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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2 01:11:53瀏覽7646|回應7|推薦28 | |
任何糾紛的發生,最終總是要朝向解決的方向發展,當事人在處理糾紛的過程中,宜把握以下兩大原則: 一、同理心:這是建立互信的基石 同理心=態度+言語+行為 態度 → 謙和有禮 ; 言語 → 不疾不徐 ; 行為 → 中規中矩 (一)避免衝突的發生 溝通協商的過程中,首須避免衝突,因此態度是關鍵;情真意切的言談舉止,才能創造友善的協調氛圍,當事人應控制自己的情緒,避免詞不達意,才能消除敵意,化解彼此心防。 (二)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每個人的成長環境與學習背景不盡相同,遇到事情的反應與處理的方式也各異其趣,我們很難要求別人想的或做的必須和我們自己一樣,這就是人性,無關法律。 二、讓利:這是解決問題的方式 讓利,讓你無往不利,透過以下的公式,讓你對讓利有更清楚的概念 讓利=時間+精神+勞費 (一)時間:基於成本考量,你必須慎重評估願意花多少時間去解決一件糾紛? (二)精神:每個人的抗壓性有強有弱,你能承受糾紛帶給你的壓力嗎?你吃得下?睡得著嗎? (三)勞費:要花多少心力去應付這件糾紛?例如:跑法院、蒐證....會不會衍生更多的損失或不利益?例如:律師費、交通費... 這些有形與無形的支出,總結起來便是你可以在談判過程中,作為讓利的考量基準。 運用同理心與讓利的兩大原則,對於多數一般糾紛的處理,不僅必要且有實益,謹此提供讀者參考。
法蘭客 新作 《出車禍了!然後咧?》2017年8月出版 如何處理車禍糾紛? 法律保護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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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