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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子不教,送太平島吧!
2012/05/04 11:16:42瀏覽2985|回應9|推薦37

神智不清開車撞死人 判25年

 

富少酒駕致童成孤兒 母:沒像Makiyo欺負人

 

捍衛南海 立院要求恢復駐軍

 

高雄市葉姓男子25日酒後開賓士車肇禍,造成一名早起運動的李姓婦人斷頭慘死,賓士車上的陳姓男子則是送醫不治,根據賓士車儀表板顯示,當時車速高達130公里。這位家境優渥的「葉少爺」酒駕之後,不但害死了自己的朋友,波及無辜的路人,還讓被害人的先生傷心過度猝死,毀了三個家庭。但葉少爺並無悔意,被網友踢爆入院後還上臉書加正妹好友。等事情鬧大,還在自己的臉書上嗆聲,說自己的爸爸是建設公司老闆,阿伯是開酒店的,要落兄弟去揍罵他的人。他的母親還出面護兒,說自己的兒子:「只是愛玩,沒有Makiyo那麼壞」。更是被網友罵翻!

 

板主不知道大家看到這種新聞,有甚麼感想?刑法第271條的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之有期徒刑。而且只要殺一個人就要求刑十年以上,殺更多人則論刑更重。但酒駕呢?刑法185條的危險駕駛罪,若致人於死則求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之有期徒刑。葉大少酒駕直接間接害死三個人,卻最多只會被求刑七年。實務上量刑在台灣還沒有人被判過七年,通常一兩年就很多了。雖然兩罪的行為客體與結果不同,造成量刑上的差異,但害死更多人,量刑卻比殺一個人還輕,也難怪網友會連署希望重罰酒駕肇事者了。

 

老實說,板主認為,與其要求修法,到最後也是不了了之,不如想一些辦法,讓酒駕肇事的人在服刑過後,再也不敢喝酒!而喝了酒開車卻幸運沒肇事的人看到這些人的遭遇,也會心生警惕,深怕遭到同樣的命運,才是杜絕酒駕的最佳解決方式!

 

到底是甚麼辦法呢?不知道大家看到最近的新聞了嗎?南沙群島最近又情勢緊張,立委提案希望恢復駐軍,以彰顯主權。其實不用這麼麻煩,乾脆南沙群島讓法務部接收,蓋成「酒駕肇事專用監獄」,例如太平島,就把島的四周用鐵絲網團團圍住,外面再埋上地雷,不但可防他國入侵,也能防罪犯脫逃。不過受刑人會不會笨到脫逃,值得懷疑!就算能躲過鐵絲網跟地雷,要在海上游到有人居住的地方,可不會像林毅夫抱顆籃球那麼容易!島上也不需要花太多納稅錢,只要有基本的房舍就好,連關都不用關。受刑人要吃飯,就自己種田種菜養豬,完全自給自足。平常也沒電視可看,更沒有探監特見。只有岩石、沙灘、跟一望無際的大海。板主相信,對葉大少而言,這樣的生活會比判他死刑還難過!

 

甚至也可以考慮,將貪汙犯及重大經濟犯,也送到這裡服刑,關個幾年下來,不但不會像陳水扁一樣裝死裝病,保證身強體壯,還能學到農牧業的一技之長,懲罰與教化效果兼收,豈不是美事一件?

 

至於這次拖了八天才幫葉大少做筆錄的高雄警方,乾脆就派去南沙當獄警好了!除了管理受刑人,順便也擔當防務,保家衛國,不是一舉數得嗎?

 

對了,葉大少喜歡跑車,乾脆也把他的千萬跑車運過去,讓他負責駕駛,不過不給汽油,只能用推的!這樣就算撞到樹,也不會死人!

 

等他服刑期滿,恐怕送他酒他都不敢喝了吧?

 

 

PS台電要不要考慮一下聘葉大少擔任台電無給職董事長這樣電價要漲100%都沒問題誰敢囉嗦小心他「落兄弟」來揍你喔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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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untaiyu&aid=6417274
 引用者清單(1)  
2012/05/11 04:06 【不平則鳴】 麥哥獎推薦

 回應文章

玩偶遊戲-羽山迷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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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那個可能是這樣的
2012/05/13 00:56

樓下那個「為什麼撞到人還要回輾」

我猜是因為:

直接把人撞死乾淨俐落→精神賠償+勞務損失+喪葬費

撞的不乾脆只有變植物人→精神賠償+勞務損失+照顧植物人所需醫療費

前兩項是等價的,但是「喪葬費」一定比「照顧植物人所需醫療費」少很多

這個差額可能是工作一輩子都還不來的...

所以說囉...如果你發現被你撞到的人已經半死不活,搞不好回輾一次還比較好說...


歡迎光臨異想天開的數學小城!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5-14 01:25 回覆:

確實有很多肇事的混蛋這樣想!

 


麥芽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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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2012/05/11 03:58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5-11 06:15 回覆:
版主就是喜歡出些餿主意!嘿嘿...

四季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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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大氣粗
2012/05/08 13:38
對葉家來說,如果不是態度造成群情激憤,撞死人只是個數字,反正用錢擺平就是,擺不平的是這三個家庭將永遠籠罩著無以回復的巨大悲痛,等下一樁新聞轉移後又是船過水無痕,很可惡!好讓人唏噓。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5-09 01:13 回覆:

最近都是這種新聞

南投還有一個撞到老先生還繞回來再輾一次

混帳到極點!


玩偶遊戲-羽山迷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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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下
2012/05/05 21:29
如果是要開絕命賽車場收門票入內觀賞就不應建在太平島,因為市場太小了
歡迎光臨異想天開的數學小城!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5-08 02:05 回覆:
門票可能很難賣吧...

練功房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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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沒創意!
2012/05/05 21:12
直接學 傑森史塔森 主演的 絕命尬車 ,將太平島建成 監獄賽車場,有犯人,商業行為,更能彰顯實質佔領的意義,尬贏的才送兩顆籃球嘛!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5-08 02:05 回覆:

版主的確沒甚麼創意...哈哈..

乾脆把陳水扁跟李登輝都送過去,成立台灣共和國

馬上以南沙群島為中心畫12浬領海跟200浬經濟海域

有創意吧?


shour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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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化
2012/05/04 14:02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 應該比照故意殺人罪判刑, 才符合比例原則.
立法院早就應該加油了.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5-04 15:51 回覆:

法理上很難行得通!

殺人罪的行為客體是確定的,也必須產稱實害,而酒駕只能說提高的發生肇事的風險與機率, 並不一定會導致有人死亡,所以很難以故意殺人來論罪!

所以我才想談不同的執行方式!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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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台灣的人肉搜索有時候說穿了就是文革的紅衛兵
2012/05/04 13:45

版主:

但葉少爺並無悔意,被網友踢爆入院後還上臉書加正妹好友。

======

臉書上至少有另一個同名同姓的葉冠亨。

我覺得台灣的人肉搜索有時候說穿了就是文革的紅衛兵。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5-04 15:45 回覆:

這就是臉書的壞處! 所以一直到現在我都懶得用!

 


多硯坊 (休)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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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贊成,一半反對.
2012/05/04 12:08

贊成酒駕肇事者送太平島

反對阿扁送太平島

因為......

臺灣共和國的面積會由 1.86 坪暴增為 0.49 平方公里 !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5-04 15:43 回覆:

我是覺得OK啦!

那裏可沒有SNG車!演戲也沒用!


六道之外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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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的部分是有人冒用它的
2012/05/04 11:40

那個圖片上(葉少爺)的臉書最早訊息以及交友狀況.

都是在車禍發生之後才出現

應該是有人在事發之後.冒用他的名開立的帳戶.

故意要把他再'妖魔化'

雖然他本身酒駕致人於死.直接或間接造成三條生命的消失.是絕對不可卸責的.

但是.這種故意開假帳戶來往加害人身上潑糞的行為.

也是不可取的(涉及刑事責任)

讓該贖罪的罪人.得到應得的懲罰.不少一分.也不多一分.

丹尼爾(Dan In TW)(duntaiyu) 於 2012-05-04 15:40 回覆:

的確是!

我想討論的是事件的本質,也就是酒駕致人於死的刑度及服刑方式!

而非葉大少的臉書!