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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政權_政權公民化運動
2006/08/23 14:01:55瀏覽263|回應0|推薦0

政權公民化運動

提案書-公民總統-發表「政權公民化」其意旨:主要在於推展五權獨立的行使,強調國家政體的主權屬於全國國民,加強「公民政權」的新觀念,催化「公民政府」的實踐,促進憲政改革、中央政府改造之民權運動。

五權獨立,建立領導與監督良性互動架構模式。當資源龐大的行政院歸屬總統負責,相對需要國會四院的監督,不至於產生權力的偏頗與濫用、傲慢和腐化。國會委員由全國公民選舉產生,替人民掌管重要的政權及制約權,扮演監督與輔佐的角色,民權至上,監督政府,使得掌控資源的領導團隊發揮行政效率而不是獨裁或濫權。

公民政府是由中華民國公民選出強而有力的領導者規劃中央政府行政團隊,以及公民直選中央政府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四院專責國會委員組織而成的監督團隊,根據新憲法各別獨立行使行政權與制約權,制衡與相輔,領導者與監督者政治權力相互達到平衡與制衡,將公民權擴大於監督制約權,遂其公民意志所願,得以實現國民主義真正內涵。

根據政權公民化、五權獨立、公民政權改造體制,積極努力推動憲政改革、政府改造。各政黨、社會各界及學生社團共同參與,發起簽名連署「公民總統授權中央政府改造」運動。籲請中央政府與立法院主動積極態度,以「中央政府改造基本法」立法回應,依所訂基本法實施政權改造、政治改革工程,並將新政府組織、職掌、權限編列於新憲條文設計中,作為往後發展國家公民政權ISO標準,使政府運作得以有所根據而依循。

新憲治定三大重點:一是總綱增修治憲改革;二是中央政府組織改造憲治改革;三是公民權擴增詳列治憲改革。而第二項先決條件就是儘速完成「中央政府改造基本法」,依據基本法實施公民政權體制,然後緊接著持續下一步驟:入憲階段。每個步驟有條有理相互連貫,需要有智慧、有魄力、有擔當、有前瞻性視野的各個政黨領導人物,互助合作,帶頭推動與執行。識時務者,把握良機,方為俊傑之領袖,唯有如此,方能成為國家、政黨、全國人民所稱譽的傑出領導者。

對於那些短視、狹隘政治公眾人物或黨領導人或國家權力核心領導人,沒有主動積極參予政權公民化運動,不大力宣揚公民政權理念,等於不尊重及不重視台灣的公民權利與利益,不夠資格成為政治菁英,公民總統在選舉時,利用手上的選票,充分行使信任否決權,請他們離開台灣政治圈或是成為小政黨。

人民出頭天並非嘴巴說說而已,人民真正出頭天成為公民總統,握有實際政權,居於總統、議長、院長之上,直接賦予監督權於監督者管理政府。更重要的是:公民總統本身具有直接參與監督權,對做不好的政府官員、議員、議長、總統,可以在重要場所,以集體意志批判,糾正其錯誤行為或要求下台,甚至以公民投票手段直接行使罷免權。

為了順應民意潮流與政治主流新發展,讓全國人民享有公民政權與公民社會的普世價值。相對地,也正是現代全國人民開始著手努力推動政權公民化運動,這是全國人民的責任與義務,是對自己爭取公民權的負責表現,是對社會安定與和諧的負責表現,是對國家安全與政治穩定的負責表現,責任重大,責無旁貸。唯有公民自己本身自覺與自救,才有機會掘起新一波創造公民民主的新興力量。其作法很簡單:珍惜您手中的一票,發揮公投權,爭取公民權,如此而已。當完憲階段公民政權成真,適時適當修正公民民主政權制度,俾使新憲法中央政府組織條文盡善、盡美、合法、合理。最後在新憲法公布的同時,基本法功成身退而廢止,完成「政權公民化」運動大業,創建台灣公政權。公民百分百主導政權,公民的位階已提升至公民總統,握有政治實權,改善不公、不義的政治環境,進而建立公平、公正、公義的社會,台灣政治奇蹟於焉產生。

台灣政治奇蹟發生明顯效應,進而感染全球連鎖反應,引領國際公民民主政治風潮,促使各國競相效法,引發全球政權公民化運動,風起雲湧,達成全球「政權公民化」運動大業,創建全球公政權。全球公民百分百主導公政權,全球公民位階已提升至公民總統,握有政治實權,改善全球不公、不義的政治環境,進而建立公平、公正、公義的世界國家,建構世界聯盟國-安全、和平、環保、開放之綠體系,創造全球政治奇蹟,全球公民總統念茲在茲、衷心盼望追求「世界和平日」,即將指日可待。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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