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小治 |
|
2014/08/21 11:57 |
胡思空想
1.家庭因素居然可以類比嫖人家老婆,只能說您利害.
==》
張顯耀已經說了,他媽媽生病,他都沒有回去看他,可見他不是以私害公的人,
那麼憑什麼馬英九要給他戴帽子說他是把工作放在第二位的人?
2.不知所云,說人家嫖人老婆會被告的,能亂說嗎? 說家庭因素照顧老小是顧及面子.
==》
顧及張顯耀的面子嗎?
依照你的邏輯,說家庭因素是顧及張顯耀的面子,
那麼馬英九身為一個總統,只是長得漂亮而已,這是顧及馬英九的面子囉?
3.下台了到喊冤就是亂放話,他當然有權利說話,只是我個人認為這樣做很沒格調.
==》
士可殺,不可辱。
君要臣死,臣不可不死。
君要臣以“以私害公”滾蛋,臣要承認自己把工作擺第二,謝恩才是,
4.呵,理論上是不能搞啦,提反對黨或政敵只是在做動機的論證.
==》
是嗎?雖然不能一口咬定你的潛意識是什麼,但是我也懷疑不是如此。
5.張是庸才是我個人判斷,所以我說馬看走眼,這部分你要批馬我不反對.
==》
沒意見。
6.當然不是我說了算,要就數人頭嘛,民主就是這樣.
==》
是啊,看看多少民眾擁戴馬英九的施政,民主就是這樣。
7.人家只是認為他不適合當陸委會副主委,要另外安排職務,還不確定是忠誠問題喔,這要調查局花時間去查.
==》
不適合當陸委會副主委的原因為何?既然不適合,那麼適合當公司的董事長的原因又是什麼?
8,
我就說了換人是撥亂反正,當然理性.
==》
他高興換就換,只是搞到這麼難看,成了兩岸及國際大笑話,
這種事情漸漸多了,
bumbler的形象就定格了。
你是對岸,會想要跟bumbler交手嗎?
誰知道簽了半天服貿,回到台灣是不是一切不算數,
誰想理會他呢?
①美國杜魯門總統丟兩顆原子彈給日本,送蔣介石給臺灣!
②228事件國民黨警備司令柯遠芬説:『寧可枉殺99個,只要殺死1個真的就可以!』
③中正廟牌樓正名先總統石崗一郎紀念歌收尾:『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④如果你是公務員,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拖死政府囉 |
|
|
|
|
|
|
胡思空想 |
|
2014/08/21 09:59 |
1.家庭因素居然可以類比嫖人家老婆,只能說您利害.
2.不知所云,說人家嫖人老婆會被告的,能亂說嗎? 說家庭因素照顧老小是顧及面子.
3.下台了到喊冤就是亂放話,他當然有權利說話,只是我個人認為這樣做很沒格調.
4.呵,理論上是不能搞啦,提反對黨或政敵只是在做動機的論證.
5.張是庸才是我個人判斷,所以我說馬看走眼,這部分你要批馬我不反對.
6.當然不是我說了算,要就數人頭嘛,民主就是這樣.
7.人家只是認為他不適合當陸委會副主委,要另外安排職務,還不確定是忠誠問題喔,這要調查局花時間去查.
我就說了換人是撥亂反正,當然理性.
|
|
|
|
|
|
|
小治 |
|
2014/08/20 20:55 |
9樓. 小治
2014/08/20 18:46胡思空想
1.他為啥一定要公布啥問題? 張是特任官又不受立院同意,行政內部要換人不需要跟誰報告,請 記住特任官的職務是不受保障的.
=》
奇怪咧,我不是說不反對馬英九把他換下來嗎?我何時有說特任官的職位是受保障的?
我的意思是,不要用虛假的理由羞辱他,包括他因私忘公,為母病請辭,因私害公,
士可殺、你直接換他下來就好了,戴個帽子給人家是什麼呢?
可以隨便戴帽子的話,說他去嫖人家的老婆如何?
馬英九有的自由是不帶理由的撤換他,不是隨便給他安個帽子,
如果要安帽子,就要有憑有據,
可以理由隨便自己編嗎?
2.只是調職務算啥酬庸,你覺得你屬下不適合跑業務調他去總務這樣算酬庸?
=>
你可以換了他,但是可以說他是因為勾引人家老婆,所以才換了他嗎?
3.我是閒閒沒事跟您耍嘴皮,政府有正事要辦,如果每個亂放話的都要一一回應,不用做事了. 看事情要有理性,不是嫌犯行緘默權就要認定是默認.
=》
是嗎?難道你認為在政府眼裡,區區一個特任官,說的話也是亂放話的層級就是了?
4.污衊啥,張很重要嗎?又不是反對黨又不是政敵,何必搞他? 只是說有疑點請他暫時離開職務這算啥污衊.
=》
畫蛇添足。如果是反對黨或政敵,該如何?搞他嗎?
5.我看不出如何眾叛親離,張從來都不是好人才,我認為是馬看走眼,現在叫他走人是撥亂反正.
=》
從來都不是好人才。你認為馬英九找一個從來都不是好人才的人當特任官,是拿國家名器玩遊戲的嗎?
6.看是甚麼權利,又人民是如何置喙.有人民反智的置喙,就有另一群理性的人民擁護.
=》
很遺憾,反智與否,恐怕不是由你定義的。
理性與否,也不是你可以單方說了算。
7,
1)、安排有忠誠問題的人去擔任董事長,這是酬庸嗎?這是『溫良恭儉讓』的治國方式嗎?
2)、這是私人公司還是公家公司?
政府可以命令私人公司接受政府的安排嗎?政商界限何在?
3)、是官股企業的話那麼政府顯有背信罪罪嫌,置全民股東與何地??
=》
我還在等你評論這樣的施政是不是理性的施政方式呢!?
①美國杜魯門總統丟兩顆原子彈給日本,送蔣介石給臺灣!
②228事件國民黨警備司令柯遠芬説:『寧可枉殺99個,只要殺死1個真的就可以!』
③中正廟牌樓正名先總統石崗一郎紀念歌收尾:『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④如果你是公務員,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拖死政府囉 |
|
|
|
|
|
|
^@@^ |
|
2014/08/20 20:46 |
.
連續劇進展到此刻,看來美國的嫌疑的確不小。
.
|
|
|
|
|
|
|
|
|
2014/08/20 19:02 |
|
|
|
要說臺灣的事情真是稀奇,在媒體看來,任何平日看來再平常不過的事情,如果是馬英九做的就全部是錯的。
只要是馬政府的官員,你在位上,媒體天天罵你是馬屁精,只會討好上級,不會做事。任由民進黨在國會羞辱,作踐。有時媒體還補上兩口口水。但是一旦下臺,立刻就像沒事人一樣,讚揚起下臺的官員了。什麽有風骨啦,政壇鐵漢啦,功高震主,全來了。所以說,政府官員被羞辱時,應該不要氣餒,因爲到你下臺這天,在媒體上你就立刻是不世出的人才了。
這次的張顯耀,也是一樣,本來是再簡單不過的人事處置,而且一開始看陸委會公佈張顯耀去職的原因也是充滿善意。完全是一幅下次有機會繼續合作的友善態度。就因爲張顯耀公開一閙,無時無刻不想痛毆馬英九的媒體立刻像聞到血腥味的鯊魚一般,蜂擁而來。當然,張顯耀也立刻變成兩岸關係談判上居功絕位的不世出的奇才。奇怪,如果張某人這麽優秀,那你們前半年什麽太陽花,反服貿,是反什麽呀?你們立法院要什麽逐條檢查什麽黑箱,是爲什麽?張顯耀這麽優秀,他談下來協議,你們還反對?你們這些現在稱讚張顯耀的人在反服貿的時候可有一點兒為他説話?在當時反服貿運動時,在你們看來,這些參與談判的官員可全都像當年五四運動時參與巴黎和談的外交官,簽的是殤權辱囯,出賣臺灣的協議呀!
所以說臺灣的媒體的判斷標準只有一條,昨天張顯耀還是馬總統重用的人,他就是个貪戀權位,奉迎拍馬的卑鄙小人,今天他不顧起碼的職場倫理,和自己的老闆撕破臉一哭二閙三上吊。他立刻就成爲一個有風骨的,高尚的優秀的政客。
再來説張顯耀這次的離職,很多媒體故意說什麽史上最離奇離職,你們倒是查查歐美等發達國家,除了罪證確鑿直接上手銬的官員,世界上有那幾個擔任重要政府職位的官員,下臺時對外公佈的是真實的原因?就連臺灣媒體最喜歡捧的奧巴馬,他換國務卿的時候,可有公開換掉希拉裏的真實原因?不要說這種兩岸和外交等涉及敏感國家機密的政府部門。就算是民間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又有幾個會公佈真實原因?
既然從公司行號,再到各國政府,在處理這種離合關係時都遵循慣例,輕易不會把真實原因公佈于眾,那爲何張顯耀這種完全不符合行政倫理的行爲還得到支持?試想如果當初希拉裏一下台也這樣一哭二閙,世界輿論會怎麽評論?美國的媒體會挺她嗎?絕對不會,而且她的總統路也徹底斷了。在任何正常的社會,頭腦清楚的政治人物都知道謹守分寸。如果王金平在美國,他不僅不敢去法院提告來保住立法院長的位子,恐怕能逃過牢獄之災就要偷笑了。同樣,像張顯耀這樣層級的官員也絕不敢在離職時這樣肆無忌憚的大鬧。因爲他們知道正常社會,媒體不僅不會同情他,支持他,甚至他自己會因此斷絕所有的社會資源和人脈。
|
|
|
|
|
|
|
|
胡思空想 |
|
2014/08/20 18:46 |
1.他為啥一定要公布啥問題? 張是特任官又不受立院同意,行政內部要換人不需要跟誰報告,請 記住特任官的職務是不受保障的.
2.只是調職務算啥酬庸,你覺得你屬下不適合跑業務調他去總務這樣算酬庸?
3.我是閒閒沒事跟您耍嘴皮,政府有正事要辦,如果每個亂放話的都要一一回應,不用做事了. 看事情要有理性,不是嫌犯行緘默權就要認定是默認.
4.污衊啥,張很重要嗎?又不是反對黨又不是政敵,何必搞他? 只是說有疑點請他暫時離開職務這算啥污衊.
5.我看不出如何眾叛親離,張從來都不是好人才,我認為是馬看走眼,現在叫他走人是撥亂反正.
6.看是甚麼權利,又人民是如何置喙.有人民反智的置喙,就有另一群理性的人民擁護.
|
|
|
|
|
|
|
|
|
2014/08/20 18:26 |
小治
2014/08/20 17:55?
1、胡思空想:
如您所說,私下攀交情不是啥大罪,只是讓主管不爽,所以用調職的方式懲戒,不行嗎?
→→
當然可以啊!
不過為什麼說他有問題卻不公佈是什麼問題?
2、籌啥庸?
→→
不是酬庸你認為是什麼?願聞其詳!
3、您列的那些都是張的片面說法不提也罷.
→→
沒錯、有差別的是、這是張公開說的、政府不反駁形同默認。
相較而言、你的私通說更是一面之詞、沒有公佈事由證據,不是嗎?怎麼提的這麼開心呢?
4、張是特任官那高層要怎麼換那是高層的權利,一點都不需要旁人指點,張目前來說沒犯罪只不過是下台罷了,有多大的委屈? 陸委會沒張會倒嗎?又不是主委影響有限.
→→
不反對馬英九可以不需理由撤換他、但是不應該公佈一個虛假的理由污衊他,
馬英九政不通、人不和始於今日?
連最了解的周美青都說出馬英九的缺點了,
旁人為何自認比周美青更了解馬英九?
5、或許調個職位讓張不那麼難堪,結果張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
士可殺、不可辱,
是中國的智慧與價值,
看來你不認同?
馬英九搞得眾叛親離、你我皆會受害,
別忘了、馬英九是拿著我們的辛苦錢辦事的。
6、
夏目漱石 《我輩是貓》
“官吏本是人民的公僕、代理人,為了辦事方便,人民才給了他們一定的權力。但是,他們卻搖身一變,認為那權力是自身固有而不容人民置喙。
|
|
|
|
|
|
|
? |
|
2014/08/20 17:55 |
胡思空想:
如您所說,私下攀交情不是啥大罪,只是讓主管不爽,所以用調職的方式懲戒,不行嗎? 籌啥庸? 您列的那些都是張的片面說法不提也罷. 張是特任官那高層要怎麼換那是高層的權利,一點都不需要旁人指點,張目前來說沒犯罪只不過是下台罷了,有多大的委屈? 陸委會沒張會倒嗎?又不是主委影響有限. 或許調個職位讓張不那麼難堪,結果張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
|
|
|
|
|
|
|
|
2014/08/20 17:36 |
分析的真是太好了!
|
筍子(ericwy1029) 於 2014-08-20 19:39 回覆: |
|
感謝。
|
|
|
|
|
|
|
小治 |
|
2014/08/20 17:31 |
果真如此,換王郁琦才對,張區區副主委,區區弱化的海基會秘書長,換張能幹啥. 張何德何能要美國換掉他? 在我看來是張自己亂搞私下與對岸攀交情犯為官大忌,對岸的誘惑可是非常巨大,張這種人抵受不住的.
=》
張有沒有搞私下跟對岸攀交情不知道,
但是身為跟對岸談判的對口,不搞交情也很奇怪,
如果他有非分之舉,何不舉出?
為什麼要矯情給他個什麼公司的董事長?
我問王郁琦:「總統知道嗎?」王郁琦說,總統不知道。但(我們)會安排你去一家公司擔任董事長,周一(十八日)政院會有人跟你聯絡。
→→
張顯耀具名給聯合報專訪說:
『上周四王郁琦找我,說「上面」要你離開現在這個職位(陸委會副主委)。』
我問王:『上面是誰?』
王郁琦說:『是金秘書長(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
我問王郁琦:『總統知道嗎?」王郁琦說,總統不知道。但(我們)會安排你去一家公司擔任董事長,周一(十八日)政院會有人跟你聯絡。』
===》》
如果張顯耀是因為你說的問題,那麼將自己口中有忠誠問題的人安排去一家公司當董事長?這樣做對嗎?
1、安排有忠誠問題的人去擔任董事長,這是酬庸嗎?這是『溫良恭儉讓』的治國方式嗎?
2、這是私人公司還是公家公司?
政府可以命令私人公司接受政府的安排嗎?政商界限何在?
3、是官股企業的話那麼政府顯有背信罪罪嫌,而且置全民股東與何地??
背信罪處罰未遂犯,
光是這一點,就該立案偵辦王口中的這個安排張顯耀去這家公司當董事長的『政府人員』。
4、兩岸國防外交是馬英九的禁臠,國安會秘書長可不可以架空取代憲法上的總統自行決定張顯耀的去留?王說馬英九不知道,你相信嗎?
這個是不是說謊?沒有馬英九的授意,王膽敢這麼做嗎?
①美國杜魯門總統丟兩顆原子彈給日本,送蔣介石給臺灣!
②228事件國民黨警備司令柯遠芬説:『寧可枉殺99個,只要殺死1個真的就可以!』
③中正廟牌樓正名先總統石崗一郎紀念歌收尾:『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④如果你是公務員,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拖死政府囉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