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06 00:06 陳逢麒
一個產品是否促銷或一家公司是否獲取利潤完全取決於市場機制,一個市場可以完全競爭及自由化乃取決於國家是否干涉,「凱恩斯主義」強調政府對市場的管理、控制,認為政府應通過強有力的政策去彌補完全自由競爭帶來的種種不足,可是就如同關稅保護主義一樣,一個國家的經濟實力若只受關稅保護主義的保護,將使一個國家的競爭力及產品外銷力衰落,如今台灣金融銀行都可以自由化,理所當然我國的教育市場及廣電媒體市場都必須要自由化,也唯有自由化才能提升我國產業企業、學校、媒體的競爭力。
資本主義的基本核心是民主自由及私有財產的精神,也就是私有企業是資本主義國家的發展動力。歷史上各國的私有企業難免會造成財團壟斷現象,就像是二十世紀初的美國財團的壟斷及政府制定反壟斷法,俄羅斯在二十世紀末也深受金融寡頭所苦,但經過俄國總統普欽的整治下,將違法寡頭補抓入監,同時俄國也制定反壟斷法,在銀行或學校或廣電媒體的自由化後,政府應該制訂反壟斷法。
前些日子,我國興起黨國退出媒體,等於是一種媒體自由化,同理在媒體自由化的趨勢下,媒體自由化須有法規的規範,不只企業的經營要合法,媒體的經營也要合法,見諸報端有一些公司企業掛羊頭買狗肉,形式上為虛設行號,實則行非法吸金之實,受害人不知凡幾,因此不論任何組織或媒體企業的經營的前提都必須合乎法規。
媒體的自由化是一個國家人權及自由的指標,事實上中國並沒有將媒體自由化,不論是央視或新華社或中國各媒體,其實都是中國共產黨的御用宣傳工具;反觀澳洲的梅鐸先生,他之所以可以成為全球媒體大亨,實是賜澳洲媒體自由化所賜,不論BBC或CNN的報導都合乎職業道德,這其實也歸功於美國的媒體自由化所賜。
我國的現況不在於中資或港資或外資或台資的問題,而是廣電法中規範外資直接持股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是否合乎媒體自由化的問題,若我國媒體競爭力非常強,並且由市場機制淘汰不合時宜或是觀眾不愛的媒體,也是理所當然的現象,就像是體質不佳或經營不善的企業會自然倒閉也是理所當然的現象。
建議政府及台灣媒體應勇敢與外國媒體共存相互競爭,如此不只可促進我國知名度的增長,優點之二是可促進我國媒體與外國媒體間的交流,同時我國媒體也可學習國外媒體的長處及優點,因而改善我國媒體的體質及報導上素質的提升,開放外資媒體來台對我國是有百益而無一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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