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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0 13:01:44瀏覽184|回應0|推薦0 | |
***************** P.210,……用顯著性檢定的術語來說,我們拒絕的顯著水準〈significance level〉是3%,意思是說,數據誤導我們的機會最多只有3%。像這樣的顯著水準相當令人肅然起敬,媒體可能會大肆報導一番,把此一事件炒作成超能力存在的最新證據。可是,我們這些不相信超能力的人,可能依然存疑。 上面的例子說明了一個重點:即使數據的顯著水準達到3%,如果你檢驗一百個沒有超能力的人,看看他們有沒有超能力,或是檢驗一百種無效的藥物,看看它們的藥效,你仍然應該期望其中有幾個人可顯現出超能力、或幾種藥物會顯現出有藥效。這就是為什麼民意調查或醫學研究,尤其是小規模的,有時候會與先前的民調或研究結果矛盾的原因之一…。 顯著性檢定以及其他的統計方法,對科學家是很有用的,尤其當他們能夠進行大規模的控制研究時。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並不從事這樣的研究,也不會不由自主地去運用統計分析,我們靠的反而是直覺本能:當我們的維京牌烤箱證明很差勁,而偶然間又有一位友人告訴我類似的經驗,我就會告訴我的朋友們不要買這個牌子;如果我在聯合航空碰到的空服員,都比最近我碰到的其他航空公司的空服員的態度要惡劣,我就會避免搭聯航的飛機。 P.211,數據雖然不多,但是我的直覺辨認出模式。 有時候這些模式是有意義的,有時候並非如此,不管哪種情形,我們對生活中的模式的知覺既確鑿又主觀──這具有極為深遠的含意,它表示一種相對性,就如法拉第注意到的情形:現實其實存在於觀者的眼中。 ……如果我們看仔細點,就會發覺現代社會中的許多假設,都建立在共同的幻覺上。第八章已經談到了隨機事件展現的驚人規律,在本章,我要從相反的方向來談這個問題,帶大家看看,有時候事件的模式看起來像是有一定的原因,但其實卻只是機遇的結果。 P.212,人的天性就是找尋模式,並且在找到之後賦予意義。 卡尼曼和特弗斯基分析過我們在評估數據模式、以及面臨不確定的狀況下,做判斷時所用的許多捷徑,他們稱呼這些捷徑為「捷思法」〈heuristics〉。一般而言,捷思法很有用,不過,就像大腦處理視覺資訊的方式會造成視覺幻象,捷思法有時候會導致系統性的錯誤,卡尼曼和特弗斯基稱這種錯誤為「偏誤」〈biases〉。 ……二十世紀末,興起了一種運動,研究人心是如何看待隨機性的。研究人員的結論是:「人對於隨機性,十分沒有概念;遇到時,看不出來,想要製造時,又做不出來。」更糟糕的是我們經常誤判機遇在生命中的角色,而做出顯然違背自身最佳利益的決策。 假想有一系列的事件,這些事件可能是每季的獲利,或透過網路交友中心覓得的一連串好或壞的約會經驗。不管哪種事件,序列愈長,或是你見過的序列愈多,那麼你從中發現各式各樣想以想像的模式的機率就愈大──而且這只是碰巧而已。因此,一系列好或差的季營收或約會,完全不需要有任何「原因」。 關於這點,數學家史賓塞布朗〈S〉很殘酷地指出來,他說在一個由101,000,007個0與1組成的隨機序列中〈10的一百萬零七次方個〉,由連續一百萬個0組成、而又互不重疊的子序列,至少會有10。 P.213,不妨想像一位可憐的科學家,他的研究中需要用到隨機亂數,而他剛好碰上了這樣的連續數列。他的軟體程式先產生連續五個0,然後十個、二十個、一千個、一萬個、十萬個、五十萬個。如果他把這個軟體退貨、要求退費,難道錯了嗎?如果一個科學家翻開自己剛買的亂數表,看到的都是0,會作何感想? 史賓塞布朗的重點:一個過程是「隨機的」,與那個過程的「結果看起來是隨機的」,有所不同。 蘋果電腦最初用在iPod的隨機自動選歌方法,就碰到這個問題: 真正的隨機,有時會造成重複,可是重複聽到一首歌或同一位歌手的歌,又讓使用者認為自動選歌並不隨機。於是,蘋果電腦讓自動選歌「不那麼隨機,以便感覺更隨機一點,」蘋果的創始人賈伯斯這麼說。 早期關於人們對於隨機模式的感知能力的臆測,來自哲學家萊亨巴赫,他在1934年評論說,沒有受過機率訓練的人要認出一連串的隨機事件,會有困難。下面是丟擲銅板200次的結果,X代表反面、O代表正面:……很容易在這組數據中找到模式──例如,剛開始時,有四個O接著四個X,而接近結尾的時候居然連擲了六個X。 根據隨機數學,這種結果在投擲200次銅板時,是可預期的,然而很多人覺得很意外。於是,如果這些X與O不是擲銅板的結果,而是代表會影響日常生活的事件,我們就會為這些模式找尋解釋。……如果X與O代表第一章談到的派拉蒙與哥倫比亞影業所製作的失敗電影,那麼每個人都會同意影劇小報宣稱的: 誰能、誰又不能摸到全球影迷的脈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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