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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北投溫泉鄉大事記(1998年1-6月)
許陽明辦公室
1998.01.06 ◎「北投溫泉親水公園新建工程」規劃設計說明會。市政府在北投區公所舉行「北投溫泉親水公園」新建工程規畫設計說明會,由許陽明與規畫單位郭中端老師向參與民眾回答與說明「北投溫泉親水公園」之規畫。 ◎由於地熱谷前合約已過期兩年並多已歇業的原攤販之攤商,1997.07.20許陽明應發展局之邀與原地熱谷攤商在市場管理處座談,許陽明說明攤商是因二年前合約早已過期而停業,因此與本案無關。但該攤商後來因看到此案內容又重燃起復業希望,於是向民進黨市議員陳情,要求規劃讓她們重新取得攤位,故市府相關單位安排郭中端老師與許陽明向她們說明。結果她們不滿意,並由該民進黨議員痛批許陽明閉門造車、不知民間疾苦,因此說明會不歡而散。稍後有一位鄭姓女攤商並故意於深夜十二點到許陽明住家樓下街上大聲辱罵許陽明,故意要引起眾人注意。 1998.01.06 ◎許陽明應北投區公所之邀向各社區發展協會幹部專題演講如何經營社區活動。 1998.01.11 ◎清江路長老教會北投教會函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北中會、許陽明,聲明反對將教堂提列古蹟。 1998.01.14 ◎「北投溫泉親水公園第二期工程」都市設計審案幹事會。許陽明列席說明。 1998.01.20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函「財團法人北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有關長老教會北投教會小議長姚昭雄牧師反對將教堂提列古蹟案,惠請貴法人參卓並賜復本局憑辦。該函副本:姚昭雄牧師、許陽明。 1998.01.22 ◎「許陽明辦公室」函民政局:為「長老教會北投教堂」指定為古蹟與教會溝通結論函。說明: 一、古蹟不宜與教會爭執混為一談。 二、指定為古蹟才符八十八年前原捐獻人陳近之本意。 三、本棟建築為準公共財而少私產性質。 四、此為凱達格蘭北投社人僅存的活動見證,是國家重要文化資產應加保護。 本案古蹟法律上的所有權者「財團法人北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認同許陽明之意見,最後由市政會議通過並於3月25日公告為市定古蹟。 1998.02.11 ◎「北投溫泉博物館」拆除整修工程本日為實際開工日,由許陽明與中國工商專科學校嚴亞寧教授、施工單位福清營造黃總經理依古禮祭拜。為了趕工本日即動工拆除作業。 1998.02.19 ◎「許陽明辦公室」建構「北投生活環境博物園區」中的第二梯次古蹟申請案: 一、「北投公共浴場庭園心字形造景」 二、「瀧乃湯」 三、「文化館」 四、「梅庭」 五、「吟松閣」 由民政局李逸洋局長親率學者專家至現場會勘,並邀陳請人許陽明為學者專家說明。 1998.02.23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舉辦,由財團法人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所做的「配合北投溫泉親水公園工程污水下水道工程期末規畫報告」審查會議。許陽明、郭中端老師列席陳述意見。 1998.03.01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北投社雜誌社、八頭里仁協會、碩英文教基金會於3月1日上午10時,在工地舉行「北投溫泉博泉博物館」動土開工典禮,台北市長陳水扁先生、民政局長李逸洋先生、立法委員沈富雄先生、市議員陳正德、陳進祺先生、及多位學校校長、社區協會理事長與眾多市民蒞臨開工儀式。本日開工時間由許陽明與市長室商訂。 1998.03.01 ◎為慶祝北投溫泉博物館動土開工,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八頭里仁協會、北投社雜誌社、碩英文教基金會於3月1日上午10時,在北投公園舉行「1998年北投親子美術活動」,分為繪畫、親子陶土造型、攝影比賽,共有市民600人參與。市議員陳進祺向市長質詢誣指說該活動是為許陽明參選立委造勢。 1998.03.02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舉辦,由財團法人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所做的「配合北投溫泉親水公園工程污水下水道工程期末規畫報告」審查會後續會議。郭中端老師列席陳述意見。 1998.03.11 ◎由「許陽明辦公室」向市府提出的北投古蹟陳請案「北投公共浴場庭園心字形造景」、「瀧乃湯」、「文化館」、「梅庭」、「吟松閣」民政局召開審查會,許陽明應邀出席說明。結果通過: 一、「吟松閣」列為「直轄市定古蹟」。 二、「北投公共浴場庭園心形造景」併入原「三級古蹟北投公共浴場」中。 三、「文化館」、「梅庭」建議列為「歷史性建築」。 四、「瀧乃湯」原則通過列為「直轄市定古蹟」,但為尊重所有權人應取得同意書。原先瀧乃湯已經同意由許陽明提出古蹟陳請,業主代表並出席審查會,但後來業主家中長輩反對,所以許陽明與瀧乃湯溝通的同意書迄無結果。 1998.03.14 –04.12 ◎八頭里仁協會與北投區公所共同舉辦的北投史蹟解說員培訓課程,於文化國民小學舉行,共有學員100人參加。 1998.03.19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召開第三級古蹟「北投溫泉浴場」規畫為「溫泉博物館」修復細部設計圖說審查會議。李逸洋局長主持,出列席:周宗賢、王啟宗、黃柏鈴、薛琴、憲二、閻亞寧、黃天浩、許陽明、陳慧慈。 1998.03.21 ◎許陽明應邀在「天母高峰會」七嘴八舌話天母活動中,專題演講「北投溫泉鄉重整的課題與經驗」。 1998.03.27 ◎北投石發現者岡本要八郎之公子岡本正豐先生贈岡本先生之書刊與照片寄達「許陽明辦公室」。 1998.04.03 ◎發展局召開「八十五年度地區環境改造計畫案執行檢討座談會」。 1998.04.14 ◎發展局召開「北投溫泉親水公園中山路四號、六號(梅庭)建築物處理原則會議。 1998.04.15 ◎北投社雜誌第八期出版。印行一萬份。許陽明發表:加速「北投溫泉特定專用區」的設立與建設。發表中山路四號、六號「梅庭」、瀧乃湯、吟松閣的報告。 1998.04.29 ◎發展局召開「北投溫泉親水公園中山路四號、六號(梅庭)建築物」涉及建築法規、消防與結構安全會勘。王惠君、吳敏男、鍾英光、許陽明、郭中端--等出列席,決議依委員意見決議將中山路四號及梅庭列入「歷史性建築」。 1998.05.05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北投溫泉親水公園及新北投捷運站附近改善工程路型變更及管線拆遷事宜」現場會勘。許陽明:請交工處多加考量對交通與整體景觀的影響,是否重新評估考量。請台電遷移影響景觀之電線桿。 1998.05.27 ◎許陽明受邀擔任台北市政府發展局「北投溫泉親水公園特定專用區」說明錄影帶製作人。許陽明應邀出席淡江大學建築研究所「北投生活環境博物館規畫初步報告」學生發表會,並擔任講評。 1998.05.28 ◎「許陽明辦公室」陳請古蹟「北投文物館」、「北投不動明王寺」、「國軍818醫院向陽學苑」、「草山御貴賓館」民政局李逸洋主持,邀請學者專家現場會勘,許陽明應邀說明。 1998.06.06 ◎許陽明、謝明海、管碧玲、蔡育寶、洪慧華出席於北投車站舉行的捷運藝術節開幕儀式,市長陳水扁、捷運公司游董事長、藝術學院校長邱坤良教授、許陽明與諸多貴賓共同主持鋸木開幕典禮。 1998.06.12 ◎民政局召開第三級古蹟「北投溫泉浴場」再規劃為「溫泉博物館」展示軟體計畫書審查會。許陽明、洪德仁列席陳述意見。 1998.07.17 ◎黃天浩建築師提出:台北市第三級古蹟北投公共浴場修建工程工程變更內容說明書。 1998.07.20 ◎民政局召開第三級古蹟「北投溫泉浴場」再規劃為「溫泉博物館」展示軟體第二次審查會。許陽明、呂鴻文老師列席陳述意見。 1998.06.22 ◎八頭里仁協會於去年在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舉辦「戀戀台灣溫泉」系列活動,其中專題演講由八頭里仁協會彙編出版《台灣溫泉情結》專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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