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狐狸精與我(結局)
2007/11/05 20:52:33瀏覽523|回應2|推薦3

不知道什麼時候,愉悅的感覺籠罩著我,有涼爽的和風,樹林的沙沙聲,還有一雙溫暖的手。

這是夢吧?如果是,我可一點都不想醒來。但似乎有個很重要的事情,是什麼呢?我記不得了。

忽然間我睜開雙眼,一道刺眼的陽光襲來,好亮!我於是坐了起來。

發現自己坐在公園的一張長椅上,公園裡沒什麼人,只有幾個老人帶著孫子來玩耍,鳥兒在枝葉間跳來跳去,我看了看錶,七點三十分。

天亮了,這裡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獄,是離我家一條街之外的華宜公園。

老姊就坐在我身邊,表情有些疲憊,她微笑的看著我,關心全寫在臉上。

我緊緊的抱住老姊,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

老姊哭了。

我也哭了。

好久好久,我們都沒有說話。

最後倒是老姊先開了口:「我聽謝觀音說,我被狐狸精附身,是你拼了命的打敗狐狸精把我給救出來的,我一開始還不相信,但看見你這副慘樣我就信了。」

「哪有?謝觀音出力比較多,我隨隨便便而已啦。」我頭仍舊有點痛,但裝作一派輕鬆的說。

「想也是啦,」老姊吐吐舌頭,「你這個水泥腦能想到什麼像樣的東西嗎?」

我輕輕拍了老姊的頭,老姊裝模作樣的搥了我一拳,我們都笑了。

後來我們開始談起她被附身的事情,我從她自北京回來開始,一路說到了我和狐狸精決鬥的過程。

「後來根本就是一面倒,我被狐狸精打假的,狐狸精用嘴巴射出一個像是龜派氣功的東西,害我差點被KO。然後不知道為什麼我站了起來,狐狸精向我衝過來,我也向牠衝過去,這之間我又好像看到謝觀音也衝過來,最後我的印象就停在狐狸精那張血紅色的大嘴,我還以為要被牠給吃掉了。」我機哩呱啦的說著,隨後一口氣結尾:「然後我醒了,就看見妳在這裡。」

老姊似乎有些哽咽,眼淚又掉了出來,她清了清喉嚨說:「謝觀音說,最後你打敗了狐狸精,把我給救了出來。」

是嗎?謝觀音真會做人,我想最後有九成九是他的功勞。

「謝觀音呢?」我問。

「他啊……,確定我們沒事之後,他就先走了,他要趕廟祝給他的一些功課。」老姊說。

「喔!這樣啊,我還沒有謝謝他呢。」我說,「算了,改天再去找他吧。」

這麼快就走了,真不夠意思啊,好歹讓我請他吃頓早餐嘛。

「姊,我肚子餓了,我想吃早餐。」我說,「媽呀!糟糕了,等一下我學校還有課呢。」

「好啊,我想吃漢堡蛋和中冰奶。」老姊說,「你先去,記得幫我叫喔,我上廁所。」

我點點頭。

張天佑離開之後,張天雅仍舊坐在長椅上,沒多久,謝觀音從街角遠遠的走了過來。

張天雅對著他笑笑,謝觀音則跟她點了個頭。

「看來他狀況還不錯。」謝觀音說。

「是不賴。」張天雅說。

「我很欣賞你們之間的互動,非常的真誠。」

「謝謝。」

「最後你們兩個都衝上去的時候,我還以為你要把他給吃掉了呢。」

「哈哈!哪有?我只是希望能夠逼真一點。」

謝觀音沉默了一會,拿出一本記事簿又畫又寫,然後說:「妳的評鑑很好,我會向上面幫你說話的。」

「謝謝!你只要據實以告就行了。」

謝觀音笑了,向張天雅比了個大拇指。

「先走了,上面還在等我報告。」他說,隨即轉過身去,正要離開,忽然轉頭又問:「這件事我一直很好奇,妳為什麼會想養育一個人類的小孩?妳畢竟是……,我始終不懂,我想上頭的人也都不懂。」

「因為我愛他,」張天雅微笑著說,「上頭的又懂得什麼愛呢?他們是官哪。」

「呵!我也是個官哪。」

「不好意思。」張天雅伸伸舌頭。

「如果官不懂的話,妖怪又懂得什麼是愛嗎?」

「也許吧,也或許我是怪物界的怪胎哪。」

「這樣說還挺奇怪的,嗯!對了,有空的話……,多回妳的大廟看看,北京方面最近有所抱怨了。」

「我會,多謝你的關心。」

「走了,下次開庭再見。」謝觀音說,身影忽然間變得淡薄,張天雅向他揮揮手,然後他人就消失得無影無蹤。

張天雅站了起來,往早餐店的方向走去。

「漢堡蛋,漢堡蛋。」她喃喃自語著。

這場評鑑弄了老半天,她肚子也真的餓了。

天庭字編號375711238號;九尾妖狐泛天養育人類張天佑一案刑事調查報告書

被告:九尾妖狐泛天

調查神官:灌口二郎

事由:

被告九尾妖狐泛天違反天界刑法條律第114568條:「地界妖怪不得以任何名目接近人類,或與人類產生任何形式與目的之關係。」人間西元1987年北京時間10月6日清晨4時許,於北京街頭撿拾一名棄嬰,並加以扶養,經地界諸神勸阻無效並上報天庭之後,又違反天界刑法條律第333737條:「地界妖怪非經正式核准不得離開其所屬地界。」於人間西元1987年11月7日台北時間凌晨3時26分,離開其所屬地界北京前往隔海地界台灣,並持續撫養該名人類棄嬰。

俱各類事證指出,被告將該名棄嬰取名為張天佑,並化身為棄嬰之姊張天雅,又製造出虛構的家庭幻象,使該名棄嬰誤認自己擁有一雙父母與一名姊姊,是小康的健全家庭,並持續抱持錯誤的幻覺與被告共同生活。

除此之外,被告又迷惑一名台北市議會議員使其任命助理一職,深入地界台灣的人類生活之中,期間屢經台北地界神的勸阻而執迷不悟,於台北一帶持續活動。

天庭執法部門獲知此一消息,立即派出多名緝捕神官前往台北緝拿被告,然被告仗其俢練千年與豐富之閱歷,悍然拒捕,經多次捉拿與協調無效,本官親自下凡執行任務,於人間西元2007年台北時間9月20日8時25分將被告帶回天界,並於次日針對此案開庭。

經被告親自為自身辯護並引用刑法條律第114568條文第5特殊條例:「地界妖怪不得以任何名目接近人類,或與人類產生任何形式與目的之關係。然若該名人類當時有其立即性危險,得以施之援助,然該援助不得揭露自身身分。」經法庭決議,於台灣台北對被告施以一評鑑會,並以評鑑報告作為判決依據,評鑑官則為本官。

評鑑時期,由於來台之初被告與人類張天佑即生活於暖暖一帶,本官因而化身為暖暖地區鎮安宮廟助助理謝觀音,並施法使人類張天佑相信謝觀音為自己從小結識之好友並擁有異能,期間又設下觀察事件使得人類張天佑相信自己的姊姊遭到妖狐附身,並藉人類張天佑向本官求援時加以援助,以便就近觀察被告與人類張天佑之間的互動。

本官所設立之觀察事件如下:人類張天佑的姊姊張天雅於北京出遊時間遭到妖狐的附身,並向其好友謝觀音求助,妖狐獲知此事之後逃跑,並設下一廣大迷障考驗,最後則由妖狐與人類張天佑決鬥,以便瞭解被告與張天佑兩者之間的情感。

經該評鑑本官得知,該名人類張天佑確實不知被告之真實身分,且被告對其所施加的教育亦相當正面而良好,兩者間的互動親密而真切,與一般真實的家庭親人無異。

本官認定,被告九尾妖狐泛天養育人類張天佑一案,被告總共違反天界刑法條律第114568條與第333737條,其後拒捕又犯下第116342條:「地界妖怪經發現有違犯法條之疑慮,必須配合天界檢查庭之調查。」又為第116342條之累犯,依法應求處有期徒刑820年,然唸在被告其心之真摯,扶養人類嬰兒雖是違逆天理,以情理而言仍屬義勇之舉;加以被告與人類張天佑之間的親情可感,本官在此向天界法庭提議,求處被告緩刑100年,並設立觀察官乙員,以便持續瞭解往後被告與人類張天佑之互動情形。此舉或有助於它日促進人類與妖怪之間的共生關係,本官亦在此毛遂自薦,自願擔任觀察官一職。

調查神官

灌口二郎 楊

人間西元2007年台北時間9月30日16時30分

 

( 創作小說 )
回應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e123421&aid=1351508

 回應文章

mkrwv
2015/07/03 20:41
讚!

葉飛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奇情
2008/02/16 02:43
虛擬探險加奇情結局,讓我有一個開懷的晚上。謝呀。
 
Nabis(fe123421) 於 2008-02-16 22:22 回覆:

結局雖然有些平淡

可我也好喜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