一聲喇叭(我聽到喇叭聲,便在窗外比了中指),我大概龜速了一小段後,這時她才往外線車道切出去。

我很清楚我沒打方向燈也往外線車道切,而她隨即又往內線車道切,我也是

這時我看了一下後照鏡,看她停車且開了車門,似乎是要下來理論,所以我也把車停在路中間隨即下車,並跑到她車旁邊

(我往她方向去時是小跑步…作勢有防衛隨時要打架的動作),但其實我完全沒有要打她的意思~只是不知道她那貼著黑色隔熱紙的車上是否有其他人~所以我才有那動作(但女駕駛卻跟警察說我是作勢要打她),其實我想說...當我跑到她車旁發現她是一個人時~我真的要打早就拖下來打了不是嘛?

跑到她車旁時~這時我一樣說:XX~妳是會不會開車啦!

她:阿我就沒看到阿

我:沒看到?妳差點害我撞到妳,知道嗎?

她:阿是有撞到嗎?

我:是沒有撞到阿~阿撞到算誰的?

她:撞到算我的阿~

我:撞到算你的?XX是會不會開車?後車撞前車,後車的錯啦!妳是會不會開車?

(因為我行車紀錄器故障,當下看到她是女的,所以才這樣說)

這時候我也忘了還講了什麼?只知道這時候我就一直飆罵

不會開車就不要開出來害人啦!XX

五個多禮拜後~我收到了檢察官的傳票,上面寫著「刑事傳票」,案由則是寫著:妨害自由

我想請問您...

因為當下該名女性非常火大的對著警察喊著:我就是要告他!

其實...要我拿很多錢跟她和解~我是真的拿不出來~而且我看她當下這麼說~他要跟我和解也不太可能吧?

感覺她就是要看我能被判多重?

對了!我想補充的是~她當初在變換車道時,是沒有打方向燈的。

是不是我也可以說~當下我認為她是惡意逼車挑釁?

只是我怕這樣說,檢察官或法官會認為我毫無悔過之心?

但我真的很氣啊!

因為今天這件事情原先是我對的,只因為自己EQ差,所以變成是我錯!但我真的認為遇到這種人只能算自己衰!

法蘭客:

看你寫了這麼多,還以為案情有多麼複雜哩!結果是因行車糾紛引發後續的法律責任。

阿你都承認自己當下EQ不好了,全程與該女駕駛間的對話,也都涉嫌妨害名譽,不過~你因未提及被告「妨害名譽」的部分,由於這部分屬「告訴乃論」的罪名,那位女駕駛或許還沒對你提告;但你涉嫌「逼車」的危險行為,搞不好女駕駛車上有行車紀錄的影像檔,提供給警方做為辦案參考,所以警方便依「妨害自由」罪嫌移送法辦,這部分屬於所謂的「公訴罪」,所以應該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此外~我認為你似乎把重點搞錯了!

一旦檢察官認定你有惡意逼車的行為,你留言所說的「事實」,其實都沒有太大的意義,誰知道你心裡想什麼?怎麼想?

重點是你「客觀上」的駕駛行為有妨害他人行使權利的事實(龜速阻擋後車的那一段,有可能涉嫌觸犯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建議你將來出(偵查)庭時,務必表示悔意,若過去未有前科紀錄的話,務請檢察官姑念你係屬初犯,予你自新的機會,或許有從輕發落的可能。

至於會不會給你緩起訴的機會?不要你捐錢給慈善機構,改去勞動服務?(因為你說你沒錢)或是檢察官將你起訴後,法官會判什麼樣的刑?是易科罰金之刑或緩刑?這就不是我能斷言了。

如有不明,請將回覆你的內容,拿去請教律師或懂這方面法律的人吧!我認為你描述整起事發的經過算很詳細,只是你對於法律的概念與後續法律實際運作的過程卻很模糊。

如今你只有藉由犯後態度,來取得檢察官或將來法官從輕量刑的機會,倘若一味辯解(因留言所提到自認對你有利的說詞,大多是你自己的想法),恐怕對你只有百害而無一利,務請三思為荷。

以上說明~請參酌

網友:

謝謝您的回覆,我會聽取的。

可是當初做筆錄時,我看到警察打的標題,「妨害名譽、強制罪」。所以現在被歸類在妨害自由嗎?

可是~我敢確定,我真的是從後照鏡看見對方要停車且有開車門動作,我才下車衝過去的。對方看我衝過去,還立刻上車關車門,為什麼這樣是妨害自由呢?

請問,我是不是能跟檢查官說,我會這麼氣,是因為我真的有做了防衛性駕駛,是因為對方後續的反應,所以我才會有後續的動作?

法蘭客:

警察打的標題有「妨害名譽、強制罪」,若係如此,那就是兩罪併罰(當街罵人涉嫌公然侮辱及逼車行為涉犯的強制罪,如果要再加上下車作勢打人的行為,搞不好還有恐嚇罪的問題...),通常傳票上的「案由」只打上相對較重的某條罪(章)而已。

你將來第一次開偵查庭時,檢察官也許會先請你們雙方就妨害名譽的部分去調解會調解看看。當然~對方若不同意,就有可能如你所臆測的情形,希望你將來被檢察官起訴,讓法官去判;但時間的經過,什麼可能性都有,既然錯已鑄成,只有設法彌補。

兩害相權取其輕,若你能下身段,低姿態請求對方原諒,換取妨害名譽的撤告,對另一條涉犯妨害自由,所謂的公訴罪名,也比較有獲得輕判的機會。

你涉犯妨害自由的行為可能不是你想的~什麼下車想要衝過去理論的這一段,(如果要再加上下車作勢打人的行為,搞不好還有恐嚇罪的問題...)而是慢速阻擋對方車輛的那一段....

至於你最初提及所謂的已採「防衛性駕駛」的說法,確實是避免了一場意外的發生,但你今天被告涉犯的罪名,卻都是在你正確作為之後所衍生的行為,一碼歸一碼,請勿混為一談。

就算對方無理,也不會讓你後面脫序的行為成立「阻卻違法事由」(這在邏輯上就說不通了),因這些屬於較為法律專業的部分,怕你不太能理解,所以還是建議你回歸到我最早留言的內容去看吧!

順頌 否極泰來

網友:

嗯嗯,我清楚了,謝謝您的回覆與建議。我會聽取的,真的感謝您!

法蘭客:

不客氣~本人處理類似的個案不計其數,當事人多因不諳法律而吃了大虧,希望我的提點,可以減少你的疑惑,畢竟沒受過法律思維訓練的人,會像你這樣思考,也不意外。祝好運囉!

網友:謝謝。

法蘭客:不客氣~ 委屈才能求全,現階段當忍則忍啦!

網友:過幾天出庭我會放下身段,去請求原諒的。

法蘭客:

你想想看~如果是花錢請律師的話,律師會教你怎麼說哩!

這部分~我沒法教你,你可以在開庭前想想將來要怎麼應對?事前沒反複練習,到時未必講(做)得漂亮。

網友:之前上網看,感覺律師都好貴,我這身份應該也請不起

我想我到時只能看檢察官怎麼問?句句透露出我自己的悔意了吧?

法蘭客:

檢察官若問你是否認罪,依本案來看,大概只能認罪請求法外開恩啦!好好想想怎麼說唄!

網友:嗯嗯好~謝謝您。

法蘭客:不客氣 ~ 言盡於此囉!晚安

網友:嗯嗯,好!再次謝謝您願意提供我這麼多建議。晚安

法蘭客 著作

有糾紛?找調解會!2020年1月出版

法律保護誰?(已下架)

如何處理車禍糾紛?

出車禍了!然後咧?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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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betty&aid=5314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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琇琇
2016/07/15 10:56
法蘭客你好 我想請問ㄧ下交通事故判決我們全輸 我們還有上訴ㄉ機會ㄇ 我婆婆跟汽車相撞 手斷腳骨折結果判決全輸 實在很傻眼 現在判決都以路權為主ㄇ? 我是聽有人說 汽車與機車相撞 有大小車之分 應該機車會比較有利 我婆婆從巷道出來左轉待轉 她也沒到待轉處就直接切直向【巷道是有標示禁止左轉】 與對向要左轉的車相撞 他車子說估價單7萬多說要我們賠 有機會減少賠償金ㄇ?(w88996@yahoo.com.tw)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7-18 00:22 回覆:

路權有優先順序的規定,可沒就規章大小車在什麼情況下一定要怎麼樣不可,有的話~講的也是禮讓,屬於道德層次,而不是法律層次。

判決如果沒有確定,不服一審判決~車禍案至少可以上訴到第二審,是不是還在可上訴的期間內?是否決定上訴,你們可以根據本案事實及法院判決理由來決定。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7-18 00:24 回覆:
法院若認你們應賠償對方的車禍損害,有意見卻不在判決前提出,現在已經判了,又認為賠償金額過高,除非能透過上訴並說明理由,否則能翻案的會很小,於此併予指明。

Iris
2016/07/05 12:25
法蘭客你好
不好意思請問如果在調解不成立,要轉訴訟的情況下
因為單方面對方騎車撞上我停在騎樓的機車(剛滿一年)是對方要付全責,
去機車行估價毀損28,000,但是車子尚未修理,請問是否必須在上法庭前先將車子修理完拿修理費用單嗎?還是只要給法庭機車損害的零件費用單跟工資就可呢?
因為對方調解當時只願意付8,000,所以我一直遲遲未能去修理,怕必須支付過多修理費用。(yo50129@yahoo.com.tw)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7-06 21:52 回覆:

正常情況下,車被撞壞,可請求肇事者回復原狀或是賠償損害的費用,還可加上修車期間的代步費用。

但以你車一直擺著不去修,也不會因此增加你求償的金額,所以受損車輛沒有送修,也可以透過法院起訴求償,只要提供合理為修的估價單供法院審判即可,若已修復,則提出維修費用單據供法院審酌,沒有非要一定先修或後修不可。

以上說明~請參酌


tiffertw
2016/06/06 01:05

您好:

小弟之前與一位騎士發生車禍,目前卡在以下的問題想請教版主

1.車禍時間和地點是去年十月左右在三重外環附近的重劃區,我開車經過路口直行,已經過了路口一半,被一台機車從左後方撞上,對方倒地。

2.車禍當下我有行車紀錄器,且初判表列出我是幹道,疑似路口沒有減速,但是從影片看我是有頓一下,對方是支線,且地上有停字,判定對方是肇事主因,原因是行經停字路口未停下,疑似支線道未讓主線道,且我是右方直行車,對方是左方。

3.日前調解對方針對受傷部分要求三十萬,但是只提出牙齒的修補單據約四萬多,然後其他的住院費用加起來不到五萬,且當天就出院了,然後我們有強調肇事責任是對方比較大,而且對方還是學生也沒有打工或任何在職證明,然後從影片根本看不到對方,當我車子過了路口一半,已經到對向斑馬線前就被撞了,而且我車速不快,但是對方一直說都是我的錯,讓我非常無法接受。

4.後來到地檢署,對方還是強調自己還在做復健,但是當天卻看到她輕快地從天橋下來,而且一點延遲都沒有,也沒提出任何單據證明有復健,然後一直強調是我開太快,他來不及反應才撞上,庭上檢察官是要求我們先再談和解,所以我有申請仲裁。

5.但是仲裁要約兩個月,和解卻在仲裁之前,請問這樣我還是要先談和解嗎?還是當天直接要求等仲裁下來再談責任與賠償比例呢?

因為保險業務員也很為難,按照對方提出的單據根本不可能賠到三十萬,我也不可能去填補,但對方卻態度堅硬讓我非常生氣想直接送法院去裁定就好,如果送法院是否可以申請簡易仲裁,因為我實在沒辦法整天應付他的事情。

還請您幫忙解答,謝謝!

(tiffertw@gmail.com)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6-08 15:03 回覆:

那是調解,不是仲裁,你既已申請鑑定,建議等鑑定結果出來,再開調解。

實務上~~調解會若已排定開會時間,並無妨礙,你們還是可以選擇先去開會,但去開會時,就可向調解會說明要等鑑定結果出爐後,再電話通知調解會安排續行調解即可。

一旦鑑定結果出來~釐清肇責歸屬,應該會比較好談~除非對方心虛,故意表示說不願意再調解(通常是因為對方也知道不可能要求如其所願的賠償),若真如此~~那將來也就只好讓法院去判了。

以上說明~請參酌


如兒
2016/06/04 17:26
5/23在8591收購遊戲裝備,後來有一個賣家問我要不要收便宜賣我叫我加他賴,我就加他賴跟他交易,一開始是用ATM轉帳匯款後來他說要拍交易紀錄我就拍下了ATM上面的帳戶跟他的問他正不正確,後來點下去就無法匯款,因為什麼非什麼約定的,然後就改成全家匯款代碼,還教我怎麼點機器,然後因此就繳費兩千了,過沒多久賣家遲遲不給我貨,我就很生氣一時要求他退款。
然後5/24 ,8591客服打電話給我說他是騙子叫我封鎖不要在聯絡了,因此我也封鎖騙子賣家,5/24那天八五討論區就公布賴的ID第三方方詐騙的騙子。

過兩天之後5/26那個騙子賣家突然密我說他不小心匯錯錢要我退匯給他,騙子賣家說要環我兩千卻按成了五千,
因為他是騙子我就封鎖他,過沒多久他說在不聯絡就要報警對我提告還拍警察局的畫面給我看 ,然後我就叫他拍匯款單給我看他真的拍了,而且匯款帳戶的確是我的,我就害怕半夜就去警察局問他們是說封鎖他們因為可以做假資料,我就封鎖他了。

5/27我一下班就去郵局查有沒有有匯款,結果郵局的人說我帳戶成為警示帳戶,郵局的人也打電話給警察局的人,因此我就去警察局問我的帳戶,為什麼被凍結,警方調查出來問我有沒有玩三國群英傳,我回警察說沒有,警察是就我等開庭把賴的聊天當成證據證明。


5/29我就密賣家騙子 我說我有說不環你錢嘛?
他說沒啊… 然後他拍郵局的簿子給我看說確定入帳了,
然後他說叫我環三千環完說我郵局隔天就會解凍因此我就相信了他,他還拍雙證件說當抵押,也有說繳完他會去警察局說當事人已經繳完錢跟會打給郵局,我就立馬跟我妹借錢三千,他傳網址8591給我,我去下鏢繳費,下標完也繳完費用也拍收據給他看ㄌ,過沒多久,85的賣家問我是不是被騙了,我心虛了,我說沒有,他說你不講實話也無法幫你,然後我就把我經歷告訴賣家了,賣家說8591討論區和跑馬燈都說他是騙子你還相信他,我就說這樣我的郵局就能解凍,賣家說其實匯款的不是他是另一個受害者付錢到你帳戶,一樣也是第三方方詐騙,賣家還說叫我不要聯絡騙子,我也只有已讀。
阻止我的好心賣家叫我密騙子對他說騙子的郵局帳號多少,反正我郵局也被凍結了,騙子賣家還真的拍郵局帳戶還有卡片和匯款收據 。85賣家說那是受害者拍的照片他故意傳給你讓你上當。
之後我只有已讀騙子賣家腦羞嗆我還罵髒話。

/

現在在等傳票,我很害怕因為我也是受害者,
我害怕刑法的這方面,目前還沒做筆錄,
我不知道什麼是起訴或是不起訴,
我目前證據只有賴的紀錄 5/23_5/26_5/29的聊天紀錄
不知道能不能夠證明我是清白的我不是騙子。
至於受害者的錢我一定會環。

而且目前那個賣家騙子故意用我的照片和名字,去我的主頁去加我朋友賴說他要戒三千,信好我朋友聰明有事先蜜我,我也跟他們說他是騙子故意假冒我,大頭照還是用結圖的,我又害怕怕我的帳戶又... 又害怕我成了詐欺 。
我也打了165反詐騙他們是說叫我方心。

現在我只想知道我會不會上法庭...
還有手機的賴證據夠不夠...

我真的是清白的

如果判刑失敗又會怎麼樣。

因為刑法沒有和解所以比較嚴重

訪客
2016/05/31 18:53
你好
4月25日騎車直行已過路口,當時下班時間車多,從車縫竄出一輛逆向機車,跨越雙黃線後朝我騎來,對方疑似沒看到我還催油門,路旁一輛違停車輛,導致無處閃避,發現無處閃避後有煞車但仍對撞,撞擊後對方車輛撞到違停車輛,我方車輛毀損嚴重已無法騎乘,對方僅部分磨損。
初判表:對方肇事原因為行駛至交叉路口,轉彎車疑未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無肇事原因無違規事實
違停車輛違規事實為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車禍發生後,對方從未聯繫我,我方主動聯繫對方移車至車行估價及申請調解
昨天談和解,我方列出醫療費用、車損及配件損壞(安全帽、手套、後箱及架子、手錶,有附上物品損壞狀況)、無法上班天數等賠償明細及估價單,但對方卻大小聲,表示不願意賠那麼多,不然上法院!而且對方無強制險,所以要等保險理賠給他之後再決定要賠多少給我

想請問
1.列出費用已經是實際損害估修復費用,以初判表分析來看,對方為主要肇事責任,那還有賠償比例問題嗎?
2.本人工作需騎機車跑銀行業務,現在車也還沒辦法修,影響到本人的工作,最後如果賠償金額沒共識無法和解,提告的話,這些損失該如何計算呢?
謝謝(ts65377@yahoo.com.tw)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6-03 01:53 回覆:
1.列出費用已經是實際損害估修復費用,以初判表分析來看,對方為主要肇事責任,那還有賠償比例問題嗎?
A.理論上是有,因為本案對於車禍發生造成你損害的結果,可能肇因係來自於對方及另一輛違停的車輛駕駛或車主。因此該騎士與車輛駕駛(車主)對你可能要負共同侵權行為的損鄱責任,但因身為被害人的你現階段無從知曉這二位涉嫌肇事者的內部肇責比例,所以依法你是可以對該二人或其中一人(例如你對該騎士)主張請求全部的損害賠償。


對方若主張有肇責比,那對方可自行舉證去向另一名應負肇責的車主或駕駛去求償,但那與你可請求全部損賠的權利是兩回事。

2.本人工作需騎機車跑銀行業務,現在車也還沒辦法修,影響到本人的工作,最後如果賠償金額沒共識無法和解,提告的話,這些損失該如何計算呢?

A.車禍被害人損失的計算,不會包括日後你無車可用而衍生的費用,車能修好,你只能主張修車費用及修車期間的代步費而已;車若無法修復或修復費用過鉅,你只能請求金錢賠償。

至於如何影響你的工作,這就可能拉得太遠了~ 部落格對於車禍造成損害可請求哪些賠償?【車禍糾紛處理系列】有相關專文說明,請自行參閱。

以上說明 ~ 請參酌

Ask
2016/05/09 00:35
您好,想請問今年5/5號,上五股交流道時,在閘道口因車多,前方車子停等,我也跟著停等(車輛已經靜止),過一秒就被後面桃園客運撞上,隨後往前推撞,加上客運總共四台車,責任歸屬因該是客運所造成的對嗎? 現在問題來了,我是10年車,交車價90萬,因為被從後撞及往前推撞,車子損傷嚴重無法行駛,原廠預估超過20萬,如果照殘值率或平均值去算的金額跟本超過修車費用,對方保險員應該是用金錢賠償的方式對他最有利,那我能要求修復為原本狀態嗎? 還是我能主張他買一台同年份同款式的車,並由原廠鑑定無行車上的安全? 平時都有保養,被撞前兩天才去原廠保養,基本車況很好,再開個10年沒問題。 維修應該要3個禮拜以上,這段維修時間我已經有預定好的行程需要用車該怎麼辦?要從台北到高雄,墾丁等地遊玩(家族旅遊已很早就訂好旅館6天5夜,預計開車去到處玩)
是向他求償代步費還是請他租車給我用? 我可以請原廠提供代步車然後向他請款嗎?
我該怎麼處理比較好,人只有小挫傷,車比較麻煩,有時要用車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問題有點多真是抱歉,再麻煩您!感謝您!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5-11 22:52 回覆:

留言敬悉:

本件車禍如果沒有其他造成客運車追撞的原因,當然該客運駕駛及客運公司最終要對其他車主負民事賠償責任。至於你被撞受損的車輛,因車齡老舊,只剩殘值,若維修費用過高,肇事的客運業者可能不會同意賠償你所估算的車輛維修費,而可能傾向以殘值計算賠償或是在你同意下,由其熟識修車廠代修來解決。

至於你要求修車期間的代步費,前提必須是該車有修復的可能及修復費用不會太高(至少不超過該車殘值),那麼主張修車期間的代步費,自屬法律所許。

另關於原已計畫旅遊的行程,因車禍造成車輛無法使用,衍生額外的支出,屬於損害賠償所失利益的部分,只要能提出相關事證,在合理必要的範圍內,當然也可以一併求償。

肇事駕駛及客運業者也會考量賠償的金額愈少愈好,在此前提下,如果雙方和解或調解的程序,因認知落差太大或是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時,你因車禍而受傷的部分,將可成為訴訟策略中可以運用的方式,即對該肇事駕駛提出業務過失傷害告訴,俟本案進入司法程序後,將來在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程序,並以肇事駕駛及客運業者為共同被告,請求連帶賠償,(號處是不用繳納裁判費) 也就是交由法官審理來決定你的訴求是否合理便是。

以上說明~請參酌


KK
2016/04/21 01:20

您好,我是在3月初的十字路口,晚上我開汽車見對向機車還離我很遠(150~200M),於是左轉綠燈未亮就先左轉,怎知對方3秒就飛馳到我旁邊撞到我的右前輪,進而導致他的機車幾乎全毀,左腳骨頭有小裂痕。我的汽車擋風玻璃及右輪軸附近全毀

目前雙方共識就是我7成他3成(因他超速),但溝通幾次下來發現對方有獅子大開口的感覺(想盡辦法要我拿出更多錢的意思),也揚言說會在調解委員會要求精神賠償費等。 想請教的是調解委員會或是法官通常在精神賠償的定義是怎麼估算的? 他漫天喊價我也得接受嗎? P.S:對方是大學生 我是上班族

我有意要和解,但和解價格就是談不攏,因我第一次遇到這種事,煩請律師過目予以指教,謝謝!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4-25 22:14 回覆:

你問到調解委員會或是法官通常在精神賠償的定義是怎麼估算的?

精神賠償如何計算?本人部落格已有文章說明,請自行參閱相關說明,調解委員通常不會對精神賠償表示太多意見,頂多在高估的情況下,基於解決問題的前提,建議被害人三思是否有調降的可能性?

法院對於被害人精神賠償的判斷,則請參閱相關文章說明,每個個案都不相同,當事人談不攏,上了法院~法官也是依具體個案事實得其心證,來下判決。

車禍精神賠償的相關問題

http://blog.udn.com/frankbetty/15170216

對方漫天喊價我也得接受嗎?

A.你當然可以拒絕。

你有意要和解,但和解價格就是談不攏....

A.如前所述,談不攏將來讓法院去判,只是對方若提告過失傷害且被檢察官起訴的話,將來你可能會有刑事過失傷害告訴的刑責,通常也會被處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的刑期就是了。

車禍糾紛之兩害相權取其輕系列4-4:如何面對求償獅子大開口的被害人?

http://blog.udn.com/frankbetty/16171766


sherlyfan
2016/04/19 10:56
謝謝你的回覆...不好意思...我現在才看到....週四要上簡易法庭開庭調查....如果和解不成...要提告刑事附帶民事....請問這樣通常法院會判賠多少費用?(sherlyfan@gmail.com)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4-20 21:41 回覆:

我怎麼知道法院會怎麼判?判多少?

要先看你如何主張?也就是 "訴之聲明"中,你要求被告要賠多少,法官再根據本案相關事證審理認定後,再下判決。我只能說~法官的判決結果只能在你的訴之聲明範圍內去判,判決結果,多不會多超過你主張的金額,少會少多少?則要看你能否舉證證明及法律上有無理由等客觀事證,由法官視具體個案審認之。

以上說明~請參酌


優天使【天上掉下來的】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4/17 18:26
 真是辛苦你了,法蘭客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4-20 21:36 回覆:
掰掰(881、咕掰) 好友 安安!

JJ
2016/04/15 16:11

您好,我看完了您所有的文章仍想請教你一個問題喔,我朋友開車結果ㄧ個年輕人突然騎摩托車撞出來,然後撞到我們的車,他還沒帶安全帽,結果我們修車估價要六萬,想請教,這個小孩八十五年次,在工地打零工,他好像不想解決,隨便我們,就算要告他他好像也一副無所謂..這樣子的情況下,只能告民事,但贏了也沒用,他也沒錢賠..除了自認倒楣外沒其他辦法了嗎?無人受傷。

如果要讓自己損害最小的這個情況下是交由保險公司那邊處理,有全險,但是全部交給保險公司的話,怕保險公司那邊會硬拗說我朋友也有責任,這樣子他明年保費就會增加許多。以這個情況來說最完善的解決方法是否還是為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實在覺得台灣法律沒保障

知道您很忙錄,盼百忙之中能幫忙解惑,謝謝您,祝闔家平安

法蘭客.有糾紛?找調解會!(frankbetty) 於 2016-04-17 15:09 回覆:

對方剛好是85年次,但不知是否已成年(滿20歲)?

如果車禍發生當日對方尚未成年的話,依民法第187條規定,被害車主可以要求該肇事者與其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若車禍當日已成年,則只有該肇事者要對被害車主負責。

此時~若考量對方資力不足,恐求償無門的問題,有保全險的車主,當然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後,再由保險公司代位去向肇事者情償,被害車主會比較省事。

你擔心因出險會有將來保費增加的問題,也要看被害車主這一方有無肇責及肇責比例多少而定,沒有肇責就不會有保費增加的問題,有肇責,但肇責比例不高或出險理賠的金額遠高於將來保費的支出時,當然還是要出險啊!不然花錢買全險幹嘛?

以上說明~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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