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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的超人學說與現代自由主義
2008/04/05 08:28:00瀏覽758|回應0|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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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的超人學說與現代自由主義

2005/11/03 00:42
陳逢麒

一、尼采的超人學說

尼采在西方文化史中是一位承前啟後的人物。他的超人學說的超越首先在於使人類的超越理想從天上回到大地,因而恢復了人類超越理想的屬人性,他通過宣告上帝之死而摧毀了傳統的精神哲學,建立起一種現世的和個體本位的生存實踐哲學,並因此成為現代西方文化的奠基人之一。現代西方文化的主流思潮大都可以在尼採那裡找到淵源。

超人學說作為尼采哲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現代西方文化產生了巨大的影響,而《查拉斯圖拉如是說》作為尼採的傳世之作則是這種影響的具體發源地。他在這部著作中以詩的語言創造出了超人這個理想存在,指出人類作生存的目標就是向此理想存生自我超越,而與這種超越運動相應,人類需要全新的社會關系和全新的道德,並且賦予婚姻、死亡和個體的自我超越經全新的生存論─本體論意義。

由於現代自由主義是以個人主義的個體性與個人主體決定論為核心價值概念,同時現代自由主義也是現代西方文化的核心價值之一,尼采是現代西方文化的奠基人之一。現代西方文化的主流思潮大都可以在尼採那裡找到淵源。因此可以從尼采的思想中探尋到自由主義的價值體系,因此本文擬透過質性研究來尋找尼采的自由主義觀。

尼采提出超人理想的直接目的是否定上帝。他是在宣布上帝之死的同時提出超人理想的。尼采否定上帝的根本原因在於關於上帝的說教顛倒了人類與其超越理想的關系:上帝作為人類的超越理想是人類的作品,是屬人的理想存生,但關於上帝的說教卻把上帝當作絕對不可超越的超越性,人作為上帝這一理想存在的作者被當作上帝的作品;上帝作為人類的超越理想本是人類超越性的標志,卻被關於上帝的說教當作人類失敗和無能的表徵。

尼采認為這種顛倒了人類與其超越理想關係的說教必然壓抑人的超越性:「上帝是一個信仰:這信仰使直者曲,使立者倒。」 這種顛倒使人類的超越理想脫離人類,因而似乎存在一個絕對完善的彼岸世界,它將人作為肉體築居於其中的大地規定為無價值的。尼采認為事實上一切都屬於肉體和大地──實踐者和實踐者築居於其中的世界。

二、當代自由主義內涵

何謂自由?就洛克而言,即一個人在自然法範圍內任意支配其生命、財產,以及採取任何行動而不受他人任意意志(arbitrary will)的支配。此自由的定義可以看出包含消極自由和積極自由。消極自由是指無外在干涉。霍布斯對自由的定義是消極自由,因其認為:「運動有內在障礙並非不自由,唯有行動障礙來自外在才是不自由。」。洛克的對自由定義,積極自由部分是一個人可以隨意支配其生命、財產以及採取任何行動,在自然法之內就是積極自由,因自然法是理性產物,在理性的指導、規範下,吾人可以支配生命、財產以及採取任何行動。Berlin的積極自由是指,作自己主人的能力,理性對慾望的控制能力愈高則愈自由,愈受慾望控制表示愈受外在條件支配,愈無法作自己主人。

自由的重要性,就洛克而言,自由也是一種自然權利,洛克說過:「人生而自由。」,若洛克僅作此宣示,成為理論上公設,不證自明,則此句話就毫無疑問。但洛克又補充道:「自由是自保前提。」,自由是一種自然權利,無法經由契約放棄,因為吾人生命來自上帝,因此吾人沒有權利放棄吾人的生命,此作為自保前提的自由理所當然不可放棄,自由受到侵犯就是生命受到侵犯。

若強調生命是不可放棄的,洛克在契約論中又提及:「若做錯事,別人因此取走吾人生命,是合理的。」,此話又與上句話矛盾,此因洛克並不在乎邏輯上的一貫性。洛克又說道:「正因為自由是自保前提,所以侵犯一個人的自由,就可以假定他有奪走其他一切的企圖。」,亦即一竊盜著手侵犯吾人自由,則吾人無理由相信我其他一切不會受侵害,因此吾人可以殺了他,但當他逃走後,即便吾人有重大損失,也不可殺之,因為他已經沒有再侵害我的自由。

上述在西方是普遍概念。在洛克自由觀念中有2個重要成分,一為理性,一為法律。

(一)理性:洛克說道:「人生而自由,因人生而有理性,但人生而自由並不表示嬰兒剛出生就有自由,剛生下的嬰兒其理性只是種子,年齡和經驗才帶來理性成長。」,洛克以為,未成年的理性只是潛能,待充分發展後,在實踐上才是自由的。人生而自由是形上、先驗的說法,因為人生而理性,必須經年齡、經驗和教育使其成熟。
對於何謂理性洛克有不同說法,其中之一是認知遵守自然法表示理性自由:另一種理性則是表現在財產的管理上。

(二)法律:洛克所說的法律包括自然法以及依自然法,由當事人或當事人委託的代表所制訂的法律,此法律是自由前提,在法律範圍內才有自由,無法律即無自由。洛克說過:「理解法律始被視為自由人。」,此處法律是指自然法以及依法定程序制訂的法律。

三、尼采論人類的不平等

尼采認為人類是不平等的:「我不願意被雜在平等之說教者一起而被視為他們之一。因為正義告訴我:‘人類是不平等的’。同時他們也不應平等!如果我不這樣說,我的對於超人的愛何在呢!/他們應走在千百條橋上,忙著向未來去;他們爭鬥著而癒不平等些:我的大愛要我如是說。」 這裡所說的不平等乃是面對超人這一超越目標的不平等,因而是生存論一本體論意義的不平等即個體所達到的生命高度不同,而非法權意義上的不平等。創造者的共同創造關系本身就意味著自我超越的大競賽。這種大競賽使個體相互超越著走向超人。新型的聯合意味著聯合中的沖突。

四、尼采超人學說

尼採超人學說之超越性還在於賦予婚姻、死亡和個體的自我超越以生存論──本體論意義,指出個體實現超越理想的具體道路,超人理想需要個體建立新型的聯合方式,而這又是與個體日常的生存實踐一致的。尼採在社會結構和個體實踐兩個向度上探討了人類的自我超越運動。他對後者的探討奠基於一個原初命題:人是自我設計著的身體。由於超人誕生於不斷上升著人類,而人是肉體存生,所以,超人作為肉體存在誕生於作為肉體存在的人。人作為自我設計著的身體生產著以身體為中心的世界,因而人類的一切生產活動都回到這個生產著身體。人作為身體生產作為身體的人是一切生產中最重要的生產,也就是說尼采的超人學說是以人為核心的理論與學說,而且是要求每一個人都有自主與自我可以控制自己一切的學說,因此這也就是一種個人主義與自由主義。

尼采認為個體應該珍愛的唯一的道德是超越的道德。超越者因為生命的豐盈而賦予萬物以價值,使萬物更完滿地生成。超越的道德是給予的道德,要求個體向世界貢獻自己。這種給予是健全而神聖的自利:因為給予的愛而估價一切價值。與健全而神聖的自利相反的是貧乏的自利,這種自利者圍繞著給予者的桌子爬行,總想偷竊。尼采認為這種珍愛唯一道德的人、自我超越者,才配需求一個孩子,才能死得其時,才能把自己創造為超人的父親與祖先。尼采借查拉斯圖拉之口寄予自我超越著的個體以無限的希望:「你們這些今日的隱士,你們這些隔絕地住著的隱士啊,有一天,你們會成為一個族類:你們精選了自己,將來會有一個族類出自你們:從這個族類裡再誕生超人出來」。

尼采通過賦予婚姻、死亡和個體的自我超越以生存論─本體論意義而指出了走向超人的具體道路。人類的超越理想不再是人只能崇拜的對象,而是人通過生存實踐向之進化的具體目標。所以,尼采在指出走向超人的道路時進一步恢復人類超越理想的屬人性。

五、結論

由於現代自由主義是以個人主義的個體性與個人主體決定論為核心價值概念,同時現代自由主義也是現代西方文化的核心價值之一,尼采是現代西方文化的奠基人之一。現代西方文化的主流思潮大都可以在尼採那裡找到淵源,尼采的超人學說是以人為核心的理論與學說,而且是要求每一個人都有自主與自我可以控制自己一切的學說,因此這也就是一種個人主義與自由主義。

(●作者陳逢麒,北市人,碩畢,目前於政大俄羅斯研究所擔任研究助理。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http://www.nownews.com/2005/11/03/91-18647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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