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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肇事原因及肇事責任的認定原則 (路權的優先順序) 2-2
2016/01/18 00:46:55瀏覽221418|回應129|推薦18

車禍肇事責任的認定原則:路權的優先順序

車禍糾紛的解決,通常要先釐清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只有肇責歸屬釐清後,才有可能切入賠償的議題再做進一步的討論。

車禍發生 → 釐清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 → 協商賠償事宜

                     1.肇事原因                    ├ 1.賠償項目及範圍

                      └ 2.責任歸屬                      └ 2.是否主張過失相抵

判斷車禍肇事責任的原則

1路權的概念

車禍發生後,爭執「誰撞到誰?」這個「撞」或「被撞」的結果,並無法釐清車禍發生的真正原因;要確認車禍肇事的原因,必須從「撞」或「被撞」的客觀情狀來研判。

因此鑑定車禍的肇事責任,就不得不先從「路權」的議題先行了解。

(1)路權是什麼?

路權,是指對於使用道路或道路上相關設施(例如交通號誌)的人或車,誰有優先使用道路的權利而言。一方有使用道路的權利,另一方就有遵守道路使用的義務。

(2)只有優先路權,沒有絕對路權

因此路權是一種相對的概念,有優先使用道路權利的人或車,便具有優先路權;沒有優先路權的用路人則有義務尊重並禮讓具有優先路權的用路人,如有違反,致釀交通事故,就要負起法律上的責任。

2 路權的優先順序

路權就是用來規範用路人使用道路及設施先後順序的權利;誰有優先路權,應按現行相關法令的規定。例如:燈停,燈行,指的就是綠燈方向行進的人車具有優先通行與使用道路設施的權利。

3 交路口發生車禍時,如何判斷路權的優先?

許多車禍都是在路口發生,然而優先路權的判斷,既不是比馬路的寬窄大小也不是以「路」>「街」>「巷」>「弄」的方式來認定以下是實務上判斷路權優先順序的基本原則:

(1)路口有人員指揮交通時,交通指揮優先

因此不管路口有無紅綠燈的交通號誌,只要有員警在路口指揮交通,用路人就應依員警的指揮,以定道路優先使用的順序。

(2)路口有燈管制的交通號誌時

燈」方向的人車有優先通行權

用路人應遵循紅燈停,綠燈行的規定,這是基本常識,因此就不再贅述。

(3)路口有閃燈、閃燈的交通號誌時

「閃燈」道路上的車輛有優先通行權

行駛在「閃紅燈」道路上的車輛行經路口時,應先「停」,確認「閃黃燈」方向的道路無來車後,再通行。

行駛在「閃黃燈」道路上的車輛行經路口時,應先「減速」,確認「閃紅燈」方向的道路無來車後,再通行。

(4)支線道車輛應禮讓幹線道車輛先行

幹線道上的車輛有優先通行權

在沒有號誌或號誌故障且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的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如何判斷是否為支線道?通常臨接路口處,地上有寫「」或「」字樣的道路,可能就是支線道

(5)少線道車輛應禮讓多線道車輛先行

多線道車輛有優先通行權

線道的多少,是看同一方向行進的車道數有多少,而不是看一整條馬路有多少車道。

例如下圖:往西方向與往東方向,各為1線道

----------------------

← 往西

-- -- -- -- -- -- --

往東 →

----------------------

例如下圖:往西方向為1線道;往東方向為2線道

----------------------

← 往西

---------------------

往東 →

-- -- -- -- -- -- --

往東 →

----------------------

例如下圖:往西方向為2線道;往東方向為3線道 (要扣除往西的公車專用道)。

----------------------

往西

---------------------

往東 →

-- -- -- -- -- -- --

往東 →

-- -- -- -- -- -- --

← 往西 (公車專用道)

-- -- -- -- -- -- --

往東 →

----------------------

(6)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直行有優先通行權

(7)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右方有優先通行權

換言之,當你騎車或開車到路口時,看到你右手邊的路口有車輛要出來時,就應該禮讓對方車輛先行,因為此時的你,就是所謂的「左方車」。

結論:

綜合以上的說明,相信讀者對於車禍肇事責任的判斷,應該有較具體的概念了,由此可見~車禍發生後,爭執「誰撞到誰?」這個「撞」或「被撞」的結果,並無法釐清車禍責任的歸屬;要確認車禍肇責,還是要從「撞」或「被撞」之前的「客觀情狀」及「路權」來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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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betty&aid=4390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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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N
2016/08/19 11:14

法蘭克你好:

想請問在轉角處發生的交通事故,該如何判斷肇事責任?我的事故發生情形如下:

1.雙方行使道路大小:小巷中的小路口(小路約兩臺摩托車並行寬度),無任何交通號誌、黃白紅線等

2.車速:我25~30; 對方:不清(對方未說出明確數字)

3.路權:沒有任何交通號誌的小路,我不清楚如何判定路權

4.證人:無

5.變換車道:無

6.過程:

8/18早上我騎車行經平常行走的小路(如圖),由於我知道此路口常有車速極快的騎士,因此我車速控制在25~30之間,到了路口我有稍微再減速,我想我車速不高,因此未再次仔細看路口的凸面鏡確認清楚是否仍有直行的機車,車就繼續往前行駛,突然就和一輛直行的機車撞上

想請問幾個問題:

1.車禍發生當下,我向對方說「你車速也太快」,對方回我「可是你要轉彎哎,轉彎應該要讓直線好嗎」言下之意應是認為我必須負擔100%的責任。想請問在這種無任何交通號誌的小路,是否垂直的雙方都應該減速確定有無來車?

2.到警局作筆錄時,警察只有問對方要不要提告?卻沒有問我要不要提告?這個意思是警察也認為這起事故我需負100%的責任?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8-27 16:37 回覆:
車禍糾紛的解決,首須釐清責任歸屬,再談賠償。 
本案責任歸屬如何?
不是依留言所述,就可具體判斷並得結論
況且本人也不是車禍鑑定專家,如果你或對方就車禍的責任歸屬有爭執
或是你對於警方製作的初判表記載內容有疑義
建議你去申請鑑定,再依鑑定結果決定後續處理方式
另有關警方的說法,也是僅供參考而已,最終還是要回歸本案車禍的原因事實來判斷,於此併予指明。
以上說明~請參酌

Eddy
2016/08/24 01:35

法蘭克您好,上禮拜我開車直行行經十字路口跟右方直行騎士撞上,我們兩邊都是雙線道,但我這邊是雙黃線(分向線)+兩側車道邊緣線(15cm)+路肩,對方那邊只有雙黃線並無車道邊緣線(兩側是水溝蓋),我想請問這樣我方能稱為幹線對方支線嗎?謝謝您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8-27 15:53 回覆:

主幹道或支幹道的認定,應該是看有無 "停" 或 "慢"的號誌或地面標示,似乎不是從線道上來判斷。

以上說明~請參酌


Cry
2016/08/27 16:16
請問法蘭克:
汽車行駛時左轉灣未打方向燈,也已經在路口左轉,
卻遭到跨越雙黃線的逆向機車撞上,
而且逆向機車的駕駛人向警方說她想逆向超車,
而撞上汽車左前輪,這樣肇事責任怎麼分辨呢?(lovem6fu04@g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8-27 16:58 回覆:

可能雙方都有過失,至於是雙方俱為肇事主因?抑或對方為肇事主因,你為次因?

因本人非車禍鑑定專家,請依警方初判結果判斷;或是申請鑑定,依鑑定結果而定。

以上說明~請參酌


Jerry
2016/08/29 20:36

法蘭克你好

想請問如果兩線皆是單純的左轉道(無直行),我在外側,他在內側,但是是他的車頭右方撞到我車子側面,左方照後鏡跟左前輪,這樣會有分內外側車傲的路權問題嗎?(兩道皆是左轉道)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9-01 16:58 回覆:
既有內外側車道之分,就看誰越線,誰就可能要負較大的肇責吧!

Ling
2016/09/01 08:05
你好
我之前發生車禍,對方是一對情侶,男生未成年,女生成年,車子是女方的,可是是男生騎乘,當時我綠燈直行,他們在綠燈左轉,因為距離很近的我閃避不及撞上,現在他們就是要我賠錢,說是我從後面追撞所以都是我的錯,現在已經互告,我想請問我要怎麼處理⋯謝謝你⋯(aa88282005@g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9-01 16:21 回覆:

你留言所問的問題範圍過大,請將你的問題聚焦,才好回覆。

解決車禍糾紛的基本原則是先釐清責任歸屬,

如果對方認為你追撞前車是肇事主因,而對方並沒有任何過失

那可能肇責都在你這裡,你當然要就對方因車禍所受損害負責

這部分建議你先看警方車禍初判表怎麼記載而定

至於要如何與對方協商賠償事宜?

建議你可透過車禍發生地的調解會申請調解後,請調解會協助解決賠償事宜

以上說明~請參酌


Ling
2016/09/01 21:45
法蘭克你好!
我是45樓的發問者
不好意思我講的太簡短
發生車禍的時候是綠燈我是直行車,對方是一對未滿二十歲的情侶,騎車的男生還未滿十八歲,是騎乘後方滿十八歲女生的機車,他們在十字路口處沒有待轉的情況下直接左轉,而我在閃避不及的情況下從後面車頭撞上他們,而那個路口是有待轉區的,我騎在外側車道,他們直接左轉我反應不及⋯
警方初判表的第一格是寫男方、第二格是我、第三格是後面女方乘客
我有申請當地調節委員調節,但是對方硬要我賠錢,所以破局,然後他們就先去警局提出告訴,相對我也提出告訴,在下週就要先去法源調節在上法庭了⋯
我想請問我可以怎麼解決⋯⋯⋯(aa880282005@g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9-04 00:26 回覆:

看來車禍雙方都有錯,但肇事主因不在你,對方可能要負較大過失責任,只是你可能有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涉嫌超速或行經路口未減速等常見的肇事次因。

車禍兩造都有受傷且雙方互告過失傷害,絕非上策;本案如不能善了,刑事責任的部分,有可能將來雙方都會被法院判處得易科罰金的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額外又要從口袋掏錢去繳罰金,雙方皆得不償失。

調解主要是談民事賠償,因此建議雙方先協商確認車禍彼此的肇責比例,假設對方7或6,你則是3或4,確認比例後,再看雙方所受損害,扣除強制險可申請的醫療給付,按雙方確認的肇責比例去計算,那麼誰要賠誰?要賠多少?應該就比較有具體數字出來。不過對於乘客受傷的部分(包括其機車受損部分),雙方騎士都要對其按比例負責,自不殆言。

如不思此途逕解決,上述兩敗俱傷的結果勢難避免,雙方都是年輕人,為此留下前科,實屬不智;且對方未成年,民事賠償部分也要其父母家長出席調解才算數,就看他們家裡大人怎麼想囉!

以上說明~請參酌


LULU
2016/09/01 23:31
法蘭克您好,想請教您我是左轉車,而對方為直行車,對方一直說我不讓直行車,但是它違規在先,違反了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五項(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這樣子路權的歸屬還是它嗎? 謝謝您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9-04 00:07 回覆:

車禍具體個案的肇責歸屬,請依警方初判表所載判斷,如對警方製作之初判表有疑義或不服,只能進一步申請鑑定,本人已再三強調不是車禍鑑定專家,自亦無從單就留言內容即能明確回覆本案車禍責任歸屬,敬請諒察!

以上說明~請參酌


小順
2016/09/04 17:10
法蘭克 你好 請問..發生事故時兩輛機車都是在單線道的十字巷子內.對方在我的右手邊騎出來(我在對方左手邊)但我是被對方撞到排氣管部份..根本沒時間反應就被撞了..兩車都有倒地..對方有擦傷.我是沒什麼外傷但車子有壓到腳內部會痛..想請問 警察說路權是他的因我在他左邊..那我是完全造責的人嗎?該如何處理..對方要求我要賠償他工作與精神損失(b923823@hot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9-10 00:06 回覆:

你是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先行的情況,對方有優先路權

撞及點在排氣管,雖然比較後面,但車禍碰撞本就發生在瞬間,

只差零點幾秒,不管是撞到車頭或車尾,有可能雙方車速度不慢,

也許是雙方都未禮讓所致,因此才會定出優先路權來規範用路人

對方有沒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行經路口未減速的與有過失?

你不妨進一步蒐證提供給警方參考

否則也只能看警方製作的初判表內容而定,如果你有疑義或不服,申請鑑定也是一種選項

不然對方緊抓自己有優先路權要求賠償,你當然比較輸面

以上說明~請參酌


小君
2016/09/05 17:29

法蘭克你好

如果闖紅燈直行卻撞上從人行道出來的車 紅燈跟撞擊點差大約5-6公尺 人行道機車對面是沒紅綠燈的 這樣闖紅燈的車 有直行車的路權嗎?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9-09 23:39 回覆:

路權的優先判定,在你這個個案中,似乎不太適用,至少我個人如此認為

從人行道騎車進入道路,違規在先;對方闖紅燈也是明顯違規

兩個都有違規事實的人發生車禍,要主張誰有優先路權?實在很奇怪?

何況我不是鑑定專家,如果雙方為此爭執車禍責任歸屬

我只會建議各位去申請鑑定,畢竟我也很好奇,車鑑會最後的鑑定結果為何?

以上說明~請參酌


Jamie
2016/09/06 01:44
法藍克您好!
想請教您一個問題
當日小妹騎著機車行駛在汽機車道(直行車),則對方在路邊啟動車子欲直行,但對方未打方向燈,便直接開了出來,以致小妹閃避不及而撞了上去(當下時速約30、40),可否請教您這樣肇事原因在誰?(familyamyss@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6-09-09 23:35 回覆:

想必對方是肇事主因,至於你們會否有其他肇事次因?要看警方調查的結果而定。

如果沒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其他違規事由,對方負全部肇責的機會就比較大

但我說的不算數~

而要看警方綜合所有車禍現場調查所得跡證及雙方當事人說法等等研判

以上說明~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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