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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政權_公政權的序
2006/08/23 13:35:40瀏覽225|回應0|推薦0

公政權的序

自己的序

「新政府改造方案」提案-政權公民化-自2003年11月前完成初案,2004年3月修訂增新,直至4月重新彙整,以「公民總統」重新替提案命名,注入新生命。6月中旬以該名稱初次發表,隨後更改、新增,已version不知其數、迄今始有最新案本,以「公政權」作為部落格網誌之命名。並延伸「五權獨立」、「公民憲法」立於專章部落格,宣揚公政權啟蒙運動。

【提案目的】

提案的目的,並非對現在的領導者、中央政權、或政黨有任何挑戰與批判,只是就當前政黨思維、政權看法、五權體制所顯示的問題缺失,作為政治事實的看法與論述。並提出中央政府改造論及公民政權實踐計劃,期許台灣公民政權的發展與民主的深化和再造。無論誰當總統、哪一個黨執政、或哪一位黨主席,都不是提案所要批評、探討的對象。

【公民實權】

本提案不以本土政權、本土意識作為導引宣傳,強調台灣意識及臺灣認同;而是以公民政權、公民意識作為倡導理念,強調公政權、公天下。政權不再是黨政權的黨天下或家政權的家天下;而是以公民至上、人民至上、頭家至上,真正掌有公民實權的公民總統政權為訴求與號召。

無論外來、本土政權,若其政治分贓、寡佔政權而為私有權、私天下,還是繼續專制民主的舊體制,只不過是蔣介石政權接班的延續而已,仍舊脫離不了獨裁式專制民主的羈絆,其政權本質如出一轍,皆非現代國民所要追求民主體制的理想與目標。

【原創論述】

原創者提出「新政府改造方案」提案,自應有完成五權獨立政治架構的責任與義務,以及公民政權和公民總統權威的敘說。將未來公民政權架構,做好初步規劃,並且將其組織、職掌、權力運作納入新憲設計,使政府的運作有所規範與遵循,是實踐公民政權制度最重要的起步。

假使憲法仍繼續延用五權分立,領導權與監督權權責不清、權力過度集中一人、一黨的「私」政權;或因當前缺失,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仔細考慮國情、政治生態,一眛引用國外的三權分立體制,重蹈覆轍,再度造成專制民主制度的延續、政治是非曲直、政權混淆不清。其結果,只不過還是一部換湯不換藥,積惡成習,不公不義,毫無制約的大憲法。

【極星指航】

提案重點主要強調公民政權、五權獨立的真諦。猶如汪洋大海上空的北極星,引導大家指到正確的方向,不至於偏離航道而迷途。提案中重要內涵與精髓,大都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實質理論根基之上。除此之外,其他論述未能完整提出有闕失之處,可參考現行憲法與法律書籍。

提案的新思維及理論觀點,或可拋磚引玉提供政治界、法學界、教育界、媒體文化界及社會賢達作為前瞻性看法的參考,或思維推波助瀾的功效,期望五權的改革路徑,精益求精,不至於被誤導或曲解。

提案內容文義,儘量簡明扼要重點說明,適合一般公民閱讀。其中還包括中華民國公民憲法 144 條公政權條款,忠實詳列,有計劃戒慎、有定性平穩、有突破舊思維,繁文縟節式條款,說明該法條實用性與中立性,有利於提供新憲精義條文的依據。也藉此機會,希望閱讀者與原創者能夠雙向思維互動,使閱讀與創作兩類完全不同的心靈與思緒,相互容通,產生共鳴與共識的默契。

【致謝大家】

中華民國公民憲法延用現有憲法架構之治憲精神設立總綱增修、公民總統與公民政府新條款以彌補合理政治、合法政權、民主政黨之運作。重點強調制衡機制、無黨無私的公民民主政權,導正獨裁專制的危機與政權權力的私心私用,化解政治對立於相合,化開社會對立於祥和,創造公民政府的新政府及公民政權的新政權,打造公正、公平、公義的國家與社會,實現公民自主制度的真正公民民主政治。繼台灣經濟奇蹟之後,再創台灣政治奇蹟,使台灣經驗再度受到世界國家所認同與肯定。

在此,特別由衷謹以致謝全國所有閱讀「公政權」Blog 的讀者和原創者親近的親朋好友,有過去與今日大家的支持、照顧與鼓勵,代表著國家明天正充滿著希望與機會。

我們沒有悲觀的本錢自暴自棄,也沒有哀傷的資產自怨自艾。關心著未來,只有以坦蕩開朗、樂觀進取的態度,勇敢面對深陷泥沼、撲朔迷離的政治與政權,進行個別與整體的挑戰,打破現狀的維持,突破僵局,開創新局,徹頭徹尾,改變現狀,脫胎換骨,創造未來理想政治的新世紀時代。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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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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