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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教育鬆綁一書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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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教育鬆綁一書有感

2005/11/01 00:09
陳逢麒

教育鬆綁一書是朱敬一博士根據他所主持的研究計劃「國家在教育中的角色」中的成果報告而改寫而成的一本書,這是國內推動教育改革以來第一本針對此一主題從事觀念釐清、經驗探討與政策建議的著作,而所謂的鬆綁是指鬆去不合理的管制,特別是國家透過法令對人民活動所作的不合理管制上的鬆綁,針對此一問題,該書提出了一個具有學理基礎的觀點來建立評判管制合理與否的準則,也就是該書的基礎是建立在──「以平等尊重,並在不違背平等尊重的條件下提升效率」的觀點上,並且作者根據這些原則,來檢討政府目前在私人興學、教材課程、師資培育、文憑等方面的管制措施的妥適與否。

教育鬆綁意謂著國家將某些攸關教育選擇自由的權利交還給人民,讓人民的自主性獲得適當的尊重,但是教育鬆綁並不是意謂著將教育體制的發展完全地交由自由放任與優勝劣敗的機制來決定,該書認為須以「社會正義」、「人權維護」、「機會平等」等為基本的指導原則,因此須集思廣益和發揮理性,使得我們的教育體制可以符合社會正義,且我們更應參與和維護我們的教育體制,而教育鬆綁是一個重大的社會責任。

許多教師心中的教改心聲是要改善學習環境和爭取管教權,而本土文化工作者較在意得是教材內容是否與本土脫節,因此他們所爭取的改革也著重於教材的多元與開放,另外有些教育學者則建議以改變招生入學方式為教育改革的重點,該書一開始引用了諾貝爾獎得主 J. Buchanan的話:當我們發現某個政策的弊病時,應檢討的不是如何才能修正這個弊病,而是如何去修正產生這個弊病的制度,所以該書作者認為台灣的教育問題弊病是出於背後的眾多制度性的因素。

該書作者認為所謂教育鬆綁就是要解除且改變台灣教育的制度性約束,從病理與生理兩個層面來解決教育問題,該書是從自由和平等以及效率為出發點,而檢討管制規定的合理性,該書認為主權在民,因此國家權力的來源是人民全體,因此所謂的國家發展教育觀是說國家介入教育是為了促進國家發展,但觀點上不完全也有問題,因為國家發展這個概念是抽象的而無法獨立於人民福利提升的內涵,而所謂的國家教育權是指某些教育權是屬於國家的,在民主社會中全民至上且沒有一個可凌駕於人民之上的國家權力,因此國家教育權此一概念有待商榷。

該書認為教育不是公共財,由於公共財的特質是具無排他性和無敵對性,在考試中和受教育中絕對會排除他人的參與和學習,所以教育是私有財;初等教育是具有外部性,第三,作者認為因為國家協助個人決策,彌勒的自由論認為國家干涉個人自由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全體的自由,但是羅倫斯認為有些個人權利是不可侵犯的,並且作者認為若基於個人資訊不足或行為不理性而予以規範的情形是具有爭議的,而較易發生國家權力浮濫的情況,但國家仍會以基於公平的考量而介入個人的自由,並且在探討教育政策時,效率與公平是不分開的,若我們的教育體制仍是僵硬的話,則強制基礎教育就不是基於公平原則所推演出來的政策,而作者認為國家不應對人民有太多的管制且須對政府或管制者有所制衡。

作者在教育鬆綁的哲學探討上,不論從古典的自由主義或是晚近的平等主義式的自由主義都可以得到相同的結論:管制必須遵循社會正義原則;管制是要擴大人的選擇機會,如此才能在平等的基礎上提升人民福利;管制必須是人本的且須要改善立足點的平等,其實一所大學的學術地位與研究品質的精進應該是要由教授本身的素質與一套良善的評鑑制度,並且挪移美國的研究型大學與教學型大學的分類方法於台灣國內使用是有其疑問的,美國共有將近5000所大學,其中也只有100所大學是具有研究潛力的,若以此比例來推算我國真正具有研究潛力的大學數目是不具意義的,因為在立足點不同且台大與哈佛兩者的過去與現在體質都不一樣的狀況下,這絕對是不可以比較的,就像是一個五十幾歲的企業家去譏笑一個二十歲的小夥子的事業與財富是一樣的可笑。

(●作者陳逢麒,北市人,碩畢,目前於政大俄羅斯研究所擔任研究助理。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http://www.nownews.com/2005/11/01/142-1863279.htm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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