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是一種態度。
決定要去花蓮,只花了我三十秒的時間考慮,然後一個晚上的時間搞定了住宿與火車票的問題,於是乎,就等著兩個禮拜後的花蓮之行。
對於我來說,這趟旅行不只是去散心而已,更是一種找回很久之前習慣一個人揹著包包搭火車遊盪的日子。那是一種不會為了誰而停留的瀟灑,只想著我下一個地點,該會是哪裡...
眼看出發在及,星期五的晚上好朋友跟我談到是否真的有旅行的必要?當情傷已經在貓貓的身上找到紓解的出口,是否還有必要花錢去完成當初一個看似草率的衝動?
我說,除了錢早已花下去之外,更重要的是我想找回自己。在自以為獨立於家庭之後所面對的感情與種種壓力後,竟很少一個人去思考、去到處走走放空以及隨手拍照。我不是天生的吉普賽旅人,但需要不定時的透過這樣流浪的方式去解放,可能是壓力,可能是身為人的一種責無旁貸,唉,反正非去不可,就是這樣。
於是任性的我,搭上了早上九點零一分的花蓮自強號,車上滿滿的都是韓國旅客,他們大聲的談笑,不過我內心突然有很深沈的感受,油然而生。
突然就細數了這些年戀愛所受的傷痕,一筆筆的刻在心坎,原以為都已經痊癒了,但還是會在自己一個人的時候冒出來,就像是浮水印。尤其是這一年以來,內心的失落感更重了,即使幸福降臨,卻還是杞人憂天起來。
所以就很不爭氣的開始掉眼淚,幸好旁邊的韓國人進入熟睡(還帶起眼罩),那天的日光充分,風和日麗得很,又覺得自己善感的很白痴。
以上,為前言。
進入花蓮市後,以下是為期兩天的腳步蹤履,感謝朋友熱情相挺,載我到許多兩腳無法去的地方,整個花東縱谷的山海對話,全都盡收言底。不過我還有單眼的底片沒洗,有好些景色我們可是冒著生命危險才拍到的呢。
在火車上拍的花蓮,這時以經過了新城,韓國人都去了太魯閣,留下我一跟美國人,我用我很破的英文硬是跟對方聊了起來。
這是液香扁食,吃起來果然有很鮮的感覺,比起在台北吃的味道有差,不過味素很重,喝一口湯要配兩到三口水才行。
那天花蓮真的熱到快爆炸,我看著這些吹小籠包的師父們個個汗流浹背,濕透衣服,真的要給他們鼓鼓掌。
這個可是用粘土做成的喔,這是在包子店附近發現的一家特色小店,超強的,很多東西都做的栩栩如生。
這個宛如童話故事的景色,聽說是林依晨當初有來這邊拍過鮮奶的廣告喔。算是我朋友的口袋景點,如詩如畫。
這是在花東的海岸線拍的。其實我個人認為,花蓮的山比海好看,真要說起我喜歡的海,大概還是墾丁的金黃色沙灘吧。
這裡是牛山,誤打誤撞進去的,私人的度假村,不過好簡陋,如果如我這樣嬌生慣養的喜歡用乾淨沖水馬桶的人,這裡就不推了。
裡頭的餐廳里有鋼琴喔,所以我就當了一回伴奏小姐啦。隨手一彈都是李察克萊德門呢
我的排隊號碼是103。當時還只有到73號,等了三十個人後才輪到。重點是買棺材板送奶茶。還是很純很好喝的喔。
而這個呢是晚上去逛街的時候硬是要跟別人家的店狗合照。
因為時間已晚,先把第一天的照片解說放上來吧。花蓮車站附近真的有蠻多可以好好逛的小店,不過不大好意思拿相機拍,所以就沒能介紹給大家。
另外還有底片的部分會再找時間沖洗出來,我還蠻期待我的單眼傳統拍出來會是怎樣的風景呢!
好吧,太晚了,我要睡覺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