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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肇事原因及肇事責任的認定原則 (路權的優先順序) 2-2
2016/01/18 00:46:55瀏覽221436|回應129|推薦18

車禍肇事責任的認定原則:路權的優先順序

車禍糾紛的解決,通常要先釐清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只有肇責歸屬釐清後,才有可能切入賠償的議題再做進一步的討論。

車禍發生 → 釐清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 → 協商賠償事宜

                     1.肇事原因                    ├ 1.賠償項目及範圍

                      └ 2.責任歸屬                      └ 2.是否主張過失相抵

判斷車禍肇事責任的原則

1路權的概念

車禍發生後,爭執「誰撞到誰?」這個「撞」或「被撞」的結果,並無法釐清車禍發生的真正原因;要確認車禍肇事的原因,必須從「撞」或「被撞」的客觀情狀來研判。

因此鑑定車禍的肇事責任,就不得不先從「路權」的議題先行了解。

(1)路權是什麼?

路權,是指對於使用道路或道路上相關設施(例如交通號誌)的人或車,誰有優先使用道路的權利而言。一方有使用道路的權利,另一方就有遵守道路使用的義務。

(2)只有優先路權,沒有絕對路權

因此路權是一種相對的概念,有優先使用道路權利的人或車,便具有優先路權;沒有優先路權的用路人則有義務尊重並禮讓具有優先路權的用路人,如有違反,致釀交通事故,就要負起法律上的責任。

2 路權的優先順序

路權就是用來規範用路人使用道路及設施先後順序的權利;誰有優先路權,應按現行相關法令的規定。例如:燈停,燈行,指的就是綠燈方向行進的人車具有優先通行與使用道路設施的權利。

3 交路口發生車禍時,如何判斷路權的優先?

許多車禍都是在路口發生,然而優先路權的判斷,既不是比馬路的寬窄大小也不是以「路」>「街」>「巷」>「弄」的方式來認定以下是實務上判斷路權優先順序的基本原則:

(1)路口有人員指揮交通時,交通指揮優先

因此不管路口有無紅綠燈的交通號誌,只要有員警在路口指揮交通,用路人就應依員警的指揮,以定道路優先使用的順序。

(2)路口有燈管制的交通號誌時

燈」方向的人車有優先通行權

用路人應遵循紅燈停,綠燈行的規定,這是基本常識,因此就不再贅述。

(3)路口有閃燈、閃燈的交通號誌時

「閃燈」道路上的車輛有優先通行權

行駛在「閃紅燈」道路上的車輛行經路口時,應先「停」,確認「閃黃燈」方向的道路無來車後,再通行。

行駛在「閃黃燈」道路上的車輛行經路口時,應先「減速」,確認「閃紅燈」方向的道路無來車後,再通行。

(4)支線道車輛應禮讓幹線道車輛先行

幹線道上的車輛有優先通行權

在沒有號誌或號誌故障且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的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如何判斷是否為支線道?通常臨接路口處,地上有寫「」或「」字樣的道路,可能就是支線道

(5)少線道車輛應禮讓多線道車輛先行

多線道車輛有優先通行權

線道的多少,是看同一方向行進的車道數有多少,而不是看一整條馬路有多少車道。

例如下圖:往西方向與往東方向,各為1線道

----------------------

← 往西

-- -- -- -- -- -- --

往東 →

----------------------

例如下圖:往西方向為1線道;往東方向為2線道

----------------------

← 往西

---------------------

往東 →

-- -- -- -- -- -- --

往東 →

----------------------

例如下圖:往西方向為2線道;往東方向為3線道 (要扣除往西的公車專用道)。

----------------------

往西

---------------------

往東 →

-- -- -- -- -- -- --

往東 →

-- -- -- -- -- -- --

← 往西 (公車專用道)

-- -- -- -- -- -- --

往東 →

----------------------

(6)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直行有優先通行權

(7)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右方有優先通行權

換言之,當你騎車或開車到路口時,看到你右手邊的路口有車輛要出來時,就應該禮讓對方車輛先行,因為此時的你,就是所謂的「左方車」。

結論:

綜合以上的說明,相信讀者對於車禍肇事責任的判斷,應該有較具體的概念了,由此可見~車禍發生後,爭執「誰撞到誰?」這個「撞」或「被撞」的結果,並無法釐清車禍責任的歸屬;要確認車禍肇責,還是要從「撞」或「被撞」之前的「客觀情狀」及「路權」來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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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betty&aid=4390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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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
2017/04/28 15:22
超速車只因為是直行而享有絕對路權。
唉。
這不是鼓勵飆車嗎?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7-05-03 01:33 回覆:
直行車雖有優先路權,但若有超速或未注意車前狀況之事實,也是有肇責的,不會只是轉彎車一方的責任喔!

阿酷
2017/05/12 16:51

我想問一下

我在一個T字形的巷子路口停在右側紅線(約為路口正中間)

當時以個人視線看後方無車輛欲迴轉

已經轉到大概快90度而且時速大概5~8 Km

遭後方機車撞擊我方左前門保桿

請問這肇事責任歸誰呢

對方撞擊後倒地受傷,我方無人受傷

(eric77514@hot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7-05-20 00:16 回覆:

建請多看看文章讀者回應的相關內容,因本人已多次強調不是車禍鑑定專家

如果當時有請警方到場處理,請靜候警方對於肇事原因及責任初判的結果,再決定後續要如何處理及解決本案衍生的問題。

以上說明~請參酌


judy
2017/05/16 20:54
請問我們停路邊然後看後方沒車我迴轉已經快90度靜止狀態對方騎機車在快車道上直接撞上我車左方向燈保險桿!當下也都有叫警察救護車,對方說他擦傷而已不用,但我們還是清他去醫院檢查,等我們做完筆錄也力馬打電話給傷者三通後來他沒接,我們也到醫院要關心,他回撥我詢問傷勢他說沒事了,擦傷扭傷而已!他在警察局做筆錄!然後當天結束!
隔天又打給對方詢問,對方媽媽聽,口氣不好說我們都沒關心,然後說他還要帶他小孩去看醫生做核磁共振…還說他機車壞的很嚴重叫我們要賠他…還說他小孩不去照核磁共振他擔心三天會睡不找…
覺得很無言!(judy90013@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7-05-20 00:11 回覆:

沒有人樂見車禍的發生...

本件車禍中的機車騎士是否成年?請先進一步了解,以便確認將來如有後續車禍衍生的法律糾紛需要處理時,真正有權利決定後續協商責任歸屬及賠償的對象是誰?

目前若只是互動上~彼此認之上有些落差,只要覺得已盡心力就好。

以上說明~請參酌


丫禪
2017/05/25 10:13

我弟車禍大概:

我弟在一般道路旁(右邊)等待查看無來車,要行駛對面全家超商,即步中間黃線,被左後方來車追撞

造成受傷(六個月),(被輕型重機撞)

故 事!

早知道行駛中直接轉過去對面的全家就好了,這樣不就不會發生車禍!

行鑑初步 也只寫 注意91條而已

到現在相方互告  ><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7-05-26 14:25 回覆:

車禍糾紛的處理,還是要先釐清責任歸屬,若因車禍致雙方均受有體傷而互告

若將來肇事鑑定結果下來,彼此均有肇責的話,還是朝民事和解的方向努力解決,

相互撤告,才是上策。


丫禪
2017/05/25 10:19

 行鑑初步   1.   注意91條    (本人沒紅單 傷害者 )

            2.  空白

傷害事件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7-05-26 14:27 回覆:

令弟若無肇責,則對方車禍受傷,檢察官也認為本件車禍中,令弟亦無過失的話,

那就有可能只有對方必須對令弟因車禍所受的損害負責,對方自己的損害則要自行吸收

於此併予指明。



2017/05/27 20:32

新手 

車禍事故圖 

----------------

   1. 黑點 ------------>   

--------------

黑點表示什麼? 是起時點嗎? 還是出現點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7-06-05 18:54 回覆:

這我哪知道? ㄟˊ咦

建議你去請教當時製作現場圖的員警囉!


ffei
2017/05/29 18:17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您之前我開車在兩線的外側車道直行,未超速,路邊突然衝出了一對騎機車的老夫婦(從他家騎樓下騎出),結果因路邊剛好有停車,等我看到時已來不及停,我趕緊ˋ轉偏右踩煞車減速,但後照鏡附近還是擦撞到了老夫婦的機車後照鏡,他們機車微傾斜,婦人側坐跳下車,騎車阿伯扶住了機車(未倒),因此原以為無大礙,我就把車開到了路邊停,並回來關心老夫婦有無傷勢(此時他們也將機車移到了路邊),騎車的阿伯說他剛騎出來腳都還沒抬起來就被我撞到,所以腳被我撞到似乎受傷了,後來我們報了警,阿伯並坐救護車醫院檢查,阿伯腳趾邊有撕裂傷骨折,需休養一個月,我們趕緊通知我們的強制險公司備案,以便於對方申請理賠,期間我們也帶水果禮盒跟營養品去慰問他兩次,他兒子也說只是運勢不好,他們剛好有認識保險的可幫忙處理,另外我們在賠他們後照鏡就好,當時我們也想說OK,等他傷勢好了我們就來簽和解,但過沒多久卻收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書,經詢問對方後,變成說要兩萬和解,但我們收到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我們並無肇事因素,是對方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優先通行肇事,請問律師:萬一我們不接受對方不合理的賠償要求對方告上法院,我們是否有贏面?有沒有判例?調解時我們可以怎麼談?
(chia_fei@hot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7-06-05 18:52 回覆:

無肇責即無賠償,但對方有受傷,若基於省去後續對方無理提告,避免訟累的時間、勞費

利用對方透過調解會的調解程序,習俗上~~包個紅包給對方(金額當然不必太高,你自己決定),代表壓壓驚去霉氣之意,再請調解會把調解筆錄寫清楚,雙方均拋棄本件車禍之其餘民事請求,對方並不再追究己方之刑責任,花錢消災是一個選項。

否則~你也可以依對你有利的警方車禍初判結果~反過來要求對方賠償你車禍中的一切損失。

以上說明~請參酌


芸芸
2017/06/28 14:27
我想請問,我之前被人撞到(雙方都騎機車),可是以路權來說我比較小,但是當天我已經騎超過路的一半
對方逆向超車車速很快的從我車頭撞下去
他人跟車沒倒
反而是我整個連人帶車滑出去
當下有報警
後來對方卻以我的路權較小不願負擔的的機車維修費用
反而要求我修她的車損部分
而且對方無照 也沒有機車也沒有保險
我後來有辦理出險
那請問這樣的話是否我也有肇事責任(gg0910450832@gmail.con)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7-06-30 12:44 回覆:

關於肇責認定的問題,請向警方申請車禍初判表後,依警方初判結果為斷,若不服警方初判結果,則可進一步考慮是否申請鑑定。本人不是車禍鑑定專家,恕無法就個案具體事實提供建言,敬請諒察!

至於你因本件車禍受傷,對方無投保強制險乙節,您可另至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醫療給付。如有任何疑問請電詢該機構,電話:0800565678

以上說明~請參酌


安安
2017/07/01 18:04
想請問大大,若機車載人在雙黃線上迴轉被對向汽車撞到,騎車車主與乘客沒事,但機車乘客受傷且機車損毀嚴重,請問汽車車主是否有權拒絕賠償機車的一切損失?
(lee0plm910730@g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7-07-04 17:20 回覆:

有肇責即有責任,有責任即有賠償;反之

無肇責即無責任;無責即無賠償

汽車駕駛有無肇事因素?有無過失?是決定其有無賠償責任的關鍵

請參酌警方日後車禍初判結果,以釐清責任歸屬,再作為日後可否向汽車車主求償的依據。

以上說明~請參酌


Long
2017/07/01 18:34
請問法蘭克大
我方騎車先於雙向單線道右方打左側方向燈等待無車時轉進左側巷口,中間雖為雙黃線,
但中間部分有一個可轉進巷口的缺口,確認無車後騎至中間缺口處,當在雙黃線缺口處等
待對向車經過後,正要起步,後方遭到同向摩托車撞擊

請問這樣的話算是轉彎車未注意直行車嗎
還是算是同車道前車後車的問題呢
(brewer8132@g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7-07-04 17:16 回覆:

因留言所述,本案應屬後方車追撞前車,若前車待轉悉依規定行駛並有打方向燈示警

可能後方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是主要肇因,但一切仍應參酌警方初判結果為斷

本人意見僅供參考,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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