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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肇事原因及肇事責任的認定原則 (路權的優先順序) 2-2
2016/01/18 00:46:55瀏覽221434|回應129|推薦18

車禍肇事責任的認定原則:路權的優先順序

車禍糾紛的解決,通常要先釐清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只有肇責歸屬釐清後,才有可能切入賠償的議題再做進一步的討論。

車禍發生 → 釐清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 → 協商賠償事宜

                     1.肇事原因                    ├ 1.賠償項目及範圍

                      └ 2.責任歸屬                      └ 2.是否主張過失相抵

判斷車禍肇事責任的原則

1路權的概念

車禍發生後,爭執「誰撞到誰?」這個「撞」或「被撞」的結果,並無法釐清車禍發生的真正原因;要確認車禍肇事的原因,必須從「撞」或「被撞」的客觀情狀來研判。

因此鑑定車禍的肇事責任,就不得不先從「路權」的議題先行了解。

(1)路權是什麼?

路權,是指對於使用道路或道路上相關設施(例如交通號誌)的人或車,誰有優先使用道路的權利而言。一方有使用道路的權利,另一方就有遵守道路使用的義務。

(2)只有優先路權,沒有絕對路權

因此路權是一種相對的概念,有優先使用道路權利的人或車,便具有優先路權;沒有優先路權的用路人則有義務尊重並禮讓具有優先路權的用路人,如有違反,致釀交通事故,就要負起法律上的責任。

2 路權的優先順序

路權就是用來規範用路人使用道路及設施先後順序的權利;誰有優先路權,應按現行相關法令的規定。例如:燈停,燈行,指的就是綠燈方向行進的人車具有優先通行與使用道路設施的權利。

3 交路口發生車禍時,如何判斷路權的優先?

許多車禍都是在路口發生,然而優先路權的判斷,既不是比馬路的寬窄大小也不是以「路」>「街」>「巷」>「弄」的方式來認定以下是實務上判斷路權優先順序的基本原則:

(1)路口有人員指揮交通時,交通指揮優先

因此不管路口有無紅綠燈的交通號誌,只要有員警在路口指揮交通,用路人就應依員警的指揮,以定道路優先使用的順序。

(2)路口有燈管制的交通號誌時

燈」方向的人車有優先通行權

用路人應遵循紅燈停,綠燈行的規定,這是基本常識,因此就不再贅述。

(3)路口有閃燈、閃燈的交通號誌時

「閃燈」道路上的車輛有優先通行權

行駛在「閃紅燈」道路上的車輛行經路口時,應先「停」,確認「閃黃燈」方向的道路無來車後,再通行。

行駛在「閃黃燈」道路上的車輛行經路口時,應先「減速」,確認「閃紅燈」方向的道路無來車後,再通行。

(4)支線道車輛應禮讓幹線道車輛先行

幹線道上的車輛有優先通行權

在沒有號誌或號誌故障且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的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如何判斷是否為支線道?通常臨接路口處,地上有寫「」或「」字樣的道路,可能就是支線道

(5)少線道車輛應禮讓多線道車輛先行

多線道車輛有優先通行權

線道的多少,是看同一方向行進的車道數有多少,而不是看一整條馬路有多少車道。

例如下圖:往西方向與往東方向,各為1線道

----------------------

← 往西

-- -- -- -- -- -- --

往東 →

----------------------

例如下圖:往西方向為1線道;往東方向為2線道

----------------------

← 往西

---------------------

往東 →

-- -- -- -- -- -- --

往東 →

----------------------

例如下圖:往西方向為2線道;往東方向為3線道 (要扣除往西的公車專用道)。

----------------------

往西

---------------------

往東 →

-- -- -- -- -- -- --

往東 →

-- -- -- -- -- -- --

← 往西 (公車專用道)

-- -- -- -- -- -- --

往東 →

----------------------

(6)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直行有優先通行權

(7)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右方有優先通行權

換言之,當你騎車或開車到路口時,看到你右手邊的路口有車輛要出來時,就應該禮讓對方車輛先行,因為此時的你,就是所謂的「左方車」。

結論:

綜合以上的說明,相信讀者對於車禍肇事責任的判斷,應該有較具體的概念了,由此可見~車禍發生後,爭執「誰撞到誰?」這個「撞」或「被撞」的結果,並無法釐清車禍責任的歸屬;要確認車禍肇責,還是要從「撞」或「被撞」之前的「客觀情狀」及「路權」來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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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betty&aid=4390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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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達
2017/07/02 15:01
法蘭客你好:
我是經過東西向沒有紅綠燈圓環的十字路口,當時南北向的車子在等待下個十字路口的綠燈亮(沒紅綠燈圓環有東西向人行道,可讓行人通過)。可能在我通過到一半時南北向綠燈亮了,但所有的汽、機車還是先讓我通過,就在要通過機車道時和一台忽然衝出的機車產生擦撞(機車騎士堅持是我撞他)
我想問就大大你的看法而言:
1.我和機車騎士就交通法規上各有什麼樣的過失?
2.就大大你而言是否我錯的比較多,除了可送車禍鑒定外我該如何自保減少損失(對方有意外加重險,而我沒有)
謝謝(gtowe0937@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7-07-04 17:04 回覆:
1.我和機車騎士就交通法規上各有什麼樣的過失?
車禍肇責事實認定的問題,涉及許多因素,本人無法單就留言所述內容判斷誰有過失或雙方的過失輕重,若當場有通知警方到場處理,請參考警方日後作成之初判結果,再作定奪。

2.就大大你而言是否我錯的比較多,除了可送車禍鑒定外我該如何自保減少損失(對方有意外加重險,而我沒有)

是否要申請鑑定?
請先視警方初判結果 (車禍發生之日起,30日後可向交通隊申請初判表) 對你是否有利?或不利?再依該初判記載內容,進一步考慮有無申請鑑定的必要。

以上說明~請參酌

Long
2017/07/05 11:38

法蘭克大你好:

之前我有來這邊詢問過(90樓),初判表結果有出來了,不過有點看不懂,所以不好意思再請問一下

初判表結果如下

我方:一.轉彎時是否足夠預告距離使用方向燈轉向,因無具體事證,難以遽然分析

       二.肇因不明

對方:一.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二.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因(安94-3)

請問這樣的話雙方肇責比誰可能較大呢

因為怕時間過2個月可能監視器資料都沒了,抑或是那邊無監視器...

(brewer8132@g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7-07-13 21:16 回覆:

對方為肇事主因,你有無肇因?警方無法判定

初判結果對你有利,若對方不服警方初判結果,也應該由對方去申請鑑定

你則可依警方此一初判內容,透過和解或調解,甚至是訴訟的程序來請求對方負起賠償責任

以上說明~請參酌


chun
2017/07/06 13:22
想詢問就是在三岔路口,我摩托車要左轉停在待轉區,當時燈號是汽車左轉燈,我騎出一小段,但對方直線闖紅燈我被對方撞到,那肇事責任誰比較嚴重?(good248372@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7-07-13 20:53 回覆:

類似這種肇責認定的問題,老實說~應該依到場警方調查的結果,

將來依警方作成車禍初判表對肇事原因的記載為斷才是

我不是鑑定專家,說了又不一定算數,

對方雖違規在先,但你超出待轉區,也有可能被警方認為是肇事因素之一

至於肇責比例為何?可能在對方7:你3機率較大或雙方5:5之間

以上說明~請參酌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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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6 14:17
律師您好
本人在5月發生一起車禍,情況是我直行但超速對方是迴轉車(一個媽媽載小孩),那時她直接迴轉道路中間我來不及閃所以往旁邊打自摔,後來機車滑行輕輕撞到她,她跟小孩沒有甚麼傷印象中是那位媽媽腳扭到而已,我這邊比較嚴重除了多處擦傷外機車維修也要到2萬塊,想問一下責任歸屬還有和解該怎麼談會比較好?麻煩您了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7-07-13 20:17 回覆:

實務上~雙方肇責有可能是7:3,對方7,你3 ;當然也有可能是5:5

建議本案等警方初判表下來(約30日,自車禍日起算)後,

再到車禍發生地的當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利解決

以上說明~請參酌


貓實
2017/07/10 14:10
律師您好
我於本月7/10
直行於內側車道有休旅車乙方從巷子出來要轉彎出來
並停駛於右外側車道
我方騎車直行於右方內側車道當我方已直行到乙方車頭前
乙方開車撞擊我方當時我方直前方燈號為綠燈
請問誰的罰則責任較重(djdjk32djjk32@g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7-07-13 20:03 回覆:

依留言所述,轉彎車似未禮讓綠燈直行中之車輛先行,轉彎車應為肇事主因

但車禍之肇責應綜合現場各項跡證,方能具體判斷

故本案仍應依警方初判結果為斷,如不服警方初判或有疑義

則應考慮申請鑑定,始能釐清肇責,進而再來討論賠償的相關事宜

以上說明~請參酌

另本人已再三強調不是律師,諒察!


QQQ
2017/07/14 11:41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者,即未達中心線搶先左轉時,則轉彎車負100%肇責,直行車無肇責。

直行車未讓已轉彎車先行時,直行車負100%肇責。

---------------------------------------

1

2                  <----------

3

4 -----------------------------

             ----------->

----------------------------

一般道路卡在3時,是已轉車嗎?

中心線是4嗎?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7-07-20 17:49 回覆:

留言的附圖,我看不太懂~

但重點~我不是車輛鑑定專家,肇責有無及肇責比例的判斷,不是本人的專頁領域

請恕本人無法提供個人意見,敬請見諒是禱!


1233
2017/07/19 16:30

請問在發生車禍

沒有拿到紅單,會減少責任嗎?

還是有和沒有都沒差?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7-07-20 17:22 回覆:

一件車禍可能只有單純的行政上違規,例如闖紅燈而被開罰單,這是行政上的責任。

如果闖紅燈把別人的車撞壞了,造成別人財損,除了吃上一張闖紅燈的罰單外,對被害車主還要負民事上的賠償責任。

如果闖紅燈又撞到騎車的人,造成車損人傷的結果,除了行政罰及民事賠償的責任外,又多了一個過失傷害的刑事責任。

警察沒開單,不代表你沒責任,例如實務上~出車禍後,查到肇事者強制險保險過期沒續保,也有警察沒開單的個案。

準此~有沒有被警察開單,和你應該要對被害人負什麼樣的責任,未必有必然的關係。

以上說明~請參酌


PCY
2017/07/26 18:30
我想請問,我之前於6/29上班的路上
遭左後方大貨車追撞,但是道路交通事故研判表是這樣寫的 我方:疑偏走行駛時,未與同向行駛之他車保持適當之安全間隔/對方:超速行駛
我非常不服氣,淡金路近期都因輕軌工程造成道路狹窄,也沒有監視器只有對方的行車記錄器 當天我是騎在外車道,前方有輛水泥車準備右轉,所以我打了方向燈想從水泥車左方繞過,但並沒有騎向(內車道)因為內車道有寫禁行機車,只是當時騎車較靠近中間,而我當時也有看見後方的大貨車(距離還離我有一段距離),當我要繞過水泥車時就被左後方的大貨車撞飛,但對方現在完全沒打過一通電話,就連對方的保險公司也說是我的問題 今天受傷的是我,車壞的也是我……想問該如何處理?又是誰對誰錯
又是誰對誰錯呢?


(zxc19951109@yahoo.com.tw )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7-07-26 20:14 回覆:

你說的那條路段,我也常走,對於警方初判的結果,可見大貨車司機的肇責是非常明顯,至於記載關於你「疑....」的內容,只是一種說法,可能是警方對車禍發生的推斷,也可能是採記了肇事貨車司機的說法,是有待進一步舉證證明的未定事實。

如果至今貨車司機都未洽商賠償事宜的話,建議現階段可先聲請調解,把貨車公司及受僱司機列為對造人一併求償,若調解不成,再把握六個月刑事告訴期,對該司機提告過失傷害。

以上說明~請參酌


joy
2017/07/31 18:26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我開車從閃紅燈路口出來要右轉,被直行閃黃燈路口的機車撞上,對方送醫院我沒事,從行車紀錄器跟路口監視器看到,我於閃紅燈路口停下約10秒,確認前方及左右無來車時才通過(但那條道路是有點彎取的,對方是從我視線範圍中無法看見的地方竄出),對方則是毫無減速甚至還有超速的情況下撞上了我車的左後輪胎上方位置,事後檢查對方亦有酒駕,想請問這樣的話我的肇事責任比重還有多少?另外如果對方要告我過失傷害的話有可能告贏嗎?(generalshhh@hot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7-08-05 21:03 回覆:

依本文有關路權的規定,恐怕肇責仍是難免,大概是3成至5成間,也就是你的肇責介於肇事次因及同為肇事主因的比例。

換言之~對方若因和解未成而提告過失傷害,還是有可能成立。

以上說明~請參酌


QQ
2017/08/05 19:24

請問車禍發生前被撞的一方,一定要停車嗎? 防止義務?

還是不停車狀況被撞?

兩種行為,那一種可以減輕責任刑法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7-08-05 21:12 回覆:

法律對於車禍肇責的判斷,固然不以誰撞誰或誰被撞來作判斷

肇責判斷的重點是放在發生碰撞的前一刻,究竟是因為誰的過失所致

例如~發生碰撞的前一刻,是因為對方闖紅燈害綠燈直行的自己被撞?

或是因為自己闖紅燈去會去撞到別人的車?

這個誰闖紅燈的原因,才是肇事主因,和誰(被)撞誰,沒有必然關係

同理~和誰有停車?誰沒停車?停不停?都沒以絕對的關係

充其量~可能會把有無停車的行為拿來與信賴保護或預防性駕駛的概念做聯結

可是該停未停,或不該停而停車的行為,也有可能是造成車禍的原因

所以車禍發生前~停車與否,似乎就不是判斷肇責的重點

以上說明~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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