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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或無心,都要承擔後果(08年12月18日)
2008/12/25 22:16:39瀏覽690|回應0|推薦0

      自從腳患以來被告誡著不能吃的食物實在太多,包括了雞、鴨、鵝、羊、牛、糯米及其製品、蛋、蝦蟹、竹筍……。太多太多了,生平第一次有「無啖好食」的感覺。由於有太多的食物忌口,有時就會「無心之失」地吃了不該吃的食物,導致腳患轉趨嚴重。第一次是誤喝了一大碗羅宋湯,忘記了此湯是牛肉熬製的,結果次天就得到了後果。經此一役,當然是更加謹慎地選擇食物,可是,依然有失策的時候!

      腳患久久不癒,輾轉換了幾個醫生,後來換到一位中醫骨醫,他很用心地治療我的腳患。他據中醫原理,通則不痛,痛則不通,認為我的骨膜炎一直不能痊癒多多少少與血液流通不好有關,於是他叫我試熬田七雞湯,雖然心裡有懷疑︰不是不可以吃雞的嗎?但他解釋這兩種東西是相配的,田七氣鍋雞之所以聞名就是此故。於是我就熬了田七雞湯,誰知服過雞湯後,雙腳的狀況更糟,那個時期我真的想過,我會不會有一天要坐著輪椅去上班,我甚至想到,若有一天我要坐輪椅,我能醒目地駕駛電動輪椅嗎?總之,雙腳的情況讓我吃盡苦頭,到最後醫師也不得不承認我是不能吃雞的。

      情況又漸漸地穩定下來,醫師仍很努力地想辦法,推拿按摩,敷藥不在話下,我自己也買了紅外線氈,再加上友人介紹的萬應油,換上更好的氣墊鞋和醫療鞋墊等等,總之聽到能對腳有幫助的我都盡量去做。

      情況又漸漸穩定了,加上有氣墊和雙重鞋墊,雖然還是未有痊癒的跡象,卻開始讓自己鬆懈起來。就在這個月的一次團契聚會,和大夥一起吃火鍋。然後晚上還吃起雞來,這次不是偷偷吃一兩塊,而是心想,不是雞湯,大概不怕吧,就隨意地吃起來。

      接下來的日子,我當然是自吃苦果,直到今天,仍未能回到月初之前的穩定狀況!

      近日,靈修重覆讀到馬太福音廿五章31-46節的經文,那是主耶穌講述有一天人要為自己所作的接受審判,有人會發現在無意間作了主喜悅的事而得到誇獎,有人卻在無心之間做了受責罰的事。

反覆思量,原來一個人生下來,每時每刻,就一直在有意與無心之間決定和作事,並且承受作事的後果。就像每天發生的意外事件,許多都是在無心與有意之間造成的。而這些有意與無心,看似無關重要的事,卻對後來有極大的影響。就如我對自己腳患所作的事,不管無心或有意,後果都是自己承擔的!

      人生,除了有抉擇就有責任外,管你有意或無心,也得承受結果,而且不能諉過於人!。在此,我又想起曾讀葉特生的另一篇文章—諉過於人

「諉過於人\葉特生

2005-11-5  

現代心理學有個主軸,就是先探索患者過去所受的傷害,再幫助他去寬恕別人。總而言之,這是一種:「諉過於人」「以我為尊」的哲學。這種輔導方法真能治病嗎?我很懷疑。 

看過心理輔導的人,恍然大悟我今天那麼沮喪自卑,原來是父母的傷害、老師的疏忽、同事的白眼,都是社會的錯。我的行為乖僻,也是實迫處此。我是個典型的受害人。 

很多病患本來只是退縮自卑,接受治療之後,卻冒起想都沒想過的新仇舊恨,爆發仇恨和憤怒情緒。於是怨天怨地恨惡父母,甚至斷絕關係,這是哪一門的治療? 

我們活在不完全的社會中,任何時間都在彼此傷害。父母傷害我之前,先被他父母傷害,我被傷害之後,又去傷害我的家人。誰又怪得了誰?誰應負最後責任? 

所以最好的解決方法,不是找罪魁禍首,而是學習彼此寬恕與忘記。先作察驗反省:我有否傷害過別人,先向那些人道歉求饒恕。 

如果人能饒恕我,我為何不能相應饒恕別人?一念之轉,什麼心理病都消失了。」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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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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