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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9 14:44:33瀏覽54877|回應3|推薦1 | ||||||
《寄發存證信函》 1.寫好後影印兩份(連正本共三份,如果收件人有兩人以上,有幾個收件人就多印幾份,有副本收件人要寄的時候,也是按多少人,就印多少份),每一份有兩張以上時,還要再分別裝訂好。 2.書寫完成後,記得要在每份存證信函上簽名或蓋章,再帶著本人身分證、印章及現金(第一頁50元,其餘每頁25元)到郵局存證信函窗口以雙掛號寄發。 3.存證信函的寄件人與收件人住址必須和信封上記載的相同。 4.如果存證信函有附件的話,限與存證信函有關的文件,例如催告清償債務時,可附上借據或債務人供擔保的本票影本。 5.存證信函以雙掛號郵寄後記得向郵局拿回掛號收執聯。 6.完成以上的步驟後,就等收件回執收到後,看對方的反應了! 《其他注意事項》 1.存證信函限用本國文字書寫,每格限寫1字,述及外國人名或事物名稱須引用原文時,才可以用外國文字書寫。 2.務必留意收件回執是否收到,以確保自己權益不致受損。 3.如何申請查閱存證信函? 存證信函的副本,自交寄日起,郵局會保存3年,在保存期限內,寄件人得交驗原執據,向原交寄郵局按申請時現行存證費半數交付查閱費來申請查閱或另具副本申請證明;如果原憑證遺失或喪失,仍得以其本人的身分證明來申請。 4.存證信函有二頁以上時,郵局都會在騎縫處加蓋郵戳。 5.完成存證信函書寫後,不可以電子信箱寄給對方,因為只有交給郵局寄發才算是存證信函。 6.萬一不知對方住址或對方拒收存證信函或招領逾期被退回的話,接下來該怎麼辦? 如果存證信函收件人確實沒有簽收,而內容是法律上非常重要的通知或催收時效的問題,寄件人應該即刻斟酌針對具體的法律關係,向法院提起訴訟。 提起訴訟後,如果原告確實不知道收件人(即起訴後的被告)戶籍所在地的話,關於訴訟上的文書就可以利用訴訟中的「公示送達」程序,讓通知或催告的行為在法律上發生一定的效果。 請讀者參閱民法第97條及民事訴訟法第149條有關公示送達的規定。 加油,再看完一篇就結束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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