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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0 14:59:22瀏覽377|回應0|推薦2 | |
五大議題:家庭/購屋 編號:家庭990901 事由: ㄚ董在14年前買了現代化的透天別墅, 向當時的建商購買 。事隔14年 ,建商向法院訴訟說 :ㄚ董尚欠200萬未還清尾款 , ㄚ董 尋求本會協助. 處理過程:此案在法院往返已一年半, ㄚ董當時所有買賣付 款文件,繳稅憑証, 向銀行貸款文件流向,時間點是 吻合的. 錯就在: 當時向建商買賣房屋時,建商印了很多表格,讓購屋者簽名,一般購屋者就很順從,一直簽…. 建議: A.身份証影印 ,記得在正.反面中間用紅筆或.藍筆書寫 用途 : 限買賣房屋用及年月日”標示 B. 所有簽署文件最少得留15年。 C. 簽任何文件請一定要填日期 。 D. 簽署文件,看清楚無誤 ,內容一定要填妥才簽名, 切記不要簽空白的文件 。 E. 簽完文件之後,可以要求影印一份留底 。 F. 過戶完成後,印鑑証明記得去塗銷 。 溫馨小叮嚀:多用一點心,省去日後不必要的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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