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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溫泉鄉重建大事記(1997年7-12月) 許陽明辦公室
1997.07.04 ◎「研商台北縣、市土地產權交換事宜會議」在台北市政府十一樓首長會報室舉行,由秘書長廖正井主持。決議因公務、公共需使用公有不動產,縣、市雙方同意依行政院函頒「各級政府機關互相撥用公有不動產之有償與無償劃分原則」由需地機關檢附撥用計畫、圖說及有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書,依規定申辦撥用。 1997.07.06 ◎八頭里仁協會、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北投社雜誌社、碩英文教基金會共同主辦,7-Eleven獨家贊助、台灣柯達股份有限公司協助老相片翻拍的『戀戀台灣溫泉』活動,正式於陽明山國家公園遊客中心於7月2日展開,主辦單位於7月6日舉行盛大的開幕典禮,內政部葉金鳳部長、營建署黃南淵署長、台北市政府工務局長許瑞峰、立法委員沈富雄先生等貴賓蒞臨指導,並主持剪綵。主辦單位邀請金門王、李炳輝那卡西表演,展出一百餘張溫泉鄉老相片,並邀請負責規劃北投溫泉親水公園的憲二教授發表專題演講:日本的溫泉。 1997.07.10 ◎「北投溫泉博物館第二次討論會議」於「許陽明辦公室」舉行。閻亞寧、許陽明、陳建豐、江冠勳、黃天浩、陳曼君、陳勵君、高秀容參加。 1997.07.16 ◎「北投溫泉博物館第三次討論會議」於中國工商專校舉行。閻亞寧、許陽明、陳建豐、江冠勳、黃天浩、陳曼君、陳勵君、高秀容參加。 1997.07.16 ◎台大經濟系主任張清溪、台大法律系教授黃昭元伉儷、政大法律系陳惠馨教授、社會系顧宗華教授全家、淡江大學蔡宗珍教授、台大法律系顏厥安教授、評論家金恆煒全家由許陽明、管碧玲教授導覽溫泉公共浴場、普濟寺---等溫泉景觀與史蹟且泡溫泉體驗,當夜並在陽明山區欣賞螢火蟲。 1997.07.20 ◎許陽明應發展局之邀與原地熱谷攤商在市場管理處座談。 1997.07.20-27 ◎北投區水稻文化系列活動於北投國民小學及關渡平原揭幕, 20日揭幕活動由管碧玲教授主持。 1997.08.01 ◎許陽明與林嘉誠副市長商量如何進行北投溫泉公共浴場與台北縣土地互撥案。 1997.09.08 ◎許陽明受邀與市政府衛工處、「北投溫泉親水公園」中北投溪周圍衛生水管線規畫單位「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與郭中端老師討論北投溪親水公園段的溫泉水質水量問題。 1997.08.09 ◎「北投溫泉博物館第四次討論會議」於「北投溫泉博物館」二樓廢墟中舉行。閻亞寧、許陽明、陳建豐、江冠勳、黃天浩、陳勵君、高秀容參加。 1997.08.13 ◎「北投溫泉博物館第五次討論會議」--「北投公共浴場規劃調查協調會會勘」在「北投溫泉博物館」現場舉行。余淑宜、杜美芬、閻亞寧、許陽明、楊勝雄、陳建豐、江冠勳、黃天浩、陳勵君、高秀容參加。 1997.08.20 ◎「北投溫泉博物館第六次討論會議」於中國工商專校舉行。閻亞寧、許陽明、陳建豐、江冠勳、黃天浩、陳勵君、高秀容參加。 1997.08.23 ◎中央研究院所長會議活動,八頭里仁協會協助安排於逸村飯店舉行,李遠哲院長、楊國樞副院長及所長二十餘人參加,並邀請北投國民小學師生,於會前表演溫泉劇場,備受好評。李院長即席與師生對談,閒聊院長少年時期求學、運動、興趣等等。許陽明導覽普濟寺並與洪德俊教授參加會議的聯誼活動。該活動為許木柱教授在「魚夫社區電台」電視節目中,看到魚夫對許陽明的專訪後,託張炎憲教授告知許陽明,想在北投辦所長聯誼會,請許陽明代為處理與安排,後請八頭里仁協會參與安排。 1997.09.01 ◎「北投溫泉博物館第七次討論會議」於中國工商專校舉行。閻亞寧、許陽明、陳建豐、江冠勳、黃天浩、陳勵君、高秀容參加。 1997.09.03 ◎「北投溫泉親水公園細部設計及監造案」細部規劃簡報會議。 1997.09.12 ◎「北投溫泉博物館第八次討論會議」於中國工商專校舉行。閻亞寧、許陽明、陳建豐、江冠勳、黃天浩、陳勵君、高秀容參加。 1997.09.15 ◎由許陽明協調要求舉行的「台北市政府北投溫泉親水公園案各單位整合工作現場會勘」,於北投公園現場舉行。邀請洪德仁、陳慧慈、義工林淑靜等參與。 1997.09.27 ◎許陽明出席由公燈處蔡振聰處長主持之「北投溫泉親水公園細部規畫簡報會議」。 1997.10.01 ◎許陽明辦公室函陳請台北市政府發展局:為配合「北投溫泉親水公園」開發調整附近地區都市計畫陳情案。陳請設立溫泉特定專用區、並將天狗庵舊址都市計畫變更為公園,設立北投溫泉鄉歷史紀念公園。 1997.10.04 ◎許陽明連任北投義方國小家長會長 1997.10.06 ◎「北投溫泉博物館第九次討論會議」在民政局舉行,由民政局長李逸洋先生與許陽明先生共同主持「北投溫泉博物館」之「學者專家座談會」。參加者:李逸洋、王啟宗、周宗賢、薛琴、米復國、黃柏鈴、憲二、閻亞寧、許陽明、陳建豐、江冠勳、黃天浩、余淑 宜、董合政。 1997.10.09 ◎「北投溫泉博物館第十次討論會議」在北投區公所舉行,由民政局長李逸洋先生與許陽明先生共同主持「成立北投溫泉博物館座談會」之北投社區座談。北投社區座談會共有校長、老師、里長、社區發展協會與北投區各社團負責人共61人參與,發言踴躍熱烈。 1997.10.13 ◎許陽明出席由工務局許瑞峰局長主持之「北投溫泉親水公園」新建工程細部規畫簡報。 1997.10.13 ◎「北投溫泉博物館第十一次討論會議」由民政局副局長葉良增先生與許陽明先生共同主持「成立北投溫泉博物館座談會」之溫泉旅館業者座談。共有東皇、泉都、牡丹莊、新生莊、金都、嘉賓閣、新哖莊、水莎連等負責人共11人參與。 1997.10.14 ◎許陽明榮任新民國中家長會長。 1997.10.23 ◎許陽明向市政府提出北投古蹟陳請案8處共14棟建築,市政府邀請學者專家會勘,並邀請許陽明向學者專家簡報並陳述理由。該批古蹟為: 1. 北投第一家教會的「基督長老教會北投教堂」(建於1912年) 2. 見證時代商業發展位於北淡古道上的「大榮車行」(建於1896年) 3. 北投一號公園石拱橋(建於1913年) 4. 北投第一家溫泉旅館天狗庵的入口石階(建於1896年) 5. 日治時期原名「鐵真院」典型的日本真言宗寺院,破壞最少的「普濟寺」(建於1916年) 6. 一棟浪漫古典的日式豪宅「台銀眷屬宿舍」(約1920年代) 7. 「北投民俗文物館」、「禪園」等六棟日式建築群(約1920年代至1930年代) 8. 帶動陽明山發展的建築,原名「草山公共浴場」的「台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落成於1930年10月31日) 加上民政局依發展局提報「聖母無原罪天主堂」共九處。 ◎許陽明借用「長老教會北投教堂」簡報這是建構「北投生活博物園區」的第二階段工作,希望學者們成全此議,並宣佈正式推動「北投生活博物園區」。會勘學者:周宗賢、李乾朗、閻亞寧、米復國、黃富三、薛琴、曹奮平、吳光庭、楊仁江等教授。 1997.10.24 ◎「許陽明辦公室」緊急陳請「為配合台北市北投區溫泉路103號台銀眷屬宿舍陳請為古蹟,緊急陳請暫緩發放該古屋拆除執照。」昨日審查會時,拆除執照問題浮出檯面,「許陽明辦公室」正式以公文要求暫緩發放拆除執照,俟古蹟是否確定再行定奪。 1997.10.27 ◎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市府中心召開「北投溫泉親水公園新建工程案」都市設計審議會議。由本案陳請人與提案人許陽明列席陳述意見。 1997.10.30 ◎台北市高級中學人文社會與藝能學科教育輔導網「八十六學年度輔導教師研習營」49位教師由許陽明導覽「大磺嘴」與「北投溫泉公共浴場」。 1997.10.31 ◎北投社雜誌第七期出版。印行一萬份。許陽明發表「北投生活環境博物園區」的建構與步驟。發表台銀眷屬宿舍、長老教會北投教堂、草山公共浴場的報告。 1997.11.07 ◎北投溫泉浴場再利用規劃研究案期末報告審查會。出列席:李逸洋、王啟宗、周宗賢、米復國、黃柏鈴、憲二、薛琴、閻亞寧、許陽明。 1997.11.15-19 ◎戀戀北投溫泉老相片巡迴展於義方國民小學展出。 1997.11.20-30 ◎戀戀北投溫泉老相片巡迴展於北投國民小學展出。 1997.11.21 ◎許陽明參加亞洲西太平洋都市保存聯盟「第六屆AWPNUC國際研討會」。 1997.11.25 ◎「北投溫泉親水公園新建工程」範圍內梅庭及社區教室等建物保留會勘。由「許陽明辦公室」要求會勘,參加者郭中端老師、發展局、市府各相關單位承辦人員。會中建議依許陽明之建議提報古蹟,以適應法令之規定。 1997.11.27 ◎民政局召開鑑定審查會,陳請人許陽明應邀出席說明,結果計有下列通過審查,並定下列正式名稱: 1.「長老教會北投教堂」為「市定古蹟」。 2.「北投公園石拱橋」為「紀念性建物」。 3.「北投天狗庵舊址」為「市定古蹟」(原址範圍與石階)。 4.「北投普濟寺」為「市定古蹟」。範圍包括原鐵真院舊建築、村上彰一翁碑、 石階步道、庭院石佛像等。 5.「北投台灣銀行舊宿舍」為「市定古蹟」,範圍包括庭園。 6.「草山教師研習中心」為「市定古蹟」。範圍包括原「草山公共浴場」圍牆內歷史空間。 但其中: (一)、大榮車行在會勘時,所有權人贊成列為古蹟,但現因為所有權人的第三代子孫中有人反對,所以審查會不處理。 (二)、北投文物館等建築群,則因古蹟範圍包括庭院界線複雜,應再現場會勘一次。 (三)、本案於1998年3月10日經台北市政會議通過,但天狗庵遺址改為立碑紀念,並於3月25日公告。 本案出席審查委員:李逸洋、李乾朗、閻亞寧、米復國、黃富三、薛琴、吳光庭、(五)、列席:許陽明與各建築所有權人或單位代表。 1997.11.28 ◎北投教堂審查通過為古蹟見報,有人打電話到市府民政局,聲稱代表北投教會,抗議未經北投教會同意將北投教堂列為古蹟,並聲明反對北投教堂列為古蹟。因為有北投教會全體執事同意由許陽明提報為古蹟的同意書,民政局急電許陽明詢問怎麼一回事?許陽明深入瞭解才知北投教會分裂為兩個同名的北投教會而且交惡。反對的北投教會並不在列為古蹟的北投教堂內,而是在北投清江路上。民政局請許陽明去溝通瞭解。 1997.12.09 ◎許陽明當選台北市國小北區家長會長會議籌備會召集人。 1997.12.12 ◎許陽明應邀至長老教會中會董事會說明北投教堂列為古蹟事宜與理由,獲該會同意將北投教堂由市府列為古蹟,並由董事會委託許陽明至清江路北投教會說明北投教堂列為古蹟的重要性與相關事宜。 1997.12.18 ◎許陽明拜訪清江路北投教會的姚牧師,並參加清江路北投教會的幹部之家庭禮拜,在其家庭禮拜中向眾幹部說明北投教堂列為古蹟的重要性與相關事宜。 1997.12.21 ◎許陽明應邀至清江路北投長老教會禮拜說明北投教堂列為古蹟的重要性與相關事宜。說明時部分教友情緒激動痛罵許陽明沒有尊重他們真正的北投教會。 1997.12.24-1998.01.12 ◎戀戀北投溫泉老相片巡迴展於北投車站展出。由八頭里仁協會主辦。 1997.12.22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7-ELEVEN)舉辦社區總體營造研討會,八頭里仁協會理事長洪德仁受邀發表「戀戀台灣溫泉」,感謝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熱情贊助社區活動。 1997.12.26 ◎台北市政府評鑑八十六年度社區發展工作,八頭里仁協會獲頒優等獎,理事長洪德仁代表接受台北市林嘉誠副市長頒獎。 1997.12.27 ◎許陽明應邀出席由林嘉誠副市長主持的「北投溫泉親水公園新建工程」細部規畫簡報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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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