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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
2011/06/30 07:18:12瀏覽2397|回應2|推薦18

  我才踏出律師所的大門,一個素未謀面、年約十歲的男孩,突然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他擋在我的身前,抬頭用銳利的眼神直視著我說:「 我要告我爸爸。」

  我當場被他的話嚇壞,因為我誤以為他說我是他的爸爸。年輕時荒唐過,後來事業有成的男人,我想都很怕有一天突然冒出一個要相認的兒子來。

  我定下心神問:「我怎麼可能是你爸爸?你有什麼證據嗎?」

  「律師叔叔,我是說,我想聘請你告我的爸爸。」

  「哦•••」我鬆一口氣。但我隨即覺得訝異,律師所有這麼多人進出,他怎麼可能一眼便認出我來,並攔下我提出「僱用」我的提議?我好奇地問:「你認識我?」

  「我 google 過你。」

  與眼前的小孩對話,總覺得他有點不對勁。可是,一時間又說不出來他什麼地方不妥當。

  「謝謝你看上我。」我強笑道:「可是律師叔叔沒時間幫你,請你找其他人吧!」

  說罷,我不再看他,便從他身邊走過。此時,他用力拉著我西裝外套的袖子。我試圖把他甩開,但他死命不放。

  「律師叔叔,請聽我說--

  「不,你先聽我說。」我打斷他的話,一邊更用力甩開他一邊說:「你的爸爸不讓你玩電動和一直逼你寫功課之類的事,法庭是不受理的。所以你有話應該跟你爸爸說。」同時,我成功甩開他的手。可是,他立刻又用雙手抓緊我的手腕,倔強地看著我。

  與他四目交投時,我終於發現這小孩哪裡不妥了。

  在他的臉上,除了找不到童真之外,他還充滿小孩不該有的老練和堅韌。我當下便明白,如果不讓他說的話,他是不會罷休。我看一下手錶,故意顯露厭煩的表情說:「好,叔叔給你五分鐘。」

  「兩分鐘就夠了。」

  我被他無知的自信逗笑了。他不知道就算用兩天來說服我,我也不會答應。我嗤之以鼻:「你還有一百一十八秒。」

  「我的爸爸侵犯我的隱私。」

  聽他那麼說,本來對他的厭煩一掃而空。 原來他被自己的爸爸性侵,怪不得他一直愁眉不展。 我微微地點頭示意明白,並柔聲說:「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不過你應該去報警,不是找律師。」

  「叔叔,你誤會了。不是我的肉體被侵犯,是我的隱私。」

  「小朋友,你連「隱私」的定義都不知--

  「隱私權在聯合國頒佈的世界人權宣言中的第十二條被明確定義: 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榮譽和名譽不得加以攻擊。人人有權享受法律保護,以免受這種干涉或攻擊。而在法律的廣義來說,有關隱私權的罪包括《越權使用》、《侵犯》、《個人隱私資訊的發佈》和《發佈某人的錯誤資訊》。」

  我要用手托起下巴才能合上我的嘴巴。

  他是有備而來的。他的目的又是什麼?

  他沒有理會驚魂未定的我,開始陳情:「我爸爸自我出生開始,不,當我還在媽媽的肚子裡,他便開始在未經我授權同意之下,發佈我的肖像、影片和我個人隱私的資訊在 Facebook YouTube --

  我打斷他的話,嘲笑道:「在你還在媽媽的肚子裡?小朋友,你也太誇張了吧。」

  「律師叔叔,你沒聽過超聲波照片嗎?」

  我無言以對。同時,我也被惹毛了!我正色地說:「若他沒有利用你的肖像作商業用途,那並不構成「越權使用」罪。」

  YouTube 不是和上傳影片的用戶分享廣告收益嗎?而且,他常常錯誤揣測我的想法,並任意在 Facebook 上發佈我私生活的資訊,利用我去提升他個人的形象。如果我是大人,他的做法不是全犯上隠私權的其他三宗罪嗎?」

  「可是,現在很多父母也這樣做。」

  「大多數人都在做的事,就不會錯了嗎?」他反問。「被上傳的照片,將會永遠存在和公開在網路上。萬一我長大後成了名人,或是那些資訊對我的未來有負面影響,那我怎麼辦?」他引用世界人權宣言中的話說:「《人人有權享受法律保護》,兒童就不是人嗎?」

  他的話一點也沒有錯。可是,考慮了片刻後,我搖著頭老實的告訴他:「叔叔要養家,我幫你告你爸爸,賺不了錢--

  「我以為當律師的叔叔都很聰明。」

  「沒錯,是很聰明。」我不忿道。

  「那麼你為什麼沒想到,除了告我爸爸外,我還要告 YouTube Facebook 提供平台讓大人肆無忌憚去侵犯兒童的隱私。」

  我愣住了。告他們跟告一個小孩的父親,這可是天之別啊!

  「我曾經寫信給他們申訴。」他說。

  「他們怎麼會理睬一個九歲男生的信件?」

  「是的,你很了解嘛。可是,這不是正給我們一個大好機會去大作文章嗎?」

  「我們不會有勝算的。」我搖頭說:「我們鬥不過他們龐大的律師團。」

  「我們不需要勝算。」他胸有成竹的說:「對於你來說,只要你召開記者會宣佈代表兒童告 YouTube Facebook,你將會出現在全球的媒體上。 比起單純的賺錢,這個免費宣傳的效益,若叔叔真的聰明的話,應該很清楚。」然後,他探頭看一下我的手錶說:「剛好兩分鐘。」

  我早已忘記計時的事。我只是在想,化成代表爭取兒童隱私權的正義代表出現在所有媒體上,我的人生將會如何被顛覆。

  至少,我不再是一個普通的律師。

  不過,我心中有一個疑惑:「那麼多律師,為什麼要找我?」

  「你曾在 YouTube 擔任過法律顧問,我想會有幫助。」他頓了一頓,眨了一下眼睛說:「我 google 過你。」

  「有什麼幫助?」我像一個九歲的男孩在向老師發問。

  「知己知彼,想出辦法逼使他們與我們和解。到時候,我便有錢買 iPad 和任天堂的 3DS。而且•••」他嘴角微翹說:「 他也不會再看扁我了。」

  他的第一個笑容居然如此詭譎,我不禁冒起一陣寒意。

  他口中的「他」,我猜是指他的爸爸。

  我暗忖,這小孩不但沒有童真,且攻於心計。

  在日新月異的科技不斷改變人類生活模式的同時,人類的本身也悄悄地被改變。

  我隨即轉身走向律師所,他在我的身後問:「叔叔,你要去哪?」

  我模仿他剛剛揶揄我的語氣:「我以為你很聰明。」我拉緊我的領帶,然後興奮道:「當然回去吩咐秘書馬上籌備明天開記者會的事宜,還有替我約剪髮的時間。」

( 創作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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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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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落洛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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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小朋友
2011/06/30 15:15
真是聰明

去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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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厲害的小子
2011/06/30 08:08

現在的小孩都這麼聰明啊?!

不過讓人可怕

小朋友還是單純點比較可愛^^

周俊賢(ec220) 於 2011-06-30 10:53 回覆:

你是對的,小朋友單純才可愛!

但現在很難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