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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5 08:32:02瀏覽2021|回應2|推薦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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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此文是無尾熊爸在2006年婚後所寫的一篇短文,刊登於同業的刊物,近日頓時想起稍微潤飾了一下,文章刊載時小蘋果尚在蘋果媽的肚子裡,如今我與蘋果媽相知相惜邁向第十三個年頭(結婚攜手六年),而我們也成了兩個小鬼的爸媽(真是光陰似箭、歲月如梭啊!)。 一度我很懷疑寫這篇文章的意義,畢竟從我自己的角度出發,其實很多事情我很不關心甚至很健忘,這也適用於我對流言蜚語、無端八卦的免疫力,從此推論,我實在想不透誰會對我結婚這回事還有興趣,所以我預想,這篇文章應該是「我結婚了,苗栗補請感謝大夥熱情參與,句號。」不過令人喪氣的是,小蘭理事長竟規定要交五、六百字,因此還想繼續看這篇文章的人,非得聽我說些囉唆、繁文末節的瑣碎事。 首先我與妻相識於一九九九年,那年她大二我大三,在校內同是傳播學系,之後渡過了她在學我畢業、她畢業我當兵、她就業我繼續當兵,以及她返國我就業的日子,妻返回馬來西亞在家工作一年,之後任職於「南洋商報」兩年,兩人攜手渡過了六年多歲月,終究想到走向紅毯一途。 結婚是再繁複不過的儀式,長輩得合算八字定下日子,然後就是試禮服、拍婚紗、再試禮服,接著準備喜筵,去年十月在大馬柔佛州登場的訂婚筵,我在出國前,大費周章安排了父母、弟弟與二姨的機票、簽證與食宿,才安心飛抵馬來西亞,先進行我的大馬公證結婚之旅。 我攜帶了台灣中文、英文版法院公證結婚證書,在柔佛州法院換發了馬來文版結婚證書,然後與妻驅車北上大馬首都吉隆坡,將馬來文、英文版的結婚證書進行外交「驗證」手續,跑了路途遙遠的大馬外交部與台灣駐馬經濟辦事處。當兩人手中握著台灣中文、英文,與大馬英文、馬來文四份結婚證書,總算把台馬兩國法律上結婚這件事給擺平時,都不禁要拿起手絹,輕拭眼角不經意流下的淚滴(從這感人肺腑、發人深省的故事中,可見兩名主人翁的勞苦)。 行文至此終於得跳到訂婚了,根據大馬華人習俗,當天我得被關在門外闖關迎娶美嬌娘,通過唱歌、從眾多眼睛中猜出妻的眼睛、大喊我愛妳等關卡,以及給了數十個紅包賄賂後,終於通過女方「姊妹」的考驗,拿了首飾給妻佩帶,順利完成戴婚戒儀式,之後則向長輩敬茶,然後就是拍照、再拍照,握手鞠躬哈腰,直到晚間訂婚喜筵結束為止。 訂婚三個月後,累人的事再重演兩次。在台北汐止結婚筵結束後,隔著一天則是苗栗補請,之後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也都參與了,不需我再贅言。期間很感謝玫玲幫忙敲了餐廳與菜單,憲州、永盛、寶哥與郭課長幫忙招待賓客,以及諸位同事的大力支持,我與妻深為感謝大家的祝福。 最後有件事,還是得佔行字,那就是「小邱,你用那招生魚片裹哇沙米,我可是會奉還的,給我記住!」。 註:最後一段是苗栗補請時被同業「小整」,突然遞上裹了厚厚一層Wasabi的生魚片,我跟蘋果媽各咬了一口,當然是嗆辣無比,我想每個人結婚都要跨越這一步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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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