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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告美國》法庭可能不認為(國防授權法案反華為規定)是懲罰認知,而傾向是自由採購選擇。(下)
2019/03/12 02:55:47瀏覽469|回應0|推薦26

 

 

杜利認為,華為提告很可能也以敗訴收場。「法官會認為華為的指控是可信的,但不具足夠的說服力。」
 

關於最關鍵的褫奪公權辯論,杜利表示:「法庭可能不認為(國防授權法案的反華為規定)符合『懲罰性』的傳統認知,會傾向認為這是美國行政機構的採購選擇。」
 

他分析,在國家層面來調解分歧,對華為來說,恐怕是把雙刃劍。如果中國政府以妨害自由貿易為由,透過世貿組織與美國斡旋,這樣的談判通常曠日費時。如果中國政府將華為納為中美貿易談判中的一部分,只會加強人們對華為受北京控制的認知。
 

另一個華為面對的兩難是,這場官司會讓美國大眾更聚焦華為產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憂。「華為越用力去抗爭,越給這些問題提供曝光度。」杜利說,「這對一家公司來說可能是致命的。」
 

中共黨媒環球網今天則發表社評說,美國憲法不允許在不經審判的情況下給任何人定罪,而2019會計年度國防授權法(NDAA)在未經審判的情況下剝奪華為公司作為法人在美國市場的基本權利美國國會和政府涉嫌歧視華為,他們需要向法庭展示華為究竟如何威脅了美國國家安全的確鑿證據。
 

中國電信巨擘華為技術公司6日對美國提出訴訟,指控美國頒布法律禁止政府與使用華為設備作為系統「重要或基本零件」的公司做生意是違法的這起訴訟是向德州東區聯邦地方法院提出。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599/3683829

( 時事評論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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