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嚴刑峻法,才會有「公路正義」!
2012/09/24 16:08:14瀏覽1836|回應14|推薦41

車不讓人 美日對台發交通警報

全台1500萬輛機車 公路最大隱憂

民調/6成6國人 1周內目睹交通違規

地方首長:行的問題要治本 從教育著手

 

 

談到正題之前版主想先請大家回憶一下是不是每天出門,都會看到版主所說的景象:

 

只要一出門,無論是騎樓巷道,永遠停滿違規的機車。

 

機車最大,有縫就鑽,管你是快車道還是慢車道,人行道也能騎。

 

行人任意闖紅燈,穿越馬路,甚至公車專用道。

 

自行車騎士逆向行駛,夜間騎車毫無燈光警示。

 

計程車任意變換車道,由快車道瞬間切往路邊載客。

 

汽機車卡車違規左右轉或迴轉,無視斑馬線行人。

 

高速公路上大型車佔用內側車道或是任意變換車道

 

高速公路上龜速小車佔用內側車道其他用路人必須外線超車

 

大家想一想,這些情形是不是很常見呢?其實還有很多,版主就不一一列舉了。聯網最近推出了「公路正義」的願景工程系列,探討台灣的交通亂象與問題,尤其最近頻頻傳出酒駕撞死人的事件,更是讓人怵目驚心。不過,聯網的討論,好像台灣的交通亂象,只有開車的人要負責,其他人都是弱勢,真的是這樣嗎?

 

請大家再想一想剛剛版主提到的亂象,不只是開車族,機車族、腳踏車族跟行人,都在大家每天都能看到的違規事件之列。就算開車的人都守規矩,台灣的交通就沒問題了嗎?有這麼簡單美好嗎?

 

台灣的交通亂象,問題不在「車」,而是在「人」!版主講一句很不客氣的話,台灣人自以為文明,但是一點守法觀念都沒有!如果擴大來看,中國人都有一樣的毛病。法規燈光號誌只是參考用,貪快耍小聰明搶捷徑,反正沒被警察逮到就好!所以闖紅燈無所謂、穿越馬路沒關係、蛇行穿梭方便就好、只喝一點酒開車無所謂……,就算被取締,罰點小錢就沒事了。聊勝於無的罰則,誰會真的當一回事?

 

要解決台灣的交通亂象,根本解決之道就是要處理「人不守法」的問題。這是台灣人的劣根性,光是立法解決不了問題!兩岸三地的中國人,只有新加坡能讓人民守法!為什麼如此?就是因為新加坡有嚴刑峻法!隨地吐個痰,被抓到要罰好幾萬,不守交通規則罰則更重,搞不好進監獄被打個幾鞭。只有這樣,華人才會知道守法,因為不守法的成本非常高!

 

在美國若是交通違規,被警察攔下取締告發,除了繳高額罰金之外,幾乎都要上法院才能解決,而且違規紀錄會跟著你一生,就算違規停車被取締,當調閱犯罪紀錄時也會跟著顯示!但是台灣人卻不認為交通違規是犯罪!既然不是犯罪,罰則又很輕,那麼一犯再犯也是理所當然!

 

諷刺的是,台灣人在台灣不守法,到國外旅遊居住卻知道要遵守交通規則,台灣人很會耍小聰明,卻常常用錯地方。難怪美日等國會對台灣發出「交通警報」了。

 

沒有修法大幅提高交通違規的罰則,沒有鐵腕的取締措施,沒有把交通違規視為犯罪,台灣要想有「公路正義」,只是緣木求魚罷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6886942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DEMOer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全民糾舉
2012/09/24 22:44

前些日子開車在巷口(無燈號,有路口反射鏡)左轉出大馬路時,

險些與一輛逆向的機車擦撞,

吼!逆向的機車竟惡人先告狀,先罵先贏,

因嚇了一大跳又差點撞到機車,所以自覺理虧,

待回過神後,細想,不對啊!

我轉注看左方大馬路的來車及右前方對向車道的來車,

(路口反射鏡不易判別車速,頭得稍往左前方實際探看。)

哪料到會有右側逆向冒出的機車?

所以惡狠狠地回他一句:「違規逆向還敢大聲?」

臺灣交通很多時候光守法仍不夠,還得隨時提防惡意違規之發生

除修法(嚴刑峻法、高額罰款)一途之外,

輔以高額獎勵違規舉發,應可收立竿見影之效。

現下行車記錄器很普及,只要事證明確,

以此懲治投機之徒最具震懾效果。

::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9-24 22:54 回覆:

行車紀錄器當然是保護自己必備,但是無法阻卻違規

台灣的機車是交通問題跟廢氣問題的最大貢獻者

如果不能讓違規的成本高得嚇人

說甚麼都沒用!


舒塵軒客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徒法不足以達到真正的公路正義
2012/09/24 18:08

我完全贊成格主所言

公路正義的問題在於人不守法

不過個人以為

除了嚴刑峻法之外

台灣交通當局一定得要全盤好好整頓號誌. 標誌. 標線. 以及 交通法規

台灣不論是都市還是鄉間

人車密度都是世界少有

現在有些"立意良好"的交通法規或是限制

其實真的形同擾民

如果真的都嚴格執行

反而更會引發更大的不公義

 

所以在一般不犧牲安全的前提之下

有很多地方

其實反而應該放寬法令的限制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9-24 18:22 回覆:

無論是趨嚴或放寬,都該有專業整體的考量

法令的修改跟嚴格執法是必須的!

美國許多地方都有stop sign, 卻沒有紅綠燈

但是不管是不是杳無人煙, 大家看到都乖乖的full stop再啟動

因為大家都知道沒有停車被抓到很嚴重

這就是我強調的守法與執法!


草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版主:問題是誰敢改?我們要不要逼自己的選區立委表態?如果不修法就罷免?
2012/09/24 16:47


丹尼爾兄說這話太早了吧?

我們看的是酒醉違規關說的民代一大堆,甚至市長也跑來“選民服務”!

如果我們能逼自己的選區立委出事情不關說,那已經是一大進步了。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9-24 16:50 回覆:

沒錯!

立委自己就是耍特權違規關說銷單的大咖!

還記得余天跟他的寶貝兒子余祥銓在立法院時闖多少禍嗎?

我對立法院是沒有甚麼期待!


*花ㄦ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大家都知 就是不作
2012/09/24 16:21

政府縱容車業財團 如今講求空污環保

大都會要學大陸改承捷運或是騎電動車

高速公路收費要學日本費用提高至目前5倍

違規要學新加坡的重罰

大家都知 就是不作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9-24 16:25 回覆:

一點都沒錯!

問題是誰敢改?我們要不要逼自己的選區立委表態?

如果不修法就罷免?

這種罷免比民進黨跟台聯搞的要有意義得多吧?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