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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平台外送員該如何獲得保障?
2019/12/19 18:08:55瀏覽163|回應0|推薦0

胡瑞珉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藥師

對於外送平台的外送員來說,工作必須要搶快,只要晚個幾秒,就可能會影響系統評分;隨著外送平台興起,外送員大量增加、分走工作,每個人能賺取的報酬愈來愈少,越來越競爭。外送員騎著機車在大街小巷穿梭的安全問題一直存在,直到最近發生了一連串的車禍(根據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的統計資料,108101日至13日期間,外送平台外送員交通事故發生30件,造成1人死亡、20人受傷,平均每天發生2.3),才讓大家開始正視外送員的安全,而勞動部勞檢後也認定外送業者與外送員的關係適用《勞基法》的僱傭關係,既然能受到法律保障,為何外送員仍支持承攬關係呢?

雖然僱傭關係看起來對勞工較有保障,但同時也會限制勞工的工作時間(例如一天工作時數含加班不可以超過12小時,單月工作時數含加班不可以超過46小時)。因此部分外送員都認為「承攬制度」較符合外送員這份工作的性質。

我認為外送平台打著平台的名義,表示提供一個媒介來媒合餐廳、外送員與消費者,卻無視外送員沒有勞健保,在路上傷亡沒有保障是不對的。當然也有人說:不爽不要做阿,但這句話如果出現在一般必須承擔勞基法一例一休後人力成本上漲的公司,雇主也說了:是你自己要來應徵的,不開心可以不要做阿,而漸漸將公司與員工的關係都改為承攬關係,那勞基法,勞工保障權益就沒了。當勞工加入公會,希望能夠提高基本工資,為提升勞動安全努力,爭取自己權益時,也應該以同樣標準來看待共享經濟興起的各平台雇主及員工,不要等到更多人命(搶快或疲勞的外送員也可能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跟損失之後才開罰。

 

 

關鍵字:共享經濟、雇傭關係、承攬關係、勞基法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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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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