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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9 22:18:35瀏覽442|回應0|推薦7 | |
今天的靈修經文是創世記24章1-7節,內中講的是亞伯拉罕要他的老僕向他起誓,回到本鄉,為他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媳婦回來,因為他不要以撒娶迦南的女子。 雖然今天的人已不作興為兒女鋪排婚姻,沒有盲婚啞嫁的事情,好處是各人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當不會有人埋怨父母為自己選擇了錯誤的配偶。然而,作為父母的,總不免為兒女擇偶操心,希望他們能睜大眼睛找到合適的對象,恩恩愛愛到白頭! 說實在,現在的年輕人,沒有多少個會聽取父母的意見,總以為婚姻是兩個人的事,也是他們自己個人的事,再加上愛情的盲目,對自己的選擇更加執著。 作為母親的我,對於女兒擇偶當然十分重視,我一直抱持希望她能找到一個信主、愛主的對象!因此,對於她一再與不信的人談戀愛是十分擔心和不滿的!因為,實在有太多的人因為選擇的對象是不信的人而丟了信仰,更重要的是永生的盼望。我認為,除非是不信主的人,不然,怎麼可能看著自己的兒女跟永生斷絕,也就是說有一天我們的肉身敗壞,脫離這世界以後,我們將跟自己的子女永別了,當自己享受永生的福樂時,自己的子女卻失落於永死之中! 亞伯拉罕重視兒子的婚姻對象,不要他娶迦南地拜偶像的女子為妻,是出於他深信創造主的獨一無二,一旦兒子與迦南拜偶像的女子結婚,兒子就有可能隨從風俗拜偶像、離棄獨一的真神,失去神的祝福,因此,他要老僕人起誓不為兒子找當地的女子為妻! 而我,今天只能為女兒禱告,希望她早日決志信主,把一生交付與主。並且,我為她祈求,若當下戀愛的對象不是祂為她選擇的,求主使他們早些分手。真的,寧可現在因分手而難過,總比將來痛苦好。更重要的是,因錯誤選擇結婚對像而失落了永生,更是莫大的損失!要知道,婚姻頂多是數十年的事,永生卻是永永遠遠的事,那是在我們這會敗壞的肉身以外,不滅的靈魂的結局與歸宿!兒女是神所託負的產業,他們的失落,就是父母的遺憾。 願天父垂聽禱告,把合適的對象賜給我的女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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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