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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9 01:20:39瀏覽15788|回應24|推薦54 | |
針對國慶晚會夢想家的事件,我選擇在選前負起政治責任請辭,並封口不再談論,因為知道在競選期間,當國家慶典大型活動的經費和營養午餐、貧童牛奶、以及藝文團體的補助等問題放在一起時,是無法理性討論議題的。如今選舉結束,賴聲川導演也已舉行記者會說明,雖然我當時對於所有問題都在第一時間立刻說明,但是在政黨抹黑以及部分媒體的偏頗報導下,無法還原事件全貌。事實真相只有一個,但可惜現在的社會,不管任何事情,相信或不相信的人,不見得是基於對事實的判斷。有些人不看內容,或是看了內容不相信,還一直要我們說明,那也沒有辦法了。 我無意再嘗試說服任何懷疑者,也尊重他們的想法以及在法律保障範圍內的言論自由。現在,政治責任,我已經承擔。法律責任,也已經主動移送司法調查,靜待結果。我從來不迴避問題,抬頭挺胸地為國家做事,有機會能夠負責建國一百年的工作,我還是感到驕傲和光榮。現在的整理,只是在我展開另一個階段的新工作之前,為自己留下一份完整記錄。 對夢想家事件引發的討論,外界主要的責難有三部分。第一是圖利勾結、第二是浪費、又排擠其他藝文團體補助。第三是文建會任內只做建國一百年工作,不做文化建設。當時我們對這些指控都一一具體回答,現在只需整理出過去新聞稿說明的連結。 第一、對於圖利勾結的部分,主要由民進黨的發言人群和黨團發動,從十一月一日開始每天召開一至兩場記者會,不管我們當時每天如何面對問題說明,依然繼續不實的指控。主要的質疑有下:盛治仁跟賴聲川關係匪淺,還有一群廠商的集團一起圖利,把一個案子分成十三個標綁標,許多標案採限制性招標,且招標底價和決標底價相同,盛治仁跟這些「賴聲川們」在許多政府標案中合作等等。這些羅織的罪名,沒有一項跟事實相符。從這些整理的過程就可以知道,當時的狀況是,我們拼命說明,對方拼命抹黑。 關於標案的分割、指定、底價及內容等的說明如下 十一月一日說明: http://www.cca.gov.tw/artnews.do?method=findById&id=1222852533425 十一月二日說明: http://www.cca.gov.tw/artnews.do?method=findById&id=1222852533429 十一月四日說明: http://www.cca.gov.tw/artnews.do?method=findById&id=1222852533439 關於盛治仁發包很多案子給賴聲川的指控: 十一月五日說明: http://www.cca.gov.tw/artnews.do?method=findById&id=1222852533440 關於有一群廠商長期合作,亦即「賴聲川們」的指控: 十一月七日說明: http://www.cca.gov.tw/artnews.do?method=findById&id=1222852533445 關於音樂、台中體院學生抱怨、以及跟廠商勾結部分的指控: 十一月八日說明: http://www.cca.gov.tw/artnews.do?method=findById&id=1222852533448 十一月九日說明: http://www.cca.gov.tw/artnews.do?method=findById&id=1222852533451 十一月十日說明: http://www.cca.gov.tw/artnews.do?method=findById&id=1222852533456 這些對於事實的描述和解釋,在第一時間就都已經具體說明,兩億多的經費,除了創意設計規劃一案採取指定之外,其他十二個標案各自以公開評選或公開招標的方式產生廠商。十三個標案的得標廠商和金額如下,大家可以去檢驗這些廠商和我之前有無相識,或是否表坊相關人員。(十三個標案的連結:得標廠商和金額 http://blog.udn.com/esheng/6044301 )。每一個標案所包含的項目,也就是廠商必須提供的軟硬體內容及服務,都可以在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的招標公告中清楚查詢,來檢驗價格和廠商需提供的內容是否合理。而且所有經費的支出,先要經過會計單位的審核,還要經過審計單位的事後監督。 對 95 %,甚至是 99 %的人來說,採購法是天書。「限制性招標」幾個字聽起來就是內幕重重,「指定」就很像是在勾結,反過來說,「公開招標」或是「公開評選」,聽起來就是合法合理。事實上,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真正有興趣瞭解的人,可以去瞭解清楚。最重要的是,我們主動移送檢調,而檢調已經在偵辦中,是非曲直當可水落石出。 廠商當中得到最高金額自動舞台控制系統五千多萬的負責人,在去年也曾經寫下過他的澄清和感受: 第二、兩天花兩億多是不是浪費,又排擠藝文預算,讓其他團體過的苦哈哈。 這絕對是一個社會應該共同討論的公共議題。兩天花兩億是個在選舉期間很難回應的口號,但事實上,絕大多數開閉幕典禮或是大型慶典活動,都是以一次性辦理為原則。舉例來說,杜哈亞運開幕式三十多億, 2006 年墨爾本大英國協運動會開閉幕十四億多,北京奧運開幕式九十多億,高雄世運開閉幕近兩億,廣州亞運開閉幕 18 億,聽障奧運開閉幕四億多等等。所以演兩晚或一晚其實不是問題,但究竟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的國慶晚會應該要編列多少預算來辦理?各人可以有各人的意見,建國一百年的經費從一開始編列,民進黨就認為不應該慶祝,這也是一種民主社會中可以接受的立場和選項。但問題是,預算在一年前經過了合法編列的程序,也經立法院審議通過,行政單位依法依規定執行,然後事後有人提出說兩天燒兩億太浪費。國慶晚會是大型晚會,規模和預算無法和室內演出的舞台劇和音樂劇相比。 參見十一月一日說明: http://www.cca.gov.tw/artnews.do?method=findById&id=1222852533425 行政單位編列預算是根據所提出來的計畫,並不是預先被核定總預算的多少百分比或是多少的總金額給文建會自由運用,如果用在 A ,就會排擠 B 。建國一百年的所有預算是一次性的預算,過去沒有編列, 101 年及以後也沒有編列,跟文建會其他的藝文補助預算完全沒有關係。 事實上,目前支援補助表演藝術的年度經費是5.8億(不含建百),比起三、四年前的2.3億,成長了一倍有餘,預算不但沒有排擠,還逐年成長。。 第 三、文建會主委任內只做建國一百年相關活動,未做文化建設工作。 十一月三日說明: http://www.cca.gov.tw/artnews.do?method=findById&id=1222852533431 文化建設工作經緯萬端,也需要時間的積累,絕對不敢說能夠面面俱到或是短期內做出成績。但是這樣概括式的全盤否定,絕非公平說法。建國一百年相關工作不管在投入人員或預算額度上,都只佔文建會的小部分。我上任以後,除了例行性及原有業務持續推動之外,積極推動的新工作,有以下的重點項目。 在長遠藝文紮根部分,新推動了 「 活化縣市文化中心 」 的四年期計畫,全面體檢各文化中心營運現狀,補助引進劇場管理專才,編列管理手冊,讓藝文表演的 「通路」能夠活化。另新推動「地方縣市藝文特色計畫」,讓歌仔戲、布袋戲、北管、 踏涼傘 等藝術能夠與縣市教育體系結合,讓學生從小接觸,藝師也能有教學收入,紮下長遠根基。首次辦理「華山藝術生活節」,提供國內外展演平台。另爭取國科會預算支持推動「表演藝術與科技之跨界結合」。推動「定目劇」讓藝文表演常態化並增加觀光資源,推動「文化行旅」、提升觀光旅遊內涵。辦理「國際大師人文講座」,增加台灣國際聯結。 在強化藝企合作部分,邀請施振榮董事長主持國藝會,結合企業力量和資源支持藝文。 在文創部分,通過 「 文創法 」 ,全面啟動文創發展。包括首次辦理 「 台灣國際文創博覽會 」 、運用 「 國發基金 」 和民間創投百億資金聚焦投資、推動 「 圓夢計畫 」 協助新秀、 「 媒合計畫 」 整合不同專業、成立 「文創 專案辦公室 」 協助業者、推動設立 「 文創院 」 、整建管理包括華山、花蓮等五大文創園區、帶領業者國際參等。 在文化行政的部分,立院三讀通過了文化部組織法、定於五月正式成立。另外將景美、綠島兩園區整併,正式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加強對白色恐怖時期史料的還原整理。任內也大量提升文化預算,從民進黨執政時的五、六十億,到黃碧端前主委七、八十億、到去年和今年的一百多億,努力提升文化資源。 在重大硬體建設部分,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台北 北部流行音樂中心、高雄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苗北演藝廳、屏東演藝廳及台中大都會歌劇院等展演設施的興建或補助,都按照既定計畫推動。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也已在去年底於台南完工營運。 在對外交流的部分,台灣長期只在紐約、巴黎和東京三處有文化中心。現已核定大幅增設,今年先新增三處,接下來幾年共增加至十一處,讓全球各區域都均衡存在,使國際能從文化認識台灣。去年十月也在美成立三處台灣書院、作為整體呈現台灣軟實力的平台。另公開徵選民間基金會於大陸設立辦公室運作,協助服務並推廣台灣藝文團隊。 以上這些文化建設工作不敢說做得很好,也須接受大家批評。但如一言否定所有努力的存在,對個人及文建會辛苦的同仁殊為不公。 文建會的工作在我的人生階段已經告一段落,在選後做出整理,在進入新的人生階段之前,為自己留下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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