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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約言》(17)──《卷一‧看用神法》(1):從“格局”到“用神”
2009/05/10 20:55:16瀏覽307|回應0|推薦1

命以用神為緊要,看用神之法,不過扶抑而已,凡弱者宜扶,扶之者,即用神也;扶之太過,抑其扶者為用神;扶之不及,扶其扶者為用神。凡強者宜抑,抑之者,即用神也;抑之太過,抑其抑者為用神;抑之不及,扶其抑者為用神。

如木弱扶之以水,水扶太過,制水以土,水扶不及,生水以金。木強抑之以金,金抑太過,制金以火,金抑不及,生金以土。至同類之相助、財氣之相資,亦扶也;生物洩其氣,克物殺其勢,亦抑也。

【三條魚評曰】格局,是八字理論的核心結構,是命盤的分類,具有某種中性的意涵,卻又不完全是中性的邏輯分析,嚴重牽涉到社會評價的標準。特定命盤要歸在某種格下面,本身就有困難,更不用說〈卷一‧看格局法一〉,陳素庵一句「凡正格未有不相兼者,官殺必兼印財,印財必兼官殺,食傷必兼印財」,當頭一棒,把許多八字神棍打得七葷八素。

成格」和「破格」的標準更是包含許多難題,從局化局的所從所化,「一行得氣」的變格,就算命盤結構的主氣是傷官、七殺、祿刃比劫,都必須「生之助之」,為什麼先前談到的傷官格和七殺格卻是「制之化之」?祿刃比劫更慘,根本不被當成“正格”。

當然可以把理由歸到經驗法則、歸到「社會環境對八字理論的反饋作用」,隨著社會環境的劇烈變化,也有充分的理由去修改經驗法則,問題是在標準格局的定義以外,有很多中間的模糊地帶,如果沒有找出這些經驗法則背後共通的原理,那些模糊地帶就只能“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卷一‧看用神法〉就是討論這些原理:

命以用神為緊要」,“用神”兩個字、大家都能朗朗上口,最大原因是“格局”很容易了解,人有人格、品格、性格、乃至命格,“用神”很難了解,隨隨便便唬爛幾句、大家聽到霧煞煞,“轉移焦點不能改變犯罪的事實”,大多數健忘的人,卻馬上把問題忘得一乾二淨。

看用神之法,不過扶抑而已,凡弱者宜扶,……,凡強者宜抑,……」,這段話可以天花亂墜的擴展,歸結起來就是六個字:「不過扶抑而已」,講了半天其實等於沒講,接下來的「如木弱扶之以水,……亦抑也」,只是把扶抑的原理放在具體的五行上面來解釋,講了半天,其實還是等於沒講。

這些長篇大論可以用四個字概括:「隔靴搔癢」!

只要了解什麼叫做“扶”、什麼叫做“抑”,再加上五行的生剋關係,上面這一大段話,馬上、立刻,就了解了!問題是了解以後,還是看不懂命盤。

比較具有研究價值,是最後的幾句話:「同類之相助、“財”氣之相資,亦扶也;生物洩其氣,克物殺其勢,亦抑也。」三條魚必須承認看不懂「“財”氣之相資」的“財”是什麼意思?在八字命理的生剋制化的關係中,“正偏財”的作用是最曖昧的,財生官殺剋日主、財又能破印,再怎麼用力的解釋,也沒辦法把“正偏財”界定在完全是“扶”的作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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