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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3 20:33:37瀏覽893|回應9|推薦76 | |
我喜歡獅子,獅子的頭毛長長的蓬蓬的,身體卻光溜溜的,看起來好可愛,我最喜歡獅子了,獅子好看又好吃,頭最好吃,真的,獅子頭最好吃。 星期日,氣象局發佈豪大雨特報,窗外還好,沒有風雨交加,Elly很專心把一大鍋獅子摔來摔去,很努力捏獅子頭。獅子蠻難控制的,那個獅頭忽大忽小,很難馴服。 努力一個早上,總共做好3隻大獅子,7隻小獅子,不知道是鍋太小還是獅頭太大,第一鍋只塞得下3顆,那個獅頭好威風,每一顆都跟芭樂一樣大。 一堆獅子很難照顧,大獅子還好,小獅子看起來像巧克力口味。本來想用大白菜把獅子的癩痢頭蓋起來,可是沒有大白菜,只剩一點點薑,不想弄薑絲在獅子的頭上,因為殭屍獅子頭不太好聽。 複雜的事用簡單方法解決才是聰明人,Elly把燒焦的地方摳掉,凡摳過必留下痕跡,一直摳一直摳,獅子頭就摳成癩痢頭了。 要行銷全世界,當然得取個英文名字,癩痢獅子頭的英文名字超好聽Larry lion’S head真是太響亮了,行騙天下一定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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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