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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8 00:26:52瀏覽5985|回應14|推薦45 | |
我國新任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涉嫌酒駕,連日遭反酒駕團體要求請辭駐星代表,但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今天在臉書表示,江春男酒駕當然不對,是該被鞭打,但社會必須逼他一定要下台嗎?施明德表示,江春男去當駐新加坡大使,「是去那裡替台灣做民主櫥窗,是彰顯台灣的自由文化,不是他要光宗耀祖,是台灣需要他,不是他需要大使職位」。 新聞引用至此~ 不知道大家的感覺如何?版主看到這種新聞,第一個反應是想吐!施明德先生把質疑江春男酒駕的人,比喻成瘋狗亂咬?實在讓人覺得,施先生比瘋狗還瘋!更何況,台灣跟新加坡,並沒有外交關係,所以更沒有「大使」這種職位,請施先生不要往江春男的臉上貼金!連基本邏輯都搞不清楚就瘋狗亂咬,這樣很難看! 施先生還說:「嚴肅說,台灣已像個瘋狗社會,見點血就大家一起亂咬,亂吠,咬得越兇,吠的越響還會被視為英雄好漢。這種媒體製造出來的廉價英雄,竟還會一一進入國會。很可笑,台灣已進入一個只有媒體明星、偶像,沒有真英雄、真領袖的時代。」「酒駕肇事當然令人痛恨,必須依法論處,但凡事如果都要推到極端,也不是一個文明社會應有的心態。」版主想請問施先生,我們對於酒駕這種行為的零容忍,居然被施先生類比成一個由蹺班,閃兵,賣淫,公車痴漢等人組成的政黨份子,施先生不覺得太言重了嗎? 江春男不但是酒駕,而且酒精濃度已經超標,這是犯罪行為!必須通過司法程序,接受法律制裁。這樣的人,蔡政府還好意思讓他出任駐星代表?是要派駐在新加坡賭場嗎?派一個酒駕犯駐新加坡代表,是「替台灣做民主櫥窗」嗎? 版主不知道台灣需不需要「江春男」,但是版主可以確定,台灣絕對不需要「酒駕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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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