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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的撰狀範例
2010/03/22 00:33:12瀏覽280815|回應160|推薦100

車禍一旦發生,雙方無法迅速解決,最後通常必然走向法院訴訟一途。

在有人受傷的情況下,被害人一般都是透過刑事過失傷害告訴的手段,俟檢察官就被告所犯過失傷害罪嫌提起公訴後,被害人再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請求。 

這個 "刑附民" 方式的好處是~現行法制下,被害人不必另外再向法院繳納一筆裁判費;但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請求的時間點原則上~是在檢察官起訴後,被告刑事訴訟程序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通常被害人(一般情形下,也會是告訴人)要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必須以訴狀為之,以下就是這份訴狀的寫法: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範例】 

訴訟標的金額:新台幣○○○萬元 

    張○○  身分證字號:0000000000    學生 

生日:民國000000日生 

住:○○縣○○市○○路00000

郵遞區號:000  電話:0000000 

    李○○  身分證字號:0000000000   

生日:民國000000

住:○○縣○○市○○路00號之0 

為就被告李○○涉嫌刑法第284條第1項過失傷害案件,依法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事: 

訴之聲明 

一、請判令被告給付原告新台幣(下同)○○○萬元整,並自遞狀翌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二、原告願供擔保,請求准予宣告假執行。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緣被告李○○於民國000000日上午000分許,駕駛所有車牌號00-0000號自用小客車,於○○縣○○市○○路與○○路口,從○○路旁由北往南正要駛入車道之際,本應注意前後左右有無車輛或行人通過,並應讓行進中之人車優先通行,依當時情形又無不能注意之情事,而竟未注意後方有無來車,遂率爾發動車輛,駛入車道,致原告騎乘所有000-000號之機車於上開地點,因閃避不及致生車禍,造成左腳指34指骨骨折併左側膝蓋挫傷及左小臂擦傷等傷害,此有臺灣○○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民國0000000年度偵字第0000號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為憑,被告犯罪事證已然明確。 

本人因案受傷,所費金額概算如下:醫藥費新台幣(以下同)○○萬元、營養費○○萬元、看護費○○萬元、就醫交通費○○萬元、復健費○○萬元及精神慰撫金○○萬元,總計○○○萬元整。 

為此原告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3項「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與起訴有同一效力」及同法第488條規定,依法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懇請鈞院賜判決如訴之聲明,以維權益,至為感德。 

     此致 

臺灣○○地方法院  公鑒 

                      ○○   

                  具狀人:○○○     (簽名蓋章) 

【訴訟標的金額】就是把原告訴狀中【事實及理由】欄下所載各項~包括:醫藥費、營養費、看護費、就醫交通費、復健費、精神賠償等金額之加總。 

原告【訴之聲明】的部分,有提到「願供擔保,請求法院准予假執行」,目的是為了防止被告利用程序延滯訴訟之確定,兼防被告將來在原告官司勝訴判決確定後之脫產行為 

當然~最好還要配合假扣押的程序來進行,對被害人會比較有保障,有關假扣押的程序,以後有機會再跟各位進一步說明。 

記得~原告求償的項目、範圍與金額,都必需要臚列清單,並一一附加佐證資料(例如醫療單據、診斷證明、車資收據、薪資扣繳憑單等等),並不是光在訴狀寫說要被告賠償多少,法官就會一一判賠。 

關於如何臚列損害賠償清單的部分,請點選下方文章連結 

車禍損害賠償清單要如何製作?(車禍損賠清單範例)

 

法蘭客新書

書名:如何處理車禍糾紛? 

2015年1月出版 (各大書局均有出售)

 

法蘭客 著:法律保護誰?
已三刷!

再次謝謝讀者們的愛護與支持!
金石堂‧博客來‧誠品‧...均有銷售

法律保護誰?新書問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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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rankbetty&aid=387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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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慧
2014/10/14 20:54
法蘭克先生您好
昨天陪媽媽去法院
先做調解
原本對方要求37萬,之後請律師寫訴狀書變99萬
我們從3萬3增加至6萬8
調解委員一直叫我們再多加一些、叫對方降一些
後來我們說那賠對方15萬,希望雙方可以和解
但對方說要25萬才和解
委員就說對方從一開始的37萬降至25萬
希望我們可以好好考慮,金額增加一些讓對方開心就可以達成和解

我們從頭到尾都很有誠意
我們闖紅燈是我們不對
是對方開出天價
我媽只是一個平凡的百姓
要拿出15萬也真的是極限
如果是合理的賠償,就算跟別人借錢也一定要賠對方

委員怎麼可以因為對方從37萬降到25萬
就說我們金額再增加一些才叫做有誠意?
委員講的話讓我們很不舒服!
這件事情37萬就不是合理的數據
(對方一日收入上萬,拿不出薪資證明)
他們都不好好了解事情原委就直接用這個數據調解
對我們很不公平!

後來審判長判媽媽給對方15萬三個月緩刑
之後再走民事訴訟。

我想請問的是民事庭判賠金額
就會依15萬,多補、少不退嗎?

對方看起來傷勢恢復狀況良好
但一直說她要不停的復健
她後續的復健我們就要一直賠嗎?
醫生證明她需復健的天數會寫好幾年這種天數?
當初第一份診斷書有寫宜休養一個月
但她現在一直不拿出這份
只有不停的表示她還要復健很久
很怕她跟醫生要求開立遙遙無期的復健天數…

謝謝您看完我的疑問
再麻將您為我解惑
謝謝(kiwilin198564@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10-20 22:39 回覆:

留言中提及:

後來審判長判媽媽給對方15萬,三個月緩刑,之後再走民事訴訟。

如果法官已判賠令堂應賠15萬給被害人,為什麼還要走民事訴訟?

15萬不是法院判決的車禍賠償金了嗎?你說的民事訴訟?是什麼?不解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10-20 22:42 回覆:

賠償的金額,只要是無法達成共識,我都會建議當事人就讓法院去判,

如果法院已經判賠了一筆金額,那還有什麼民事訴訟程序要走?

除非是你們覺得法院判賠的金額仍然過高,所以要上訴,這麼一來~

上訴當然也是民事訴訟的一環,這樣解釋,或許還說的通。

不然我實在不知道那句話的意思為何? (於此併予指明)


宜慧
2014/10/13 10:01
法蘭克先生您好
謝謝您這麼有耐心看完我的提問並給予回答
今天要開調解庭
希望對方能接受我們的賠償及道歉。
真的感謝您~(kiwilin198564@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10-14 12:49 回覆:

不客氣!

如果你們覺得對方有獅子大開口的情形而未能達成賠償共識時,請參閱相關文章說明,以因應後續的處理方式。

車禍糾紛之兩害相權取其輕系列4-4:如何面對求償獅子大開口的被害人?

http://blog.udn.com/frankbetty/16171766


宜慧
2014/10/08 23:44
您好,媽媽年初闖紅燈與人發生車禍,對方左手、左肩挫傷、左頸扭傷、腦震盪。媽媽知道自己有錯在先,一直願意賠償對方,當天在醫院媽媽自己雖然也受傷但一直陪伴對方做檢查,回家時還要扶她上樓,是對方表示她老公很兇,不希望讓他知道,要跟媽媽私下解決就好。
但對方表示自己是做美容按摩的一天收入上萬元,現在受傷要復健影響工作,所以要媽媽賠37萬給她…
媽媽只是在市場賣菜的,實在沒有這麼多錢…
後來有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媽媽想說對方診斷書“宜休養一個月”
一般上班族一個月大約三萬元薪水,媽媽就賠她這個金額,另外修車費我們也願意賠償,但對方仍堅持37萬。
最後告上法院,判媽媽過失傷害,事發到現在,最近收到起訴狀,對方律師要媽媽賠90幾萬,光是精神賠償就50萬…說這件事情讓她夜長夢多有躁鬱症…
最近要開調解庭,我有幾個疑問,對方有請免費的律師打官司,但卻告訴我們她月入好幾十萬,我們害她損失慘重,這個疑點適合在調解庭或法官面前說嗎?
對方還有自稱是她男朋友的人傳訊息給媽媽說,再不處理這件事,改天要約我爸爸喝茶。這個可以適合說嗎?我們精神上才真的很折磨…
謝謝版本提供,希望您可以給我們一些看法或意見,我們該如何應對比較恰當!謝謝您,辛苦了!(kiwilin198564@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10-10 22:57 回覆:

本人有關如何面對獅子大開口的被害人的文章,請自行參考。

通常這種案子的賠償金額最終要讓法院來判,你們大可提出你們認為不合理的質疑,被害人的薪資證明或年收入所得是否果真如對方所言,一天達一萬?開庭審理時,可向法官要求請對方舉證。

以上說明~請參酌。


喵喵
2014/10/08 15:42

親愛的法蘭克先生

很感謝您的回覆....

(P.S.我有要更正的部分:精神賠償:300000,不是30000)

(一)事故發生時我確實沒有任何違規,卻不知哪冒出一個老太太,我左轉燈亮第一台迴轉.車速只是在滑行.發現他在我左車頭我及時煞車,原告卻因驚嚇跌倒坐在我坐車頭...當時原告跟我說他在閃我的車,我跟原告說"阿姨,你闖紅燈....現在是我左轉燈的時間,行人是紅燈",我馬上打110報案,因原告右腳跟有流血,請救護車來...後續交警來了...拍照進行筆錄
我要求警察務必要幫我調出監視畫面...但他說沒有監視畫面
近來我逐一拜訪四周店家...卻發先事故地點有一中華電信租賃監視器.我請警察幫我調資料雲端&電纜都已確定資料沒有了...但這支卻是可以釐清證明我清白的資料.卻因為員警疏失MISS有利證據
我已經被依過失傷害起訴...我當然期待過失的員警不要在草菅人命...所以我想告這一警員.

(二)我這一個月蒐證到一些資料想提拱給檢察官...請問可以給我這樣的範本?是否要用郵寄雙掛號方式還是親至送到法院??

(anitanakama@hot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10-10 22:51 回覆:

行人若闖紅燈致釀車禍,這部分行人應該與有過失,你有無肇責姑且不論,請檢察官囑託鑑定,似有必要。

這是為了確認責任歸屬後,對於告訴人請求賠償的金額,可按肇責比例主張過失相抵的依據。

告訴人要請求多少賠償金額是他的自由,合不合理?還要進一步確認,請參閱本人相關文章說明;確認合理的賠償金額後,假設你在車禍中也有過失,此時再依肇責比例計算應由你負擔的賠償金額,也包括將你自己的損害納入計算,兩相抵銷,最後才知道還要賠多少。

由於對方可能有獅子大開口的情形,請參閱本人相關文章說明~這種個案,最後應該會走到法院判決的階段,想要雙方自行和解或調解,在雙方認知落差極大的情況下,比較不太可能。

至於對警方提訟部分,本人沒有意見,如有相關法律問題,建議循免費律師法律諮詢管道諮詢。


喵喵
2014/10/06 13:00

請問

我於103.3.11發生車禍事故,我左轉燈迴轉有一行人闖紅燈...110報案後....一切進入司法程序.我被依過失傷害請訴(對方提出無任何單據醫療費用7876+交通費2450+看護費360000+精神賠償30000=670,326元)

當時強烈要求員警調路口監視器...員警說沒有
帶我被要求開偵查庭 自行拜訪有監視器店家,卻發現在肇事路口有一監視器完全符合我要的一切紀錄
我被告知應該對員警提出行政訴訟...請問我該如何對該員警提出訴訟

請大大務必回答我...我很困惑....

(anitanakama@hot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10-07 23:23 回覆:

你要對員警提出如何的行政訴訟?請求或主張什麼?

就算警方於調查證據過程有所疏失,漏未保全該路口的監視影像紀錄證據,似乎也不能直接證明或導出員警會有行政上的責任,一來該影像紀錄是否對現在車禍認定你有過失的結果,能否造成決定性的改變?猶未可知?亦即該未保全的影像紀錄,到底是對你有利不利,目前似無從認定,準此~又如何進一步確認警方就此未調查之證據涉有明顯疏失?

二來你要打行政訴訟做什麼?這和目前你因車禍涉及的民事賠償或刑事責任似無關聯?

我比較納悶的是~對方看護費何以要請求數十多萬?這與其他醫療費用似乎顯不相當,傷者可有醫院的證明?何況要求數十萬的看護費,精神賠償卻只有要求一點點,也不成比例。實在不符一般車禍糾紛會發生的情形。

以上說明~請參酌


柳丁
2014/09/29 12:51
我們是全責的交通事故,因為對方要求醫療費,車子維修費,薪資所得我向對方索取一些醫療證明,請假證明
維修費用收據,薪資所得,她無法一一提出,還要求精神賠償
!我要求的地方里長或警局她們又不肯去!他們不出面我也無法與她們和解!簡訊字眼給我的感覺又有點恐嚇威脅意味在,現在我每天吃藥(chieh13579@g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9-29 20:37 回覆:

所以呢?

沒見你提及調解委員會,為表示誠意,要不要考慮去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看看對方是否願意出面協商解決再說...

祝  否極泰來


oschen
2014/07/21 15:50

法蘭客您好:

小的有些"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問題不是很清楚

我住在台北,在台南發生車禍,我提出傷害告訴並於台南地方法院受理。

我想問的是,我可以把地點換到台北嗎?偵查庭後的過程。

還有就是附帶民事部分,除了在台南法院當庭提出,我可以到台北提告嗎?

我是受害者卻還要跑台南去提告,不知道可否把地點轉到台北?

 

懇請答覆  謝謝

(os011074@hotmail.com)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7-22 00:16 回覆:

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由被告住居所或犯罪地法院管轄,因此本案你不可能在台北提告或聲請移由台北法院來審理。

建議你可考慮委任南部的親友代你出庭。

以上說明,請參酌。


樂樂
2014/03/29 19:14
對方說他的能力只能付擔3~4千~聽了挺無奈的!只能自認倒楣…還是很感謝您的回答!謝謝了!(h0955156523@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3-31 23:35 回覆:

得饒人處且饒人~若對方真有困難,而非虛偽哭窮,選擇高抬貴手,自己也可海闊天空

公務上~我自己曾因同情老榮民,基於他的小孩被告傷害的遭遇,借了一萬給對方小孩賠被害人以換取被害人撤回傷害告訴,說是兩個月後會還~現再都已過了兩年了~老榮民沒還便罷,卻也不見他那三十歲大的小孩來還~

要說什麼呢? 助人為快樂之本吧!


樂樂
2014/03/10 17:37

非常謝謝你的回答

估價金額就11200....對方說超過能力負荷

對方就要我們走法院,想請問走法院須要請假,請假全勤這部分可以要求對方付嗎?

對方完全沒誠意一副無關緊要的態度,真的挺沒輒的!

(h0955156523@yahoo.com.tw)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3-12 16:18 回覆:

你只能請求"實體上"的賠償;"程序上"的勞費~目前無法請求。

最多你可以再請求修車期間無法用車的代步費。亦即修車費 + 代步費 + 至清償日止的法定利息。


Ra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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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9 21:57

法蘭克您好:

幾天前奶奶被車撞倒在地,倒致骨盆閉鎖性骨折,現在無法行動,只能躺在床上

大小便都需要依靠家人協助,母親也因此辭去工作照料奶奶

因為奶奶年事已高,即使骨頭癒合,想必也無法恢復到先前的行動能力

更別提奶奶到底能不能恢復到自己能夠行動,都還是個問題,有可能變成殘障

而對方(肇事者)的處理方式相當冷淡,可說是不聞不問

因為奶奶是在班馬線上被對方撞到,並不是亂闖馬路,所以我想責任歸屬到最後,應該還是我們會比較有利

加上對方冷淡的態度,以及奶奶臥床需要人照顧,單親的母親因此失去工作,家裡的經濟支柱一下子沒了

我想到最後的索賠部分,可能還是要往法律走

而且我還是學生,今年畢業即將要去當兵...很怕事情拖到我入伍,家裡沒有人可以幫助媽媽跟奶奶!所以非常著急,想要進快解決這件事情!

我想請問的是,您提到過失傷害成立後,才能轉為刑附民的訴訟

那麼若轉為刑附民,對方在刑事與民事上,各要面對什麼樣的責任?

因為不是只有一條過失傷害而已嗎?為什麼能夠變成刑與民兩種呢?

變成刑附民能有什麼好處嗎?對我方比較有利嗎?對方會因此比較吃虧嗎?

不懂法律讓您見笑了!先在此萬分謝謝法蘭克先生的解答...!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frankbetty) 於 2014-03-12 16:15 回覆:

你好~

我可能沒法在這裡跟你一一解釋車禍糾紛處理的法律關係,因為你要是有時間看我車禍糾紛處理的相關文章,那麼答案都在文章裡。(不然直接去買我的書來看也行)

就你長輩現所面臨的問題,我直接建議你現階段該怎麼做?可能對你還比較有實益,以下是我對本案的建議:

1.最好先去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可到車禍發生地的派出所提告。

2.考慮是否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對方的財產。這部分可到該管法院"訴訟輔導科"請教櫃台服務人員如何撰狀。

3.查明對方投保強制險的保險公司是哪一家?透過強制險理賠機制,先就自費醫療的部分申辦保險理賠事宜。

4.如果條件符合~請透過長輩戶籍所在地的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如果資格符合~這樣法扶基金會會指派律師協助你們處理本件車禍事宜。你的相關問題,也可透過該基金會的免費法律諮詢管道,得到必要且適切的答覆。

以上說明,請參酌,祝  否極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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